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机构提出承建气候技术中心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近日表示,为承建气候技术中心而正式提交建议书的9家机构具有很强的多样性,既有国际组织、政府机构,还有商业和公民社会组织.
据了解,《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2011年年初呼吁各国就承建气候技术中心提出建议.此中心的宗旨是促进与气候变化相关的技术合作与转让,特别是对发展中国家提供支持.目前已有 9家机构正式提交了承建建议书,其中包括位于中国上海的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
这些机构包括伊朗石油工业研究所、全球专业风险管理服务机构挪威船级社、印度技术信息预测和评估理事会、哥斯达黎加技术研究所、印度尼西亚国家气候变化理事会、位于德国的国际清洁能源合作伙伴联盟,以及位于中国上海的南南全球技术产权交易所.此交易所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中国商务部2008年共同发起,是一个推动南南合作的市场化运行平台.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一个技术执行委员会的6名成员将组成评估组,在2012年4月2日于德国波恩举行会议,以确定一个有5个机构的候选名单.《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将在2012年5月中旬于波恩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讨论候选名单.公约秘书处随后将就承建机构提出建议,并争取在2012年11月26日至12月7日于卡塔尔举办的气候变化大会上获得通过.
摘自《中国环境报》
2012-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