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鼓励各类所有制煤矿企业及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河北、山西、河南、贵州等省要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兼并重组工作向纵深发展(000001,股吧);尚未出台工作方案的省(自治区),要加快出台兼并重组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全面启动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2012年,全国煤矿企业数量控制在8000家以内,平均规模提高到45万吨/年左右。支持具有资金、技术、管理优势的大型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煤、电、运一体化经营。2012年形成7个亿吨级、12个5000万吨级大型煤炭企业,煤炭产量占全国的53%以上。以大型煤炭企业为开发主体,推进大型煤炭基地建设,重点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矿区。
《通知》还要求,完善小煤矿退出机制,依法淘汰落后产能。2012年,全国计划淘汰煤矿625处、淘汰落后产能2347万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