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在农村水电中的作用分析

2012-01-26 13:08夏建军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2年1期
关键词:小水电会员单位会员

夏建军

(陕西省水利厅,西安 710004)

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由陕西省水电开发管理中心等10家单位发起成立,2009年6月在省民政厅正式注册登记,主管单位为陕西省水利厅。小水电行业协会成立以来,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小水电的方针政策,紧密团结和依靠全体会员,遵照“反映诉求,提供服务,规范行为”的工作要求,切实强化行业自律、积极维护会员权益、努力改善行业环境、全面推进了行业发展。协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协会与会员单位、政府及社会公众的联系不断紧密,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体系逐步完善,行业的社会形象显著提升;行业发展空间不断扩大;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高,水电站安全及运行管理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迈进,小水电行业协会在促进全省小水电健康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

1 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协会发展的长效机制

1.1 坚持“依法办会”、“民主办会”,发挥会员单位积极性

协会严格按照章程开展工作,协会重要工作按章程规定的权限,由常务理事会、理事会等决策,一些普遍问题广泛征求会员意见。

1.2 坚持协会工作标准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协会制定了工作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制定了《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十项工作制度,在内部管理、会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明确了职能分配、工作流程、信息传递等内容,使协会高效运转。

1.3 加强会员管理

会员队伍不断扩大,做好会员管理,发放了会员证,建立了通讯录,计划逐步建立健全会员、水电站数据库和信息管理系统。

1.4 管好会费,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

协会严格按照国家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协会财务,会费收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主要用于与协调、会议补贴、各种交流活动、资料印刷、考察等。仅2010年汉中召开标准化管理交流会,会费补贴了近20万元。2010年,省财政厅对协会财务进行了审计,认为财务管理十分规范,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同时开展一些有偿服务,增强协会自我发展能力,更好服务于会员。

1.5 协会注重开展学习活动

2010年协会被省民政厅评为“陕西省民间组织学习科学发展观先进单位”。

2 听取和反映呼声及诉求,维护行业利益,改善行业发展环境

协会努力当好“桥梁、纽带”角色,努力为政府和企业排忧解难,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涉及小水电利益的方面,努力争取发言权,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核心问题,努力维护行业利益,协会已成为会员反映诉求和求助的首选,成为小水电行业的代言人。

2.1 积极呼吁电价、研究电价,争取电价进一步上调

积极呼吁小水电上网电价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调整,逐步实现与火电同价,及至超过火电上网电价,体现水能资源的稀缺性和可再生能源的优势。从2009年开始,协会每年都对全省小水电发电、建设成本进行调研和测算,扎实开展了调研工作,撰写了有关小水电建设及运行成本的调查报告,经会长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部门上报,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调整电价奠定了基础。

2009年,总装机2.5万k W以上电站上网电价上调为0.303元/k W·h。2011年,积极争取,又使全省小水电上网电价上调1分钱,达到0.31和0.313(总装机2.5万k W以上)元/k W·h。目前,我省的小水电上网电价水平在全国处于较高水平。

2.2 争取了发言权、参与权,维护行业利益

陕西电力体制比较复杂,既有国网还有省网,两者矛盾突出,导致出现一些上网、结算方面的问题。2009年8月,协会收到了紫阳县23家关企业的报告,反映国网、地网之间电量交换渠道不畅,导致电网对小水电上网电量不予结算及限制上网等问题。协会积极协调电监局、物价局,并与省电力公司、省农电局进行了沟通,使这一问题得到了解决,化解了矛盾。协会还向电监局递交了《关于要求解决全省小水电上网结算中有关问题的函》,向省物价局递交了《关于调整小水电上网电价的报告》。

2011年3月,为解决全省小水电站电量收购、结算等方面的问题,协会与西北电监局在西安共同组织召开了全省水电电量收购情况座谈会,促成了西北电监局、省物价局、省水利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小水电上网电量结算工作的通知》。该通知的下达有望解决结算中存在的众多问题。

2011年,协会参与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小水电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召开了《小水电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会员单位的意见,标准版《小水电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即将实施,将有利于规范电网、电站双方权利和义务,维护行业利益。

2.3 认真研究行业发展的重大突出问题

为总结宣传小水电政策法规建设,总结基本建设、安全生产、经营管理、资源开发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客观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科学指导、引导各投资单位科学投资小水电,行业协会编写了《陕西省小水电发展报告》(2011年),提出小水电发展的思路、措施和建议,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争取扶持政策。报告发送到会员单位,发改委、能源局等相关决策单位,让社会了解和支持小水电,积极为小水电发展争取优惠政策。

3 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推进服务体系建设

为会员服务是协会的中心工作之一,协会牢固树立服务观念,搭建为会员发展服务、为行业发展服务的平台,加大服务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3.1 政策、信息服务

加强与会员单位、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联系,形成有效的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了协会的传导作用。协会组织编写了《陕西省小水电管理实用手册》,该手册分法律法规、政策、规程规范等三大部分,基本涵盖了小水电建设、管理、运行所需要的内容。协会还编印了协会会刊《陕西小水电》,2009年出了1期,2010年2期,2011年1期,共编印了4期。协会积极订阅了水利部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主办的《中国水能及电气化杂志》,向会员免费赠阅。

