一九五三年的农村粮食统购是如何开展的

2012-01-28 03:17罗平汉
中共党史研究 2012年8期
关键词:粮食干部农民

罗平汉

从1953年起,新中国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随着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和非农业人口的迅速增加,商品粮的供应也相应增加,但由于当时粮食的购销并未纳入国家计划,农民存在惜售余粮心理和私营粮商囤积居奇,造成了全国性的粮食供应紧张局面。针对这种情况,同年10月,中共中央、政务院决定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即统购统销。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核心内容,一是在农村向余粮户实行粮食计划收购(简称统购);二是对城市居民实行粮食计划供应(简称统销)。对于统购统销的起因以及这一政策在实行过程中的是非曲直,学界已有相当的研究成果对此作了介绍与评论,而对于这一政策究竟是如何具体贯彻实施的,特别是对农村的粮食是如何进行统购的,这方面的成果还较少见,本文拟就此作一点简单的介绍。

一、基层干部与农民对粮食统购政策的心态

统购统销政策启动之初,实际上是在两个领域进行的,既在农村进行余粮统购,在城市实行粮食统销。城市粮食统销具有双重性,一方面,对某些粮种(北方主要是面粉,南方主要为大米)实行分等定量供应,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居民的消费自由;另一方面,这种限制又是为了保证城市居民能得到基本的粮食供应。农村粮食统购则是必须把以往农民自由买卖的余粮(扣除口粮、农业税即公粮、种子、饲料用粮等外还剩余的粮食)出售给国家,即按当时的市场牌价农民将余粮卖给国营粮食公司或供销合作社,不能销售给私营粮商,亦不能将粮食拿到自由市场销售给城市居民。虽然根据统购政策国家征购的只是农民的余粮,而且是有偿的,但这一政策毕竟限制了农民售粮自由,使其作为粮食生产者在一定程度上失去了自由处理自己粮食的权利。那么,在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过程中,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对此持什么样的态度呢?

1953年11月中旬,河北各县分别召开县、区、乡干部会议,传达过渡时期总路线和统购统销政策,总的情况是,“上述三级干部听了总路线的报告后,都感到兴奋。他们一般的反映是:‘心里亮堂了’,‘有奔头了’,‘摸着社会主义的边了’”。但在传达粮食问题的决议后,“由于部分区乡干部(主要是乡干部)没有把粮食问题与总路线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由于政策界线不清,打击对象不明,认为有余粮就是打击对象,因此给自己造成了思想顾虑。”其中,乡一级干部的思想状况大体有三种类型。

一是家有余粮的乡干部,表现情绪不高,在小组会上不发言。正定县古营村乡党支部书记在小组讨论会上整天一言不发。蠡县辛兴乡的一位干部,家有四五千斤余粮,因而不愿参加会议。个别的乡干部甚至有抵触情绪,说怪话。大兴县(1958年划归北京市)一位乡干部说:“你们今年购粮,明年我种白薯,看你们还购什么?”也有干部片面地认为有余粮就是冒了资本主义的尖,不光荣。没有余粮也不缺粮的干部,认为统购与自己没有关系,表现漠不关心。没有余粮的乡干部,特别是青年,则表现积极拥护,发言热烈。

二是有些干部“存在狭隘的农民意识,脚跟站在农民一边,替农民说话”。有的干部说统购对农民太刻薄,对农民不公平。徐水县大营乡党总支书记在讨论会上说:“粮食涨钱,都是被工人闹的。”河间县有的干部在县、区、乡干部大会上说:“要说村里有冒资本主义尖的,是工人,不是农民。粮价上涨,是因为工人往家里捎的钱多。”任县新庄乡一位干部说:“工人待遇高,农民待遇低,工业品价高,农产品价低,总是农民吃亏。”

三是在“执行政策上,存在‘左’、右两种倾向”。在大兴县的三级干部会议上,有的干部说:把余粮卖给国家是光荣的,就是钱少。还有的认为,余粮是劳动所得,叫人家卖,不理直气壮。“也有的因为打击对象不明,表现了‘左’倾情绪。”栾城县在讨论统购时,有的干部说:“余粮户就是社会主义的绊脚石,非铲除不可。”徐水县大石庄有的乡干部说:“国家有法律,不卖就是犯法,依法制裁。”还有的干部想用土地改革的一套办法开展粮食统购工作,他们说:“既然只有把余粮收购归国家,才能打掉村里资本主义的尖,我们回村就一定要把村里的余粮户搞个干干净净。”①《河北省和湖南长沙县区乡干部对粮食统购统销的思想情况》,《内部参考》第276号,1953年11月25日。在正定县三级干部会上,有的干部说:“这个愁什么,土改时候,地主的什么东西,也得好好地拿出来。收购粮食不给,一斗就行。”②河北省粮食工作办公室:《粮食简报》第3号,1953年11月18日。唐山有的乡村干部说:“有余粮不卖,就是资本主义的大石头,把他搬掉。”③“搬石头”是土地改革时的用语,当时一些地方认为土改不彻底的原因,是部分干部反对土改或土改不积极,是压在群众身上的石头,要把斗争发动起来,就必须撤换这些干部,故称之为“搬石头”。“有余粮是中农,回去先搞他,不卖不行。”定兴县有的干部说:“不卖粮就问他,属毛主席领导不?走社会主义道路不?”④河北省粮食工作办公室:《粮食简报》第4号,1953年11月19日。

