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社会科学类课程教学中的匹配应用

2012-01-26 03:39杜德斌郭爱云
中国林业教育 2012年2期
关键词:劳动力流动对象

杜德斌 郭爱云

(1.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0083;2.北京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 102206)

社会科学研究的对象是人类构成的社会,既包括人类加工过的物质条件,也包括社会制度、关系、组织以及机构等注入了人类主观意志的社会构件。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差异比较大,既包括客观环境因素,又包括个人的心理、生理因素和人际关系等社会因素。社会科学不能通过单个个体的研究得出普遍定律,只有抽取尽可能多的有代表性的样本才能使研究结果具有更大的普适性;相对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结果的推广范围要更小一些[1]。

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也需要用科学和规范的方法来研究人类社会的各种现象和问题。因此,在社会科学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社会科学研究对象的社会性要求学生必须将理论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而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都是获取知识和应用知识并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手段,在社会科学研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综合运用这2种方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学生产生某些社会科学类课程大而无当的认识。

一、案例教学和社会调查的界定

案例是对某一具体研究对象进行深入调查和分析后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抽象,是对实际发生情况的记录。教学案例是基于真实资料而描述或创造的故事,其目的是使教学对象对理论有直观的认识和深刻的理解。尽管很多学者认为案例研究无法量化、不够客观和严谨,是社会科学研究中不太受重视的研究方法,但是,案例研究仍然在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历史或经济学等传统学科以及城市规划、公共管理、管理科学、教育等具有实践导向性的社会科学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2]。本文所说的案例教学,是指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使用本人在实践中形成的案例或其他学者已经整理完成的案例所进行的教学活动。教学案例都具有真实性和典型性的特征,每一个案例都是一个实际情境的描述,包含着一个或多个疑难问题,同时也可能包含有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法[3]。案例教学法把实际案例纳入课程教学过程,通过教师的讲解和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将理论具体化。案例教学法可以使学生在分析实际案例的过程中提高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社会调查是有目的、有计划的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社会现实状况或历史状况的材料,从而形成理论或验证理论的科研工具[5]。社会调查是研究社会的一种实践方法和技术手段,是社会科学领域使用最多的用于认识社会现象和探索社会问题的研究方法之一[6]。社会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收集第一手数据以解决所要研究的问题,主要用到的工具是观察、访谈和问卷。通常,在进行实地社会调查之前,要首先明确调查目的和调查所要达到的结果,并根据调查目的选取科学合理的调查方法,然后依据一定的抽样方法选取调查对象或选定特定的调查对象;在实地社会调查之后,要与既定的目标进行对比分析以获得实际的调查效果。因此,在课程教学活动中,教师可以组织学生采用社会调查法进行实地调研,以加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二、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交叉应用的意义

任何科学发现的归纳都是从认识个别的事实开始的,然后基于此总结和归纳出相关事物和关系的普遍性规律。在社会科学理论的形成过程中,案例分析是基础之一,是归纳推理的起点。但是,任何理论都要通过实践进行检验,所以社会调查又可以视作从具体事实到一般理论的认知。知识是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炼。在课程教学活动中,案例教学能够使学生更接近知识的来源与本质;而社会调查能够使学生通过事实来检验和认识所学的理论。

理论知识的应用能力是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通过实践活动而提高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7]因此,要使学生正确地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教学活动就不能脱离实践,而是要遵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一人们认识事物的规律来组织安排,加强实践教学,密切理论与实践的联系。因此,案例教学和社会调查在社会科学类课程教学中都是不可或缺的,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交叉运用是一个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过程。这种理论学习与实践的交叉、循环,将有利于加深学生对理论的理解,使学生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提高应用相关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为了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统一,在社会科学类课程的教学活动中,应首先通过教学案例的讲解来提出和阐释理论;然后引入社会调查等方法来展开实践教学,引导学生有目的、有意识地搜集和整理与课堂知识有关的信息,通过观察社会、了解社会实现课堂理论学习与社会现实问题的有机联系,加强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并使学生能够运用所学的理论知识解释和分析社会现象,实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

此外,案例教学和社会调查这2种教学活动的联动,可以促进和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兴趣和积极性,避免教师和学生过多地将时间和精力放在枯燥的理论讲解和学习中;通过要求学生搜集与课程内容相关的第一手资料,还可以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思考能力和动手能力。

三、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教学应用中的匹配层次类型

根据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对象的关系程度和关系特征,可以将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对象之间的关系划分为不同类别的匹配层次,包括一致匹配、对应匹配、逆向匹配和互补匹配。以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劳动经济学”的课程教学为例,笔者发现,对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方法选择和交叉应用,不同的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条件有不同的要求和适应性。

