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机遇 求发展实现农村水电新跨越

2012-01-26 13:08水利部水电局田中兴
中国水能及电气化 2012年1期
关键词:水能小水电电气化

水利部水电局 田中兴

2011年,在陈雷部长的高度重视、亲切关怀下,在胡四一副部长的直接领导和相关司局的大力支持下,水电局按照部党组的要求和部署,围绕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狠抓落实,农村水电增效扩容试点成功启动,“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顺利实施,安全监管全覆盖稳步推进,中央财政投入大幅度增加,全年新增农村水电装机近300万千瓦,总装机达到6200万千瓦,年发电量1800多亿千瓦时,“十二五”开局之年,农村水电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以惠农工程建设为龙头,打造“民生水电”,实现了三个突破

一是“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全面启动。水利部与国家发改委联合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设想的报告》,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李克强和回良玉副总理都作出了重要批示,对电气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在认真总结“十一五”电气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经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印发了《“十二五”全国水电新农村电气化规划》,启动了331个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二是小水电代燃料建设规模持续扩大。《2009-2015年全国小水电代燃料工程规划》顺利实施,2011年新安排代燃料项目51个。累计下达了204个项目的投资计划,目前已有52个项目建成发电,代燃料装机12.3万千瓦,解决了10.8万户农民的生活燃料,保护森林面积151万亩。

三是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开展试点。水利部与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在浙江、重庆等6省(区、市)开展试点工作。会同财政部联合批复了6个省(区、市)的试点实施方案,下发了初步设计、机电设备选用和建设管理等3个指导意见,召开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启动视频会,明确了建设任务和责任。

二、以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为核心,打造“平安水电”,开展了两项行动

一是稳步推进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监管主体,并派出检查组对8个重点省(市)进行督查,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安全监管责任“全覆盖、无死角、制度化”。按照部领导批示,派出4个工作组对甘肃舟曲和湖北神农架等重点地区小水电开发情况进行检查。

二是不断加强技术标准体系建设。2011年新发布农村水电技术标准9项,其中国标1项,目前在编标准19项。为使我国小水电标准成为联合国工发组织的推介标准,组织开展了小水电技术标准翻译前期工作,目前已有3项标准列入我部2012年标准翻译计划。

三、以农村水电立法为切入点,打造“绿色水电”,推进了两项工作

一是水能资源管理持续推进。积极推动地方立法,推动水能资源有偿使用和市场化配置工作,今年河北省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目前全国已有湖南、吉林等7个省出台了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完善了《全国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报批稿),制定并发布了《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导则》,开展了绿色水电认证研究工作。

二是农村水电立法持续推进。在前几年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们加强了《农村水电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吸收地方立法经验,调整《条例》框架结构,完善内容,征求意见。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在《水利部关于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小水电开发情况的报告》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法制办的要求,我们正在积极开展工作。

四、以加强行业管理为重点,打造“和谐水电”,强化了三项措施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配合部有关司局,向财政部报送了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的意见。在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陈雷部长的亲自推动下,在胡四一副部长的直接指导下,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今年农村水电中央投入从去年的6亿元增加到14.7亿元。

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今年,我局会同有关部委或单独到基层开展调研30多次、参与人员60多人次,调研重点主要围绕水能资源开发和农村水电建设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监管和农民受益等问题,形成调研报告20多份。报送国务院的3份专题报告得到了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完成了全国5260条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情况和 520个农村水电直供电片区电网改造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多次组织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10多家新闻媒体现场采访报道农村水电建设成效及面临的困难。一年来,在新华社、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中央媒体首发稿件60多篇,网络转载量达520余条。在中央电视台播出2部农村水电专题片。编写《农村水电信息》12期,《雨雪冰冻灾害简报》16期,出版了《“十一五”农村水电新闻作品集》。

五、以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为契机,不断开创水电工作新局面

2012年,我们将在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治水与办电结合,开发与保护统一,新建与改造统筹,建设与管理并重,抓法规,促发展,保安全,惠民生,加强法规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加强资源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全面完成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建设,不断开创农村水电工作新局面。

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全面完成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建设任务。突出抓好前期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技术规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统筹兼顾,切实落实配套资金,积极创新建管模式,对试点省份项目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财政补助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等进行督导和检查,全面完成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指导有改造潜力的其他省份尽早开展项目前期和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起草出台绩效评价等有关管理办法,加快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完善培训教材,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做好试点总结、验收和宣传工作,加快全国范围内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进程。

二是持续推进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联合出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管理办法》,组织各地编制完成建设实施方案,全面开工建设560个项目、装机容量210万千瓦,培育典型,带动农村水电实现科学有序发展。加强政策研究,加强与国家能源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农村水电片区电网纳入全国“十二五”农网改造升级规划。

三是加快实施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联合出台《小水电代燃料项目管理办法》,对近几年已安排投资计划的255个项目加强督促检查,加快建设进度,到2012年底完成160个代燃料项目,解决36万户150万农村居民的生活燃料问题。争取扩大建设规模,深入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统一标准标识和管理制度,把小水电代燃料建设成为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示范和样板工程。

四是深入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监管全覆盖。通过督查和调研,在进一步了解市、县级农村水电行业管理职责分工的基础上,对未落实监管责任、存在监管盲区或死角的地区,重点抓落实和整改;对已落实监管责任的地区,重点抓好对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结合工作进展,适时组织开展农村水电防汛和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管理。

五是切实加强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工作。全面开展中小河流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力争用2年左右时间完成规划的修编工作。积极开展绿色水电评价试点工作,积累经验,完善体系,为今后开展绿色水电认证做准备。完善水能资源调查评价体系,做好新一轮水能资源调查评价的前期工作。积极推动全国和各省(区、市)建立健全规范高效、协调有序的农村水能资源开发管理内部工作机制,统筹涉电水行政许可,整合水利系统内部涉电职能,形成水能资源管理合力。

六是着力做好农村水电立法工作。按照国务院领导和部领导批示精神,积极与法制办等部门协同配合,进一步征求和吸收各方意见,吸收地方立法经验,扎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将《农村水电条例》列入国务院2012年立法计划。加强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争取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小水电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意见,完善条文,力争以水利部规章形式,尽快出台《农村水能资源管理办法》。

2012年,农村水电工作任务繁重。我们将在水利部党组的坚强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谨求实的作风,开拓创新,迎难而上,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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