河北各县在三级干部会议初期,乡村干部基本上搞通思想并自动报出余粮,保证卖给国家余粮的约占50%。有余粮但思想没有搞通,在会上不发言或作试探性发言的也约占50%。其中有的人在会上始终一言不发,也有人问:“有粮食不卖给国家行不行?”“回家后家长或老婆搞不通怎么办?”还有的干部认为这次统购统销是又一次土改,主要是斗争富裕户。据对通县专区三河县3个区21个乡85个村干部的统计,家中存有余粮的49人,占干部总数的57.6%。从余粮的数量上看,多者3000至4000斤,少者三四百斤。这些有余粮干部的思想情况是:听了传达报告并经过短时间的思想斗争,“愉快地划清了思想界限,批判了自己的错误思想,决心走社会主义道路,积极表示把余粮卖给国家的”有23人,占余粮户的47%;从道理上懂得,思想上勉强接受但犹豫不决的20人,占40.8%;自始至终沉默,一言不发,经过讨论动员仍不愿卖粮的6人,占12%。⑤河北省粮食工作办公室:《粮食简报》第2号,1953年11月17日。

一般农民对粮食统购的态度也各不相同。河北阜平县城南庄在解放战争时期曾是晋察冀军区司令部所在地,毛泽东于1948年初离开陕北移驻西柏坡前,也曾在这里小住过一段时间。这个村的群众听说粮食要实行统购统销后,由于对政策不摸底,表现出了不同的心态。比较富裕的户,有的怕闹“二次平分”(指1947年下半年老区土地改革时采取的平分土地办法),赶忙转移藏匿粮食。土地改革时曾被斗争过的人,以为土改是平分土地,这次是平分粮食。有一个农民在土改时曾被斗争,听说要统购粮食,找到乡干部说:“我有三十多斗小麦,动员出来行不行?”有的翻身户①“翻身户”即在土地改革中分到了土地财产的农民。也误认为统购就是平分粮食,不积极生产,坐等填坑②“填坑”是华北地区土地改革时的用语,即填平补齐之意。。翻身户李喜花说:“平分时分了土地,现在又来粮食大平分,抽多补少,来给咱们填坑。”而那些没有余粮又不缺粮的农户,有的抱观望的态度,认为天塌有大家,地塌有邻家,怎么着与自己的关系也不大。③《阜平县城南庄购粮工作组到乡后首先了解群众思想情况安定人心》,《粮食通讯》第23期,1953年12月11日。

河北临漳县农民最初的反应也是如此。有人误以为粮食统购就是要斗争余粮户、斗争中农,实行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该县五区北吴庄村主任听说县里在开县、区、乡三级干部会,内容是讨论粮食问题,就想当然地说,这次干部在县里开会是为了斗争余粮户。东南王村一个农民在村上说:“不行啦,大吃大喝吧!到社会主义一天只叫吃10两米。”一个姓徐的老农民听了这话很害怕,担心统购后自己没饭吃,便问别人:“到社会主义就不叫咱这老人吃饭了吧?”郭小屯村一位70岁老农找村干部说:“我这老年人没啥前途啦,有点余粮又要给弄走,有个灾荒和三灾六难该怎么办呀!”④《临漳坏分子造谣破坏收粮食工作》,《参考资料》第78期,1953年12月11日。

得知要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河南省新乡地区受波动最大、顾虑最多的是富裕中农。他们的顾虑是:怕没收粮食、怕平均粮食、怕土改斗争、怕搞“社会”(即社会主义,当时许多农民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听了总路线的宣传后,就把社会主义说成“社会”),因而生产消极,表现不安,甚至个别人分散粮食、转产,卖地卖牲口,大吃二喝。缺粮户大部分怕买不上粮,因而有埋怨政府情绪,也有个别的懒汉觉得这一下可好了,可以把余粮户的粮食分了自己吃,因而“想吃斗争饭,兴风作浪”。⑤《新乡地委关于统购工作入村后第一次简报》(1953年12月18日)。

据中共四川省温江地委对温江县和盛乡第三村的调查:贫农有的缺粮,有的没有余粮,有的虽有少许余粮,但因生产和生活所需,即使国家不统购,也得出售。因此,他们对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的政策表示积极拥护。有的说:“粮食是有的,我们那组随便算一下卖几十石不成问题。”有的说:“社会主义是一步一步来的,不是贴张告示就来的,有余粮不卖给国家怎能到社会主义?”有的告诉工作组干部说:“某某人存有旧粮,大约有几石。”有的自动在互助组里讨论:“种冬洋芋做猪饲料,节约粮食。”有的自报:“我卖几百斤。”

