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无锡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的认识和思考

2012-01-27 01:29王晓刚
中国水利 2012年4期
关键词:水政采砂江阴

王晓刚

(江苏省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214031,无锡)

一、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的必要性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是指为增加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所进行的各项投入和开展的相关工作,包括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两个方面。硬件建设是指人、财、物层面的建设,软件建设是指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层面的建设。“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的形成,标志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从制度层面得到了加强。

1.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国务院2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提出要用1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陆水运体系。无锡“创建国家水利现代化示范市”提出要形成内河航运、水产养殖及旅游等水资源综合利用格局。长江河道采砂管理作为河湖管理和航道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中央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只有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才能不辱使命搞好采砂管理。

2.切实履行水行政主管部门职责的需要

《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赋予了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水行政主管部门采砂管理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成败。只有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才能为采砂管理提供基本条件和基本保障,才能切实履行好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

3.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需要

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和通航安全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目的,实现长江河道采砂“依法、科学、有序”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目标。长江河势稳定和防洪安全事关沿江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长江通航安全事关长江黄金水道作用的发挥和沿江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好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社会公共安全。只有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才能落实实现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长远目标。

4.维护沿江社会稳定的需要

鉴于偷采江砂行业具有暴利而且一般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特点,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环境异常复杂,任务异常艰巨。一些非法采砂人员为了牟取暴利,与有些职能部门的个别人和涉黑势力相勾结,引起采砂纠纷,甚至暴力抗法,直接影响到一些地方的社会秩序,给采砂管理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和困难。只有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才能维护沿江地方采砂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无锡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1.队伍建设

无锡市水政监察支队一直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上下工夫,按照准军事化建设目标,不断延伸“八化”内涵,从人员素质、执法网络、执法保障、编制性质等方面,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思想作风建设,提升执法队伍执行力

无锡支队始终把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对照《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三项承诺”、“六条禁令”》等一系列规定,并针对形势与任务需求,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创先争优等活动,适时在全市水政监察队伍中开展文明执法、治理商业贿赂和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同时,建立文明示范窗口,公布文明服务承诺,完善监督举报渠道,并通过“赴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在廉政教育基地听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请市纪委领导解读廉政准则”等一系列措施,有效营造了水政监察队伍风清气正的廉洁氛围,水政监察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增强,班子更加团结,党员骨干的模范带头作用更加突出,涌现了一批文明服务示范窗口,树立了水行政主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

(2)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

无锡支队严格落实学习培训制度,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案例分析、以会代训等方式,狠抓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多次邀请市政府法制办、法院、公安、海事部门的负责人召开专题研讨会,组织水政监察员赴沿江城市考察,开拓工作思路,探索工作新方法。目前,无锡、江阴专职水政监察员全部都是大专以上文化,89%的兼职水政监察员有中专以上文凭,懂法律、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逐年增多,专业化特点更加突出。

(3)加强执法网络建设,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按照省总队水政监察队伍网络建设“健全支队、强化大队、拓展中队”的总体思路,无锡积极完善采砂管理执法网络,在江阴设置4个中队,在市支队增挂“无锡市采砂管理办公室”的牌子。目前,无锡市共有1个支队,1个大队,4个中队专司长江采砂管理和打击长江非法采砂工作。

2.装备建设

无锡市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始终重视长江采砂管理与执法的硬件建设,所属的支队、大队及各中队全部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执法标志、执法人员名单、社会承诺等全部公示上墙。三级采砂管理执法机构现有办公房25间、专用执法车6辆、执法艇2艘、摄像机5台、照相机23部、计算机42台、电话 16部、传真机 8台、复印机8台、现场勘察器材5套、专用救生衣30套、头盔108只等。目前,无锡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执法江阴基地已通过省级论证,正在有序筹建中。

3.合作机制

无锡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的参与单位分别为江阴海事局、无锡市地方海事局、无锡市水警支队、江阴市水上派出所、长航公安张家港派出所等。按照两部委关于“长江涉砂船只整治的要求”,无锡市有关部门协作联动,依法摸清了长江江阴段采砂船只情况。目前,长江江阴段共有5艘采砂船和41艘过驳吊机船登记入册,其中5艘采砂船为江阴籍采砂船主所有,已全部在指定的芦埠港闸口内集中停泊,接受统一管理。41艘过驳吊机船基本集中停泊在长江申港段水域内,全部证照齐全。

三、无锡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能力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对策

1.执法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长江采砂管理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要做好水事纠纷调解、违法案件查处,执法人员不仅要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而且还要懂专业、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这也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中要亟待解决的问题。目前大家都有一个误解,认为执法人员素质不高,只是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不透彻。其实要办理好一个水事案件,不仅仅需要法律、法规知识,还要在专业知识、政治素质、人性化管理和综合协调能力上下工夫。

2.应建立采砂管理执法基地

由于无锡没有专门的执法基地和执法艇,非法采砂船主与水行政执法部门“打游击”“搞时间差战术”,甚至由于抓获的非法采砂船只因缺乏停放场所而造成难于依法处理等问题。因此,无锡要加快推进采砂管理专用执法基地建设。

3.采砂船舶集中停泊点管理制度尚待完善

由于芦埠港河重新通航,原来确定的采砂船舶集中停泊点已不适合继续使用。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确定将采砂船舶集中停泊点位置移到芦埠港闸北200 m处,并重新竖立标志牌。在新确定的停泊点加装监控设备,以便随时了解停泊情况。如采砂船只不经许可擅自离开,监控设备录像资料可作为证据材料。制订《采砂船舶集中停泊点管理制度》,加强对采砂船的统一管理。定期召开江阴籍采砂船主座谈会,不断开展说服教育工作,尽可能劝诫江阴籍采砂船主改行从事其他合法经营活动。

4.灵活运用水法律、法规条款

目前江阴没有发现大型采砂船,仅有零星小型钢质或水泥材质的船只。《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非法采砂行为罚款必须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如果对这些小型采砂船进行处罚,起码要10万元,导致船主履行到位确有困难,无法达到理想的打击效果。但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对非法采砂行为除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为此,要很好地运用这一条,在进行行政处罚时可以没收其违法所得和非法采砂机具。违法所得数额可以在制作笔录、调查取证时获得证据,再以市场价进行计算而得出。船上的采砂工具都可以认定为非法采砂机具予以没收。没收此类机具时应列出清单与当事人核对无误后再进行处罚,所以针对小型采砂船,处罚要灵活运用有关水法律、法规。

5.进一步完善合作机制

涉砂船舶的管理是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牵头作用,认真组织开展好相关活动。会同海事、公安等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在法律框架内精诚合作、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有效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

[1]侯良泽.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水利,2011(10).

猜你喜欢
水政采砂江阴
魅力江阴
采砂对沅水典型采砂河道影响初步分析
新版河道采砂许可证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启用
《登江阴黄山要塞》
江阴特产——马蹄酥
《江阴介居书院成立祝词》
强水政监察职能,促水利事业发展
水政执法队伍建设及规范执法思考
浅谈如何加强对水政水资源的管理解析
我国将打击长江非法采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