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修订的《天津市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将对99种产品的能耗实行限额。产品涵盖冶金、石油化工、电力、建材、机械、电子和纺织行业的重点耗能产品。相比修订前的62种产品的限额大幅提高,约占节能监测产品的54%。
该标准对天津市八大优势支柱产业产品能耗做出了明显限额:吨钢综合能耗应不大于630kg(标准煤)/吨;涤纶短丝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应不大于120kg(标准油)/t;原油加工单位能量因数能耗应不大于10.5kg(标准油)/t。
该标准对天津市民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手机、葡萄酒、果汁饮料等产品能耗限额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例如:标准规定果汁饮料单位产量综合能耗应不大于70kg(标准煤)/t;生产每部手机综合电耗应不大于0.60kW·h;葡萄酒单位产量综合能耗限额则为2013年前不大于65kg(标准煤)/t,2013年后不大于58kg(标准煤)/t。
天津市质监局有关人士表示,该系列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出台将推动天津市各行业产品能耗的监督管理、企业节能技术进步和完成天津市“十二五”节能目标,也使广大百姓了解到节能降耗不仅仅是大型企业、大型耗能单位的事,生活中所接触的衣食住行都与节能降耗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