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风田
近日媒体纷纷对我国奇特的“贫困县”问题进行报道,一方面“贫县不贫”,“脱贫不摘帽”层出不穷,不少地方为多要资源去“争当贫困县”;而另一方面,网上国家级贫困县的相关报道,负面新闻占了六成,诸多贫困县曝出丑闻,诸如“湖北秭归80万天价接待费”、湖南新化县强扣水利款建旅游区、四川巴中三个县政府领导严重超编等。虽然国家级贫困县扶贫政策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问题太大,中国须遏止“争当贫困县”现象,国家级贫困县政策该取消了。
为了戴上贫困县帽子,不少县级政府争相“哭穷”,核心原因当然是贫困县帽子背后的巨大经济与政治利益所致。其实缺乏瞄准扶贫精度的贫困县扶贫模式,早该退出历史舞台了。
“我们这次没有争取到贫困县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县真的太穷了。”这是广为流传的一个争当贫困县的段子,两个县争戴国家级贫困县帽子,落败的县长含泪说出了那句经典的名言。其实在我国不少地方,争取戴上并且保住“贫困县帽子”是一个伟大的政绩、是全县人民的功臣,如果谁弄丢了贫困县的帽子,则就成了罪人。为何大家争戴“贫困县”?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未来该如何调整?
所谓贫困县,顾名思义,应该首先是穷,按贫困县进行有重点的开发扶贫,曾经对我国的反贫困贡献很大,是特定历史背景下的产物。但这项政策在二十多年之后已严重变味,并且缺乏精度,早该退出历史舞台,取而代之地应该推进更精度的反贫困瞄准政策,即面向贫困村与贫困个体,泛泛地太大区域性的反贫困战略,已不符合我国的国情。
“贫困县”并不仅仅是一个称号,各种各样的扶贫优惠政策都会向戴上贫困县帽子的地区倾斜。正是由于巨大的经济与政治利益,各地官员不是想方设法帮助扶贫,而是挖空心思保贫困帽子,由此而演化出各种乱象来。
最早贫困县的设立是有其合理性的:一方面,当时贫困广布,具有明显的区域性,以县为单位的扶贫政策覆盖绝大部分贫困地区;另一方面,县具有行政区划和地理条件合二为一的特点,既有利于政策自上而下执行,也有利于县域内资源协调整合。然而,我国减贫取得的巨大成就使现阶段的贫困状况与最初相比已经产生了巨大差异,区域性贫困范围进一步缩小,并集中于条件极其恶劣的小部分地区,贫困人群即便在县内也较为散布。以县为单位的扶贫政策瞄准缺乏精度,而且还带来严重的负面作用,越来越难以适应当前贫困现状的要求。未来我国扶贫政策应该进行如下调整:
1.建立以户为单位的扶贫制度,提高瞄准精度。过去的扶贫政策已经使区域性贫困的范围迅速缩小,以户为单位进行扶贫,有利于扶贫资金集中突破,提高扶贫针对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国家尽管将扶贫对象向农户偏移,但程度还不够,数量庞大的贫困县仍会占用大量资源,农户真正得到的扶贫资源难以保证。
2.严格全过程监管,建立强有力的监管惩罚机制。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审批的监管制度,从源头到资金使用、结项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惩罚机制,对造假及贪污腐败毫不留情,震慑及约束官员行为。
3.建立动态评定标准,提高资源利用率。对纳入扶贫政策的农户,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建立合理的退出机制,一旦其有能力脱贫致富即退出,避免资源大量占用浪费,将宝贵的资源用到最需要它的人群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