一般中农绝大多数都有余粮,但为数不多,想自己储备,或者等待高价出售。听了宣传动员后,觉得有余粮应该卖给国家,但又舍不得卖,或准备少卖一些,但又担心不卖或卖少了恐怕不行,表现出犹豫动摇。如工作组问他们准备卖多少粮时,他们说:“按人民政府的条约走,人家作揖,我们躬腰”。在宣布其应该卖给国家的粮食数目后,他们都予以承认,不讲价钱,也没有说什么不满意的话,有的还提议:多种小麦和冬洋芋;农闲时将三顿饭改为两顿干饭,一顿稀饭,以增产节约粮食。

富裕中农存粮较多,有的还存有去年甚至前年的旧粮。“他们囤粮不卖的目的:是要从事粮食投机剥削”。因此,他们对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表示不满,有的则有很大的抵抗情绪。开始,他们一般表态说:“没有余粮,不能卖。”因为以前宣传过要保护农民小生产者利益,反对干部强迫命令的作风,他们利用这一点说:“卖不卖粮有我的自由,又不能强迫命令,又不能侵犯私有财产。”当宣布了他们应该卖给国家的粮食数目后,“这种不满和抵抗表现得更露骨”。有的说:“人民政府搬进来,我搬出去,人民政府给我饭吃,我跟人民政府劳动,零用钱我自己去找就是了。”有的说:“国民党时吃不饱饭,共产党来了一样挨饿。”不过,“经过大会、小会和个别谈话,反复的批判教育,激烈的思想斗争,才扭转了他们这种不满和抵抗情绪,承认了他们应该卖给国家的粮食任务”。①《温江地委关于温江县和盛乡第三村粮食摸底情况及粮食统购试验情况报告》(1953年11月9日)。

甘肃省永登县各村的干部听了上级派来的工作组关于粮食统购的报告后,“有相当部分表示缄默”,不少村干部表示没有余粮可卖,而且低报产量,水浇地每亩实产300斤,只报200斤,却高报消费量,每人每月实际平均消费30斤左右粮食,却报为70斤。这些村干部对工作组说:“政策好着呢,但是粮食没打下。”部分干部认为政府的任务总得完成,等待数字下来就进行摊派,觉得搞宣传是多余的。只有少数干部表示拥护政府的政策,决心完成任务。

农民的思想状况与干部大致相同,主要有三种表现。一是赞成的。一个老汉说:“毛主席在北京给咱们把心操到了,不然过几年新社会又要变成旧社会了。”一个妇女听了正在上学的小孩讲了工作组的宣传后,很高兴地说:“娃,好好地念书吧,咱们还能到社会主义呢!”一个叫张仲弟的中农说:“公家买粮食,还可卖给一些,社会主义这么好,为什么不现在办,还要等十五年呢?”二是模棱两可的。有的中农说:“公家的事情,你看咋办就咋办。”“这个政策很好,今年不好办,等明年咱们好好闹生产,多打粮食卖给国家。”三是怀疑和不赞成的。如有人说:“共产党执行统购统销与国民党就没区别了。”一个80岁的农民对工作组说:“告诉毛主席,我们这里遭了灾,没吃的,请他给咱们想办法,你看我们吃的尽是洋芋。”还有的人明知故问对做工作的干部说:“你们是干啥的?”干部说明来意后,便说:“好,你们来买粮,我还要向你们买些呢!”“不管你们说得天花乱坠,反正你们是为买几颗粮食。”②《刘长亮关于永登粮食统购情况向张德生的报告》(1953年11月22日)。刘时任甘肃省财委副主任,张时任甘肃省委书记。

还有一些农民,特别是余粮户,在得知粮食将实行统购后,本能地想方设法藏匿、转移粮食。河北沧县的余粮户认为有余粮是“遭了罪”,“犯了法”,以为统购粮食就是政府把他们的余粮收走,于是连夜插上门砸棒子,挖坑埋,有的套上大车假装走亲戚,把粮食运到外面藏起来,还把车印用扫帚扫掉。③《沧县县委忽视向群众宣传国家收粮食政策以致造成群众中的思想混乱》,《参考资料》第78期,1953年12月11日。河北顺义县(1958年划归北京)三区东治头村一农民,听信了“斗中农,收购粮食不给钱”的谣言,把17石大米、3石小米埋在粪堆里。该县七区沙务村农民听说要搞粮食统购后,全村有13个碾子,有6个磨子昼夜不停地磨面,农民郭凤岐每天磨半斗麦,吃2斤肉,后来得知统购的只是余粮后直后悔,他找到散布谣言的人说:“你这坏蛋,都是你说的,要斗中农,我胡吃起来,把年节的也吃了。”④《粮食简报》第20号,1953年12月13日。

由此可见,农民对粮食统购统销的态度,因家庭存粮的多少而不同。贫农因为翻身不久,家底较薄,余粮不多或没有余粮甚至缺粮,统购任务分配不到他们身上,统购与他们没有直接的利益冲突,相反,一些缺粮户还可以从统销中得到粮食供应,而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政治运动中,他们都是被作为主要依靠力量,因而对统购统销大体是拥护的。一般中农多数有些余粮,但余粮亦不是很多,在以往的政治运动中又属于团结对象,受到的冲击不是很大,因而对统购统销的态度多是随大流,他们并不情愿出售余粮,但觉得这是国家的政策,不卖又不行,因而对统购统销既不热烈拥护,也不强烈反对,抱着能不卖就不卖,能少卖就少卖,一定要卖就按规定卖的态度。反映最为强烈、对这一政策有不满抵触情绪的,多是富裕中农,这些人多是由中农上升而来的,余粮较多,家境较好,发家致富的愿望强烈,家存的余粮本是他们发家致富的本钱,但现在政府要统购余粮,等于堵住了他们发财的路,自然是最不愿意实行粮食统购的。

