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摘编)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刊编辑部摘编)
为指导VOCs污染治理工作,为行业污染防治提出技术路线,环境保护部委托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和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中科院生态中心联合编制《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日前,编制组邀请环保部科技司、VOCs污染治理专家和主要工程公司代表在京召开了项目研讨会,对技术政策的范围和深度展开深入讨论。与会各方充分肯定了编制组的前期工作,并对技术政策的编制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为项目开题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VOCs是一种常见且危害严重的污染物,它大多数有毒、有害,具有一定的致癌性。据调查,我国一些城市空气中VOCs的浓度是美国城市空气浓度的5~15倍。2010年国办发布了《环境保护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首次将VOCs和颗粒物、SO2和NOx一起列为重点控制的大气污染防控重点污染物。
《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制定可以从国家层面上对VOCs减排途径及污染防治技术进行规范和引导,是提高国家环境技术管理水平的需要。制定的原则是: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过程控制、末端治理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原则,注重技术的科学性和实用性,重点突出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对各行业的分类指导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满足相关环保标准和环保管理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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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5377(2012)03-00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