(一)一致匹配

一致匹配,就是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与社会调查的对象是同一主体,且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对这一主体的研究角度和研究内容是一致的。在一致匹配的情况下,由于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的对象、研究角度和研究内容是一致的,所以学生可以将教学案例所涉及的理论通过社会调查在同一个对象那里进行检验和验证,从而了解理论的归纳过程,并将课堂上学到的理论应用于对同一主体的分析。

例如,当讲授“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企业劳动力内部流动理论时,首先,让学生了解劳动力内部流动的基本理论;然后通过教学案例,分别阐述企业通过内部劳动力市场的应聘、面试、考核和审批等程序进行岗位调整的公司内部流程,员工对公司内部劳动力流动的相关政策所持有的态度和采取的行为,与岗位调整相关的部门所采取的管理行为,以及进行内部劳动力流动后公司的绩效和员工的满意度,从而使学生能够通过教学案例的学习直观地了解内部劳动力流动的过程和意义。其次,组织学生到教学案例所涉及的企业实地了解和调查劳动力的内部流动现状,使学生能够带着问题和理论去企业寻找答案和理论依据。这样,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一致匹配使案例与课程理论能够交叉验证,从而有利于学生更深刻地了解课程理论的来源、理论所能解释的对象和学习理论的意义。

(二)对应匹配

对应匹配,就是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与社会调查的对象不是同一主体,但是社会调查对象与教学中的案例有相关或相似的特征或性质。例如,当讲授“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劳动力区域间流动尤其是农民工流动时,首先,让学生了解劳动力流动的影响因素、流动方向和流动特征等理论知识,然后讲解“长三角劳动力流动”的案例。其次,在课堂教学结束后的实践和实习教学环节中,如果缺乏到长三角地区进行实地调研的条件,那么可以选择珠三角地区作为社会调查的对象。尽管这2个地区一个位于中国的南部,一个位于东部,在气候、地理位置、人文传统以及经济发展模式等方面存在着较大差异,无法实现教学案例研究对象与社会调查对象的一致匹配,但是由于这2个地区在劳动力流动的相关因素特征上是非常相似的,所以能够实现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对应匹配。这样,学生就可以将从“长三角劳动力流动”案例中获得的理论知识应用于珠三角地区劳动力流动的分析,将劳动力流动的特征、流动方向以及影响劳动力流动的因素等相关理论与珠三角地区劳动力流动的社会调查相结合,从而使所学的有关劳动力流动的理论得到验证。

(三)逆向匹配

逆向匹配,就是社会调查对象与教学案例所体现的理论基础是完全相反的,是从相反案例的角度分析和反证理论问题。这种匹配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划分为特征逆向匹配、地域逆向匹配等。例如,当讲授“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过程时,首先,可以通过分析“某城市农民工来源地”的案例,归纳总结出影响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主要因素。其次,通过对没有出去打工的农村人员的状况进行社会调查,分析他们留在农村的原因;然后与教学案例的结论相对照。这就是特征逆向匹配。同样,在分析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的动因时,如果教学案例以较为发达的东南沿海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情况作为研究对象,那么在社会调查中就可以考虑以较不发达地区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情况作为调查对象。这就是地域逆向匹配。

(四)互补匹配

互补匹配,就是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对象所反映的理论互为补充。例如,当讲授“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劳动力内部流动时,如果教学案例应用的是某企业内部劳动力流动的数据,那么为了达到从不同角度了解同一理论的目的,在社会调查中就可以调查和搜集该公司外部劳动力流动的数据,然后比较分析内部劳动力市场与外部劳动力市场的区别和联系,以及不同类型的员工在内部市场和外部市场的招聘中对企业造成的成本与收益的差别,从而加深学生对内部劳动力流动理论的理解。

这4类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交叉匹配方式并不存在优劣之分。一致匹配会使学生在实践中找到与课堂上学习的教学案例和相关的理论完全对应的解释,但是这样的匹配很难使学生更深入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的理论。对应匹配尽管无法做到理论与实践的完全一致,但是有助于学生在对教学案例与相对应的社会调查进行比较时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的理论。逆向匹配能够使学生从相反的角度看待同一个问题,但是会因情境因素的变化而带来理论与实践的差异。互补匹配能够使学生从互补的视角更全面地看待问题,同时通过将理论能解释和不能解释的社会现实放在一起,使学生了解理论的适用性,但是有可能会遗漏原有理论的某些维度。