3.2 技术服务

围绕农村水电建设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策划和选题,多层面、多形式组织技术交流、服务活动。协会已经建立了专家库,有各个专业的资深专家。一是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技术交流活动。2009年,组织召开了多泥沙河流水电站设计及运行技术交流会,70多人参加了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2010年11月,在汉中召开了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经验交流会,有200多人参加,有力地推动了全省农村水电站标准化管理进程。二是开展了大量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解决会员单位疑难技术问题,优化了技术方案,节约了投资,受到了会员单位的拥护和好评。三是组织专家定期或不定期走访会员单位,为会员单位电站优化建设或运行提供参考性意见,为会员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四是结合农村水电中心工作,作好技术服务,2011年做好了小水电增效减排改造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了改造电站技术先进,效益显著。

3.3 交流合作服务

一是协会组织会员赴外省参观考察,先后组织赴黑龙江、吉林、辽宁等省份进行交流考察,为会员创造了更多的学习交流、学习机会。二是与来访的省份协会进行多方交流,互相学习先进经验。三是行业内部交流更为活跃。协会成立以来,已召开了三次理事会、两次技术交流会、两次专题会议,去年,汉中标准化管理会议召开后,还有数十个单位前往二郎坝参观学习。通过协会平台及这些会议的机会,各会员单位之间联系更为紧密,在技术、管理等方面也开展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在行业内部,研究了如何发挥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优势,实现技术、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缺互补。开展了流域性、区域性的交流合作,比如梯级电站建设、优化调度等问题,实现多赢。协会还组织了与金融、设计、施工等水电相关行业及单位间的交流沟通,促进合作。

2012年协会将为会员创造出国学习培训的机会,通过学习国外发达国家水电建设管理的先进经验,更好地指导我省的小水电工作。

3.4 创新服务

一些水电站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在水电站技术改造、检修、运行及管理等方面创造了很多先进经验。协会鼓励会员单位开展技术、制度方面的创新。同时协会组织专家为电站创新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开展创新认定和评比工作,为创新成果的推广提供机会和平台。

3.5 开展政策法律服务

协会及时将中央、省上颁布的小水电的政策、法律信息及时传达给各会员单位,竭诚为会员提供政策、法律方面的服务。

4 建立行业自律体系,维护行业形象

2009年,协会制定了《陕西省小水电行业自律公约》,充分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后于2010年正式印发。通过《陕西省小水电行业自律公约》,逐步建立起一个相对完整的自律制度体系,对行业进行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维护业内秩序,这是提高行业规范程度和社会声誉的有效手段,是保护行业共同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行政监管的重要补充。同时积极引导会员反哺社会,改善生态环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及时收集媒体、投资者及公众对小水电或个别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会员自觉接受舆论、投资者和公众的监督。

5 服务于行业管理,促进行业管理水平的提高

5.1 拟定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行业标准化管理

根据全省电站规模、技术状况、管理制度差异大,对安全重视程度不同的实际,协会拟定了《陕西省小水电标准化管理指导意见》,征求了会员单位意见后在全行业推行,得到了广大会员的积极响应,促进了全省小水电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通过这些工作,协会将逐步在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的制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努力实现2015年,整个小水电行业实现标准化管理的目标。

5.2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

协会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工作。2009年以来,已培训1000多人次,促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目前,协会正在组织专家编写培训教材。

5.3 开展行业评比表彰工作

协会制定了《陕西省小水电行业协会评优管理办法》,在征求了会员单位的意见后已正式下发。2010年开展了首次评选,评选出优秀水电公司(水电站)10个、优秀班组5个、优秀个人20个,表彰评比力求公平、民主、客观,这是对这获奖电站、个人工作业绩的一个肯定,有效地调动了获奖单位和个人的工作积极性。

6 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公众利益

引导会员单位科学建设和运行水电站,处理好水能资源开发与灌溉、供水、生态、安全等方面的关系。确保生态流量的下泄,切实维护好公众利益,避免因一些电站的建设与运行,与下游群众用水等产生矛盾,引发一些群体性事件,引导会员反哺社会,为水能资源开发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今年协会计划参照国外绿色小水电、低影响水电等有关标准,组织专家拟定一个适合省情的技术标准,在全行业推广。

7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目前,全省有近万名电站运行管理人员,但技术人员仅占22%,各电站人员素质相对较差,迫切需要加强培训。根据省水利厅有关要求,要用2~3年时间对全省近万名水电职工开展一次培训考核,拿到上岗证后每5年再考核一次。协会要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工作,促使从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断提升,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

8 开展行业形象宣传,扩大行业的社会影响

树立品牌意识,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市场推介工作,开展行业形象的宣传,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提高协会公信力,扩大社会影响力。通过几年的努力,使社会对小水电行业有新的认识,使政府更加支持小水电行业的发展。协会不断增强自身发展动力,努力成为讲诚信、有能力、有实力、作用大的协会,为争取承担政府社会化职能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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