对农民的上述思想状况,中共中央在制定统购统销政策之时,就有了充分的估计。毛泽东曾说:“这样做可能出的毛病,第一是农民不满,第二是市民不满,第三是外国舆论不满。问题是看我们的工作。”①《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297页。陈云也说:统购统销“如果不实行,粮食会出乱子,市场会混乱;如果实行,农村里会出小乱子,甚至出大乱子”②《陈云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11页。。中共中央在《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中强调指出:“在党员和农民群众还没有明了这个政策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时候,是会在党内和在农民中遇到抵抗的。”③《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86页。应当说,这些估计是符合当时农村的实际情况的。问题是怎样将农民的不满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地在实施这一政策的过程中减少农民的抵触甚至抵抗心理,做到既让农民将手中的余粮卖给国家,又尽可能地保持农村社会的稳定。这样一来,对农民进行粮食统购的宣传动员,使他们感到这一政策不但对国家有利,而且对他们也是有利无害的,就显得十分重要。

二、农村粮食统购的宣传动员

出台统购统销政策的直接目的,一方面是使城市粮食供应纳入国家计划轨道,有效地控制日益增长的城市粮食消费;另一方面,也是更主要的,是要求农民把余粮的绝大部分卖给国家,使国家能掌握更多的粮食,以满足不断扩大的粮食需求。因此,农村统购是为了保证城市统销,是让农民卖出更多的粮食提供城市消费和国家工业化的需要。

农民是小私有者,历来都是通过自由交易的方式出售自己所产的粮食,要动员他们服从国家的粮食统购政策,把余粮卖给国家,毫无疑问,是一件并不容易的事情。因此,有效而广泛的宣传发动,就成为实施农村粮食统购政策的重要前提。为做好农村粮食统购的宣传动员工作,1953年10月31日,中共中央专门下发了《关于统购粮食的宣传要点》(以下简称《宣传要点》)。《宣传要点》主要讲了三个问题:(1)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的路?(2)什么是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总路线?(3)实行总路线,建设社会主义,为什么要统购粮食?

当时,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宣传贯彻是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宣传结合在一起进行的。为什么要走社会主义的路呢?《宣传要点》说,土地改革以后,农民的生活比以前好了(《宣传要点》特地注明,对于这个问题,可以用算细账的办法具体证明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是为农民谋幸福的),但是,因为耕地少,耕种的规模小,耕种的技术落后,粮食的产量少,所以农民生活也还不算富裕。要过更好的日子,一定要实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对手工业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就农业来说,只有在农村中一步一步地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使农民的生活一步一步和普遍地提高。

中国农民们当然希望早一点过上社会主义的生活,但他们既是理想主义者又是现实主义者,对苏联农民那种“楼上楼下,电灯电话”的生活,虽然无限向往,可他们难免想不明白:为什么实行总路线,建设社会主义,还要统购粮食?走社会主义的路与统购粮食有什么关系?这是农民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是粮食统购中宣传工作的难点。

为此,《宣传要点》解释说:因为国家要建设,城市工业人口增加了,就要拿粮食供应工厂、军队、机关、学校、城市居民、不种粮食的农民、灾民和粮食不够吃的农民。国家建设越发展,需要的粮食也越多。这种需要单靠公粮(即农业税)是不够的,就现在说来,需要比公粮多一倍数目的粮食才够吃够用。国家建设是大家的好处,也是农民的好处,农民为了帮助国家建设,应把多余的粮食卖给国家。因为私商抢购粮食,囤积居奇,就使一部分农民不肯把粮食卖出来,卖了也容易被投机商人买去。为了让粮食不落到投机商人手里,国家要实行统一收购。就是说,农民除了公粮以外,凡余粮户(缺粮户和不余不缺户不在内)还必须把国家要买的粮食照数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卖给国家,不许商人再向农民买粮。国家有了这笔粮食,再有计划地卖给要买粮吃的人,使全国人人都有饭吃,国家的建设计划就有了保障。所以要实行国家工业化,一定要统购粮食。

《宣传要点》又说:还有农村要走社会主义的路也一定要统购粮食。如果有的农民有粮不卖,或者将买来的粮食囤积起来,等到粮食涨价来发财,结果,少数人就要变成资产阶级,他们就剥削了工人,剥削了军队和机关,也剥削缺粮的农民。缺粮的农民买不起粮食,就要欠债,就要卖青苗、卖地、卖牲口,变成无产阶级。这样农民内部贫富对立就要扩大,互助合作就会困难。现在国家实行统购粮食,就是使国家和农民两不吃亏,农村的余粮户、缺粮户和不余不缺户都不吃亏,农村也就不容易走资本主义的死路了。

