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段乔红
典型选树是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传统优势,是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抓手。典型选树是“选”和“树”的有机统一。实践中,只有既强调“选”,又立足“树”,才能使选出的典型真正树起来,才能保证典型的作用真正得到发挥。
企业通过开展评比表彰,一方面挖掘出企业中一批优秀的先进典型,但同时因为“种类繁多”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诸如因“审美疲劳”导致的“敷衍应付”、因“利益均沾”导致的“轮流坐庄”和因“权力作怪”导致的“先进通吃”等弊端。由此很难保证典型的先进性,从而违背“选一个典型、树一面旗帜”的初衷,甚至在职工群众中产生负面效应。
鉴于此,先进典型的设项应不求多、不求全,要适当、要制宜。首先,典型项目的设定要结合单位业务特点、人员构成、发展导向等,精选能够做精的评选项目。其次,典型名额的确定要控制总量,形成“以稀为贵”的局面,这样才能实现好中选好、优中选优,让典型具有代表性。再其次,典型名额的分配要避免为平衡各层面、各单位利益而“遍撒胡椒面”,或者按员工人数依比例进行分配。
典型选树的过程是严格制定和执行标准的过程。但实践中,“标准面前无从下手”的现象在广大评选组织实施者的经历中也屡见不鲜。问题出在哪里?笔者认为,最根本的一点在于,标准不明晰导致有标准如同无标准。标准不明晰主要表现为,定性要求多,定量条件少;通用条件多,个性要求少;原则规定多,硬性约束少。“三多三少”造成了诸如标准裁量各异、硬着头皮执行等种种困局。
针对实践中典型标准不明晰的“三多三少”问题,首先,应坚持“定性定量并举”思路,做到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也要以确定性的语言进行定性,避免模棱两可。其次,应在“定性定量并举”的基础上,一方面对不同类型典型选取相应的标准,避免千篇一律,以真正达到各类典型选树的目的;另一方面对不同层级典型取相应标准,避免“上下一样高”,突出层次价值;同时对不同单位满足同类同层次典型标准的指标有所区别,避免绝对求同,做到在保持总体一致的同时体现差异。再其次,应减少原则性阐述,增加约束性要求,降低执行标准的弹性,使约束性要求成为不能突破的“硬杠杠”,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典型选树的严肃性、实效性,才能保证典型的公信力、带动力。
典型的公信力来自于选树过程的公平、公开、公正。保证“三公”,程序严密是关键。
程序严密首先设计要严谨,至少保证“学、推、评、示、审”五个环节一个不少、环环相扣。所谓“学”,就是要学习评选文件,吃透精神,特别是评选标准;所谓“推”,就是要走“自下而上”的推荐程序,保证典型选树的群众性;所谓“评”,就是以民主集中方式对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评价既要扣标准,也要结合候选人的日常表现,对不符合标准、组织平时就不看好的候选对象敢于说“不”,做到宁缺毋滥;所谓“示”,就是对组织评出的人选要进行公示,公示事迹要翔实,公示期限要合适,对反映的意见要重视;所谓“审”,就是人选公示后要进行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同意,有异议的核实,核实后确有问题的舍弃,避免“带病”选树。程序严密其次是执行要严格。要加强对选树过程的密切监督,避免“撒手”不管,听之任之。
典型选树的目的在于典型引领,典型引领离不开对典型的大力宣传。
典型宣传要有计划、有系统、有分寸、有力度。有计划,就是要将典型宣传贯穿于选树的全过程,并且针对各环节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宣传方案;有系统,就是典型宣传方式要系统化,做到媒介选择上平面与立体相结合,事迹选择上过去与现在相贯通,时机选择上各个环节相协调;有分寸,就是要重实际、重客观,杜绝人为拔高,使“树典型”沦为“造典型”;有力度,就是要对典型宣传给予相应的人财物支持,在评选经费预算中打足宣传成本,避免表彰隆重热烈,宣传捉襟见肘。
选一个典型就要树一面旗帜。这意味着虽然典型选树的过程是一时的,但选树出的典型必须既有时代性,又具持久性。
持续跟踪典型要在考核上立机制、在关心上见真情、在培育上下工夫。考核上立机制,就是要建立对典型的后续考评机制,采取组织评、职工群众评、典型跟过去比、典型之间相互比等方式,保证典型时刻以先进标准要求自己、检验自己,始终保持典型的先进性,同时要建立典型“退化”的淘汰机制。关心上见真情,就是要对典型的工作生活倾注关照,特别是对典型的思想状况予以关注,及时消除因时间推移导致荣誉“减色”给典型造成的心理“落差”压力,或因长期生活工作在大众关注下给典型造成的心理“负重”压力,保证典型正常生活、健康成长。培育上下工夫,就是要着力研究保持典型先进性的手段和方式,畅通典型进一步成长和发展的通道,使典型在组织的培育下向“高”处发展,扩大典型的影响面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