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2012-01-28 01:26黄永茂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7期
关键词:检察工作检察统一

文◎黄永茂

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

文◎黄永茂*

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刻揭示了政法干警必须遵循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充分体现了党和人民对政法队伍的根本要求。曹建明检察长在 “十三检”会议上,突出强调要牢固树立“六观”,自觉践行“六个有机统一”,切实做到“四个必须”。“六观”、“六个有机统一”、“四个必须”既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又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进行的新的理论探索,共同构成了检察机关坚持正确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的基本准则。这些基本准则的本质和要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一脉相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所要解决的,也正是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上的一些带有根本性的观念问题。

一、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六观”

“六观”揭示了检察机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承担的政治责任,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检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是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服务和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这样的发展观要求我们将检察工作融入全局工作,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局中来谋划、来推进,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和落实。

二是用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提升检察人员思想道德素质。这样的价值观要求我们克服特权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执法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确保社会公平正义得以实现,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从根本上得到保护。坚持为人民执法,保障人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是用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规范执法行为。这样的执法观要求我们在具体办案中,真正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理性思维去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真正地融法、理、情于一体。要以平等谦和的态度对待人民群众,以公心、真心、诚心、耐心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疏导和化解社会矛盾。

四是用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政绩观指导检察工作实践。这样的政绩观要求我们要着眼于全局,着眼于发展和稳定。注重实体和程序公正,确保质量和效率相统一,法律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相一致。不仅要提高结案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而且要努力做到服判息诉,解决实际问题。

五是用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力观建立刚性制约机制。这样的权力观要求我们坚持从自身做起,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针对队伍建设和执法过程中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和环节,综合运用教育、管理、监督等多种手段,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逐步构建一套严于自律不想为、严肃查处不敢为、严格管理不能为的检察廉政建设体系。

六是用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引导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这样的发展观要求我们切实转变机械、教条的思维观念,树立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坚持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观察、分析、处理问题。既要总揽全局、统筹谋划,又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着力推进、重点突破,努力破解司法难题。

二、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努力实现“六个有机统一”

“六个有机统一”阐述了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检察工作中一系列重大关系,概括了检察机关推动科学发展的基本途径、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当今时代,各种思潮涌动,检察人员面临的考验更多,尤其是形形色色的思想冲击。要结合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深入开展群众观念教育,密切联系群众,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利益,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二是要强化大局意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要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根据党委中心工作,按照“四维护、两促进”的要求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同时,又要在检察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自身发展中不符合、不适应、不协调的突出问题。

三是要树立“大预防”观念,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在依法打击犯罪、加强法律监督的同时,确立“大预防”观念,更加注重犯罪预防,更加注重司法保护,更加注重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守法,坚持全面正确有效发挥检察职能,促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要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要坚持以强化法律监督为立身之本,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坚持以强化自身监督为发展之基,严以律己,切实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以队伍建设为根本保证,做到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能力素质、锤炼品德意志、矢志奋斗拼搏、确保公正廉洁。

五是要狠抓执法办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各项检察工作都要围绕执法办案展开,服从和服务于执法办案。要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的问题履行检察职责,既要防止就案办案、就事论事,又要防止脱离职能、光谈服务,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六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而发展。要坚持解放思想,继续更新不合时宜的发展理念和执法理念。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坚持与时俱进,在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基础上,以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品牌建设,打造新的特色亮点。

三、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切实做到“四个必须”

“四个必须”强调坚持马克思主义权力观,从法律监督的性质、特点和职能作用出发,明确了开展检察工作、推进检察改革、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

一是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这是由检察权的法定性所决定的,也是确保宪法法律得到统一正确实施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权的行使,必须始终以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的规定为界限,不能超出法律规定的边界。

二是检察权必须受到监督制约。这是检察权严格依法行使的重要保障,也是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行使检察权时更要加强自身监督,勇于接受监督。只有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才能真正赢得公信、树立权威。

三是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这揭示了检察工作的价值目标与其客观环境和条件的关系,也是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党和国家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以及执法环境、执法能力、执法保障方面的新变化新要求,努力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法律监督工作格局。

四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这揭示了法律监督运行的内在机理,也是国家权力运行规律和法治国家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在具体实施中,应当与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及诉讼阶段相适应,遵循诉讼经济、分工制约等原则,既要勇于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又要完善监督的范围、措施和程序,保证诉讼活动有序高效运行。

*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3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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