四、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教学中匹配使用应遵循的原则

不同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的对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匹配要求是不同的,所以教师要从教学目标和现实条件出发,遵循一定的原则来选择不同的匹配方案。

(一)权变原则

在实践教学过程中,除了要根据不同案例确定社会调查对象的选取标准之外,还要遵循权变原则,即在某一匹配不可得的情况下,考虑使用其他匹配方式来选择社会调查对象。因为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与社会调查对象之间匹配的分类标准并不是非常严格的,它们之间存在着交叉。例如,逆向匹配与互补匹配可能存在一定的相似性。因此,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应根据内容侧重点的不同,综合交叉运用各种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

例如,“劳动经济学”课程中劳动力流动部分的教学需要分析劳动力在城乡之间的流动和迁移理论,所以在教学过程中要将已经从农村流入城市的劳动力的特征作为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进行分析;而在社会调查中,则可以将调查对象设定为未从农村流出的劳动力,研究他们没有流动的原因。这样,通过逆向匹配,能够从相反的角度分析劳动力流动的成因和影响因素;同时,由于已经流出与未流出的劳动力属于一个群体中的2种截然不同的类型,所以这一交叉过程也显示了互补匹配的特征。

(二)成本—收益平衡原则

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与社会调查对象之间的匹配不存在优劣之分,所以在选取社会调查对象时,还要根据教学目标权衡每种匹配的成本与收益。受时间和资金的限制,有时候基于更合适的匹配层次选取的社会调查对象需要较高的实现成本,而得到的收益与基于其他匹配方式选取的调查对象相差不大,这时候就要遵循成本—收益平衡原则选择实现成本较低的调研对象。

例如,教师获取教学案例的途径和方式多种多样,如果基于一致性匹配,那么受地域、空间距离较远或资金有限等条件的约束,有时候很难具有带领学生选择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进行社会调查的条件。此时,如果与教学案例的研究对象相近的社会调查对象的可获得程度较高,那么就可以基于对应匹配选择替代教学案例研究对象的社会调查对象,从而在保证学生能够获取足够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降低社会调查成本。一般来说,一致匹配所要付出的成本相对来说是最高的,所以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教学中匹配使用时要尽量遵循成本—收益平衡原则,从而在保持教学效果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三)多层次原则

教学案例与社会调查对象的选择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多个,教师应该根据学生对理论的理解和讨论情况,选择与理论研究相符的匹配对象。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遵循多层次原则,选择具有多层次匹配度的调查对象更有利于提高教学效果。例如,综合运用上述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教学中的4种匹配,分别选取与教学案例研究对象一致、对应、逆向和互补的调查对象开展社会调查,将有利于学生从不同的理论角度分析不同的实践活动。当然,这样会产生较高的成本。因此,在实际运用中要综合考虑多层次原则与成本—收益平衡原则。

例如,在讲授“劳动经济学”课程中的劳动力流动过程时,案例分析可能涉及到中西部地区的剩余劳动力向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流动的问题。那么,在社会调查中,就可以通过实地调查某1个或几个省份的剩余劳动力向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的流动规模、方式及其影响因素,实现一致性匹配;也可以通过调查没有流动的劳动力的特征和未流动的原因,实现逆向匹配;还可以通过对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的企业进行调查,分析外来劳动力的需求和特征,实现互补匹配。此外,如果教学案例涉及的剩余劳动力流动目的地是长三角地区,那么把社会调查的对象选择为珠三角地区,则实现了对应匹配。

总之,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在教学中的匹配使用,能够使学生将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从实践中了解理论的来源,并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尤其是在社会科学类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在坚持权变、成本—收益平衡和多层次原则的基础上,根据教学目标和要求,从不同角度和维度进行案例教学与社会调查的交叉匹配和应用,不仅能够使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所学的理论知识,并且直观地了解理论的来源以及在现实中的应用,而且也有利于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1]李怀祖.管理研究方法论[M].2版.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4:1-40.

[2]YIN R K.Case Study Research,Design and Methods[M].2rd.London:Sage Publications Inc.,1994:xii-xvii.

[3]郑金洲.案例教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新途径[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2,22(7):36-41.

[4]方健,张求慧.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包装材料学”教学中的应用[J].中国林业教育,2010,28(2):68-70.

[5]贺小刚.社会调查法在战略管理中的应用[J].科学学研究,2007(4):274-280.

[6]黄盈盈,潘绥铭.中国社会调查中的研究伦理:方法论层次的反思[J].中国社会科学,2009(2):149-162,207.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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