农民一年到头辛辛苦苦劳动,是为了一个好的收成,除了吃饱肚子外,还有一些余粮出售,使日子过得好一点。所以,对他们许多人来说,走社会主义的路好是好,但总觉得那毕竟还是以后的事,眼前所考虑的就是如何使自己手中的粮食能卖好价钱。虽然粮食卖给国家也给钱,但价钱有时没有私商高,国营粮食公司和合作社的态度有的也不比私商好,所以他们觉得不管是政府还是私商,只要谁给的价钱高就可以卖给谁。也有农民认为,自己手中并不急于用钱,粮食用不着现在就卖出去。

针对农民的这种心理,《宣传要点》说:第一,有粮不卖,抬高粮价,好像农民占了便宜,但由此导致许多人没饭吃,结果损害了城里劳动人民、农村缺粮的农民和灾民的利益,因此,“有粮不卖的农民就是犯错误”。第二,粮价一涨,其他物价也一齐要涨,全国人民和农民都不会过好日子。第三,有粮不卖,好多人没饭吃,国家就不能搞建设,无论工人农民都不能享受将来的幸福生活。第四,有粮不卖,或把粮食卖给奸商,农村就要走资本主义道路,多数农民迟早就要穷下去。

《宣传要点》强调:把粮食卖给国家,农民并不吃亏。因为农民手中的余粮本来就是要卖的,国家并不是买农民的吃粮;何况国家买粮的价钱公平,不会剥削农民。因此。把粮食卖给国家是又得了钱,又立了功,公私两利;有粮不卖,或者把粮食卖给私商,是又害了老百姓,又犯了法,公私两不利。

道理讲到这里,《宣传要点》告诉农民为了统购粮食,发展生产,他们的任务是什么。为此,《宣传要点》对农民提出了六点要求:第一,坚决贯彻政府法令,积极交售粮食,而且要将粮食晒干扬净,不要掺水掺杂。第二,消除疑虑,提高警惕,反对投机分子捣弄粮食,反对不法分子破坏统购,反对反革命分子造谣捣乱。第三,积极参加互助合作,走社会主义的大家富裕的路,拥护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第四,努力改进技术,增产粮食,除了把国家所需的粮食卖给国家之外,要逐步改善农民自己的生活。第五,节约粮食,少用粮食喂牲口,少用粮食蒸酒熬糖。第六,把暂时可以不用的钱存到合作社去,不要一下子就用光。

《宣传要点》是供各级报告员宣传粮食统购政策用的,并不直接发给农民,更何况当时农民(也包括大多数的农村基层干部)文化水平低,文盲占了相当的比例。如何向广大农民群众讲清楚统购粮食的道理,就成了各级党组织不得不考虑的一个问题。为此,各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粮食统购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各种会议是当时进行粮食统购宣传动员的重要途径。这样的会议能否开好,对统购政策能够贯彻下去至关重要。

1953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西南局发出《关于做好粮食计划收购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指示》,指出:“贯彻执行这一政策的关键,在于充分地教育全体党员、教育广大农村干部和农民。”西南局认为,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应掌握以下两个环节。第一,必须开好县所召开的区乡干部会议,向党员及全体干部说明政策、讲清道理,让大家暴露个人的思想,然后再反复进行彻底的批判及正面的社会主义教育。而后通过他们的自觉和模范行为教育和影响广大农民,这样则会产生巨大的力量。第二,必须把乡的代表会议和群众会议开好,讲清统购统销的道理,正面进行社会主义教育,批判各种错误。切忌采用“斗争会”的方式和给农民乱戴资本主义的帽子,要将教育工作做深做透,使农民完全懂得这样做对国家和对他们自己的好处。如果采用简单的或者粗鲁的办法,不仅会引起农民的反抗,而且会影响任务的顺利完成。①中共中央西南局:《关于做好粮食计划收购的思想教育工作的指示》(1953年11月25日)。

辽东省则要求在粮食统购工作开始后,先用10天左右的时间,一方面在各级干部中进行统购统销政策的教育,另一方面在农民群众中认真进行收购粮食的宣传工作。这一阶段的宣传内容是:宣传粮价不再涨,以克服农民中的所谓“缺粮”、“粮贵”、“等卖缺粮”和作投机买卖的思想;宣传按国家计划收购卖粮给国家的好处;宣传公粮征收的政策和要求,以防止一些农民产生国家统购余粮就不要交公粮的思想。接着再用10天左右的时间,在支部党员和农民群众中宣传统购统销政策,先进行支部教育,然后开展群众宣传。宣传内容主要是说明为什么要实行统购,统购与往年的购粮政策有何不同,实行统购对农民有哪些好处,以及如何实行统购等,以使群众认定购粮数字,接受统购任务。②《中共辽东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关于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宣传计划》(1953年11月1日)。

