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郑风田
中新网2月21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在其官方网站公布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的《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通读全文,感觉该法面面俱到,但似乎又把最重要的问题给忽视了,那就是农民,如何激励农民多生产粮食,该法并没有拿出多少实质有效的办法。还有不少其他的疑问,主要如下:
其一,为什么要出台该法?
《粮食法》经过数年的酝酿,征求意见稿终于出台。其实它所涉及的内容早已在相关部门有规定,只不过这次更系统化一些。
有一个问题,相信并不是我一个人的疑问,那就是还有没有必要出台该法?这个问题看似不该问,但的确会让许多人忍不住想问一问,理由很多,比如粮食安全已经上升到国家安全了,18亿亩红线也早已划定,更有每年的一号文件不断强调农产品供给的重要性。国家相关政策不可谓不多,再出台一个《粮食法》,只能是锦上添花。但法如果太多了,究竟该听谁的?
其二,如何激励农民多生产粮食该法涉及太少。
该法主要是针对政府部门,很遗憾的是忘记了粮食生产中最重要的一环:那就是粮食生产的主体—农民。目前我国的耕地主要在农民手里,所以粮食问题的核心应该围着农民转才可以。但很遗憾的是,这部《粮食法》涉及并不多。正是由于粮食价格的国家管控,导致什么都涨得快,粮价难以同步上涨,农民种粮收益极低。只有真正让在一线生产的农民满意了,粮食安全也就没有什么问题了。
所以如何让种粮的农民也能得到社会平均利润率,才是根本。目前出台的奖励政策基本上都跑到基层政府手里了,问题是他们种粮食吗?
其三,此法的一个亮点是拟规定主要粮食品种不得擅用转基因技术。
这让那些反转基因主粮的人士心里松了口气。我国过去的确有不少研究者,技术水平并不怎么样,与国际有着巨大差距,却天天忽悠政府部门要搞主粮商业化,在整个世界还对转基因粮食安全存在巨大质疑时,盲目地要让这些技术商业化,太不慎重。出台政策限制一下,让他们不能什么都乱来,这个我赞成。但问题是,目前按我国的现行政策,农业部门在主管转基因研究推广,而此法主要涉及发改委及其粮食局系统,以后到底是谁来管转基因?难道要部门重新分工或者双重审定吗?
其四,还有一点令人担忧的是,此法为粮食局系统挣得了许多审批权力,比如收购粮食、贮藏粮食都得他们批。
过去我国粮食购销放开,出现一大批农民去收购粮食。现在想收回来,去审批,去管,能管得了吗?粮食局系统一直管办不分,各地粮库又一直是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基层粮库历史包袱太重,效率太低,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解决办法。
其五,严禁粮食流通区域性封锁。
主产区与主销区一直矛盾巨大。过去常有“产区”补贴“销区”之说,因为我国实行的是低粮价政策,粮食生产区一直都是财政穷区,粮食不收农业税了,财力很有限。于是一些产粮大县开始在加工上打主意,试图想把粮食加工的增值利益留在本地。这也并无不妥,要命的是,一些地方开始动用行政命令,不允许本地粮食销往外地,这种做法就不合适了。目前出台措施禁止该行为,但还是没有解决产区销区之间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