1953年11月19日,中共河南省委发出《关于开好粮食统购工作中各种会议的指示》,要求反对急躁情绪,不能单纯为了赶时间就慌忙把会开完,结果思想“夹生”,欲速不达。只要会议能开得好,即便因此而使入乡工作时间推迟几天也是允许的。同时要求在各种会议上都必须首先大讲总路线,宣传总路线的内容至少要占会议的一半时间,并且要讲得清楚,讨论明白,在思想觉悟大大提高,认识统一之后,再讲统购粮食。河南省委还认为,在会议中,必须采取大胆暴露问题的方法,并由各级党委领导同志以身作则根据国家总路线检查思想和工作,引导与会人员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这就能够提高党员觉悟,统一党内认识,加强党内团结,如果急躁粗暴,片面责备,真实思想刚一露头就迎头打击,则不能真正解决思想问题,必走弯路。③《河南省委关于开好粮食统购工作中各种会议的指示》(1953年11月19日)。12月2日,中共中央批转了这个文件,肯定了河南的做法,并且认为“只有开好县的干部会议和乡的党的各种会议,才能很好地完成统购粮食的任务,其结果也必然把农村工作推进一大步”④《中共中央同意湖北、河南省委关于在统购粮食中开好各级会议的指示》(1953年12月2日)。。

为了做好农村粮食统购工作,中共中央在《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议》中明确指出:“必须大量抽派得力的能够掌握政策的干部,到农村中去,中央局、省委、地委及各级政府的负责同志,在计划收购的时间内除留少数处理日常工作外,应亲自到下面去,研究情况,掌握政策,创造并及时推广经验,尽可能地减少偏差和错误。特别是对于农村大约10%的落后地区和落后乡村,尤须十分注意掌握,并派得力干部坐镇,因为这是最容易出乱子的地方。”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4册,第487—488页。

根据这个要求,从1953年11月起,全国各地先后开展粮食统购的宣传动员工作。中南大区及所辖的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6省,组织了大区、省、地、县、区、乡各级干部共330多万人,经过短期培训后,深入农村开展这项工作。

江苏省从省、地、县三级抽调机关干部12275人,其中包括地市级干部135人,县级干部807人,下派到县、区、乡帮助工作,做到了每一个县有一名地市级干部,每一个区有一名县级干部,每个乡有一名区级干部。在统购工作正式开始前,各县先召开了扩大的区、乡干部会议,各区、乡召开了党员大会和积极分子会议,然后以乡为单位召开支部大会和人民代表会议,以此训练干部。全省9507个乡经县以上扩大会议训练的主要领导骨干达64833人,受到教育的党员达30万人。⑥江苏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77页。

福建省的统购统销工作从11月11日左右全面展开,各地均召开了县区乡干部会议。开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召开县区乡干部大会,参加会议的人数多在1000人以上,每个乡少则五六人参加,多则十五六人至20人,有的县与会人员达2000人以上。另一种是先召开县委扩大会议,然后再召开县区乡三级干部大会。同时,福建省直机关组织了796人的工作队分赴全省各地,其中有部、厅长以上干部20人,处长级干部41人,县、科级干部149人,一般干部586人,各地直属机关也抽出1057名干部下乡,一般除一二名地委委员负责日常工作外,其余的地委领导均下到各县指导工作。①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总路线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的情况简报》(1953年12月1日)。

中共山西省委1953年10月25日召开有县委书记、县长参加的粮食工作会议,正式启动粮食统购工作,随后花了一个半月的时间训练干部和积极分子,主要方式是逐级开好一系列的会议——县委扩大会议、各县党的活动分子会议、县人民代表会议、乡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乡人民代表会议等。通过这些会议,打通思想,制订统购粮食的具体方案,全省共训练积极分子100多万人,派遣了1000多名干部充实各地粮食部门,还建立了粮食系统的政治副职制度。②《山西省委关于统购粮食工作的总结报告》(1954年1月14日)。

其他各省也组织了大批的干部下乡开展粮食统购工作,并训练了数以百万计的积极分子。

在粮食统购的宣传动员中,除了召开各种形式的会议外,其他宣传方式也被广泛使用。河南临汝县组织了一支人数达2万余人的宣传队伍,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广泛运用黑板报、广播筒、戏剧、快板、实物、图片、漫画展览的宣传手段,并“采取分片包干,以大会、小会、家庭会,互相推进,步步深入”③中共临汝县委:《关于粮食统购工作的总结报告》(1954年2月15日)。。

广西灌阳县一区,利用图片、实物举办展览会,深入农村巡回展出。展览会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国家为什么要收购粮食;第二部分是增产节约,把更多的余粮卖给国家;第三部分是卖粮的钱用到哪里最好。每一部分都有讲解员按图片内容和陈列实物进行宣传解说。④赵发生主编:《当代中国的粮食工作》,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第82页。

经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后,使广大农民对统购统销政策有了一定的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他们的疑虑。例如,四川各地“经过正确而深入宣传总路线和统购统销政策,群众认识觉悟大有提高”,主要表现在“广大农民在了解国家利益与农民利益的关系后,积极拥护政府统购统销政策,把余粮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工业建设”。达县双庙乡劳模郑仁国不但自己带头卖粮10石,还动员互助组卖了1万多斤。⑤中共四川省委秘书处:《各地统购统销工作情况》(1953年12月7日至10日)。从后来的情况看,农村粮食统购的宣传效果还是明显的,它对克服农民惜售余粮的情绪,减少农民对粮食统购政策抵触与对抗心理,保证粮食统购政策的贯彻,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农村粮食统购任务的完成

显然,要使农民将余粮卖给国家,仅靠宣传鼓动不够,还必须有切实可靠的组织措施。各地在进行统购工作中,主要是采取往乡村派驻工作组,工作组依靠乡村政权组织与党团组织,发挥党团员与积极分子的作用,采取自报公议的方式完成粮食统购任务。所谓自报公议,就是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动员农民自报可售余粮的多寡,并张榜公布,然后由工作组根据农民历年的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等进行余粮摸底,大体掌握每一农户的余粮数量,一般要求统购余粮的80%至90%。如果自报数与工作组摸底数大致相当,则以农户自报数为统购数,如果自报数小于摸底数,则通过反复动员等方式,令其多次自报,最终达到自报数与摸底数大致接近。在农户自报之后,以组或村为单位组织民主评议卖粮数量,并经乡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报区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正式确定为余粮户的统购任务。

各地在开展统购工作的过程中,一般都经过了宣传动员、落实统购任务和送粮入库等阶段。例如河北省在试点的基础上,将粮食统购过程大体分为三段六步。三段是:由进乡到完成公粮征收为第一段;完成粮食收购为第二段;结束工作为第三段。六步是:第一步,到乡先出“安民告示”,以安定人心。在党内先向干部和党员说明来意,传达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主要精神。第二步,积极负责安排生产,完成公粮征收,为余粮收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第三步,党内思想发动成熟,培养了大批积极分子之后,即通过干部、党员、积极分子,把具体的宣传教育工作由党内转到党外,开展对群众大张旗鼓的宣传。第四步,在党员和群众思想发动成熟,余粮摸底排队大体弄清,又培养了大量积极分子的条件下,向群众公布全乡的任务,实行自报。第五步,做好接粮入库、付款、储蓄和物资供应工作。第六步,结束工作,进行总结评比。①《河北省关于当前粮食统购工作情况和今后措施的报告》(1953年12月12日)。

四川省粮食统购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是宣传动员,主要是宣传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着重说明农民出售余粮是支援国家社会主义建设、支援城市和工矿区,支援灾区,余粮多的多卖,余粮少的少卖,没有余粮的不卖,出售余粮功在国家,利在自己等;第二步是民主评议,既按照政策落实统购任务,全省并没有规定统一的起购点和留粮标准,一般是核实田地面积,掌握实际粮食产量,排队摸底,分户计算余缺情况,然后由农户自报,民主评议,落实余粮统购任务;第三步则是送粮入库。②四川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四川省志·粮食志》,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1995年,第23页。

陕西渭南地区的粮食统购也是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在宣传动员的基础上,首先以村为单位成立评议小组,一般在原村政权的基础上,吸收一些公道正派、工作积极、在群众中有威信并熟悉村中情况的缺粮户,不余不缺的自给户和余粮户三方面的人参加,以7至10人组成。第二步分配统购任务,通过广泛宣传总路线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召开全乡人民代表会议,研究讨论通过全乡的统购任务数字,然后根据各村摸底情况把任务分配给各自然村。第三步,以村为单位召开评议员、党团员、积极分子会议,研究本村任务和完成任务的办法,进行余粮户排队,预计各户余粮数字。接着召开群众大会发动余粮户自报余粮数。这时,大多数中小余粮户能主动自报,且报出的数字比较接近实际,“而大余粮户则往往采取以多报少、哭穷、转移、藏匿等方式有粮不卖,常常要经过反复的说服动员才能报出余粮实数”。自报之后,召开村民会议进行评议,然后核定各户售粮数字出榜公布。③中共渭南地委:《关于渭南五区王村乡统购统销试办第二次检查报告》(1954年2月28日)。

那么,具体到每一农户,其统购任务又是怎样完成的呢?试举一例。

山东泰安县九区上高乡郝培英互助组是该乡办得较好的一个长年互助组,全组共12户,67人。上级派来的统购工作组到村后,根据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和泰安地委的指示,首先从生产入手,并号召互助组成员增产节约增打粮食,把余粮卖给国家,支援国家建设,支援志愿军。可是,当得知要实行粮食统购时,互助组成员“普遍产生思想顾虑,情绪低落,甚至消极对抗”。

在这个互助组的12户农民中,有贫农2户,他们虽然拥护粮食统购政策,但怕得罪人而采取观望态度。新中农有7户,这些户的粮食基本上自给自足和稍有点余粮,而且都是翻身户,他们虽然对粮食统购也心存顾虑,但表面还是说:“如果有余粮不卖不对,还是卖出来好,在家里老鼠吃虫子咬还得损耗。”富裕中农有3户,他们对粮食统购则是消极对抗,有的装病,有的哭穷,工作组召开会议也不参加。其中,有一户说:“没有余粮可卖,您不信到我家去看看。”

出现这种情况后,工作组认为主要是前一阶段在总结评比过程中,没有大张旗鼓地进行总路线的宣传教育,没有进行农村中两条道路的教育,群众觉悟未提高,没有体会到卖余粮不仅对国家有利,而且对自己扩大生产也有利,但直接灌输统购统销任务,使农民思想弯子转不过来而消极对抗。同时干部存在单纯任务观点,对反复深入的政治动员,提高觉悟,打通思想,是完成购粮任务的关键认识不足,因而简单化,急于求成,造成僵局。

工作组检查了前段情况,找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便决定继续贯彻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教育及农村两条道路的教育,在反复进行宣传动员之后,又采取座谈讨论、回忆对比的方式,提高了互助组成员的思想觉悟,使其明确了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并且“加强了个人对国家建设的责任感,也明确了出售余粮支援国家建设和增加个人生产的一致性,因而纷纷表明态度,省吃俭用,节约粮食,把余粮卖给国家,扩大个人生产支援国家建设”。

贫农和新中农思想通了之后,纷纷表示要把余粮卖给国家。邢玉柱说:“国家发展工业对咱们农民的好处是很大的,过去10斤麦子才买2尺布,现在能买10尺布,过去2斤粮食才买1斤盐,现在1斤粮食就买1斤盐。今年咱组共施化肥2180斤,保证了庄稼的增产,这不是工业发展了对咱的好处吗?”副组长徐宗圣说:“毛主席这个办法好,粮食由国家统一管理,今后可不再受那些有余粮的剥削了。我去年麦收前青黄不接借了100斤棒子(玉米),不到20天,下来麦子还150斤麦子,这个利钱有多大?比杀人都厉害。”组员郝俊英也说:“国家统购粮食稳定物价很重要,不然奸商见风就涨,咱们吃亏很大,上个月有个卖油的,他听到供销社里没了油,马上就涨钱,不到两个钟头涨了三次价,从6000元涨到8000元,看多厉害!”

接着,工作组又通过开展回忆对比,使“组员们想到了过去的苦,看到今天的生活上、政治上、文化上都翻了身,阶级觉悟空前提高”。组员张君昌说:“我是祖祖辈辈没有喂过牛,连狗也喂不起,土改后分到地分到了房子,现在喂起牛了,这是共产党和毛主席给我的,我要听毛主席的话,除了留下吃的外,再俭省细费,把余粮卖给国家。”对于这种思想进步,工作组及时给予了表扬。

随后,工作组又通过邢玉柱、徐宗圣等人反复做3户富裕中农的工作。富裕中农郝延英为了不卖粮,没病装病,经过邢玉柱、徐宗圣帮助后,主动参加会议,并检讨说:“我以前没想过来,怕卖了钱没处花,买不回东西来,现在我思想通了,比吃副药还痛快,我算了算能卖1600斤粮食,添一口猪,买一张步犁,再买些肥料,这样生产得更好,又爱了国多好哇!”

受郝延英的影响,不愿卖粮的互助组组长郝培英态度也有转变,不过开始时他还是多算支出少算收入,想少卖点粮食。经过批评教育,郝培英最后思想通了,检讨说:“我是组长没早带头还成了挡头,前几天我儿子从朝鲜给我来信要我好好生产,他在前方当模范和我挑战,我对卖粮却成了死脑筋,真对不起前方的儿子,我参加互助组,地里增产这是毛主席的领导,我更对不起毛主席,现在我想通了,我保证卖1200斤余粮支援国家支援志愿军,我这思想通了,精神也愉快了。”“在工作组帮助下,通过总结全年生产,开展评比,结合贯彻社会主义和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总任务的教育,提高觉悟开展生产节约。为了进一步增加生产,必须节约粮食,把余粮卖给国家,扩大生产投资,把死粮变活财。从而户户打谱,完成了5600斤卖粮任务”。①《中共中央批转泰安九区上高乡基点郝培英互助组以生产为中心完成粮食统购任务的情况报告》(1953年11月27日)。

由此可见,在农村粮食统购任务的完成过程中,上级下派的工作组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工作组发动群众的重要方式,便是进行对比回忆,论证共产党以往制定的各项政策,无一不是为了群众,说明实行粮食统购统销不但对国家有利,而且对农民也是有利无害的。同时发挥党团员和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先做通余粮较少的贫农或新中农的思想工作,然后再做余粮较多的富裕中农的思想。当然,这是通过正面教育顺利完成统购任务的例子,在具体的政策实行中,也难免存在靠行政手段甚至强迫命令的现象。但是总体来讲,粮食统购任务的完成还是比较顺利的。至1954年二三月间,各地相继结束了粮食统购工作。许多地方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粮食统购任务。在1953年7月至1954年6月的粮食年度内,超额完成了国家粮食的收购计划,达到了原定粮食计划收购数的114.6%,相当于1952年至1953年度的1.7倍。同期期末的粮食库存比1952年至1953年度期末库存增加了511.27%。②康伟中:《粮食统购统销的重大成就》,《人民日报》1954年11月3日。农村粮食统购任务的超额完成,保证了国家对于粮食的基本需求,也为城市粮食统销政策的实行提供了可靠保障。中国农民以这种特殊的方式,对国家工业化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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