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 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药剂科,广西 柳州 545001)
我院白内障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调查与评价
潘 力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红十字会医院药剂科,广西 柳州 545001)
目的调查医院眼科白内障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方法随机抽取2010年至2011年白内障手术患者300例,对围术期应用抗菌药物的品种、用药时间、给药时机、切口愈合情况及用药合理性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所有患者均在围术期全身或局部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全身用药共139例,包括应用注射用头孢唑林钠25例,占17.99%;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51例,占36.69%;注射用头孢呋辛钠53例,占38.13%;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10例,占7.19%。其中,术前2 h以上给药者8例,占5.76%,仅术前0.5~2 h给药1次者 31例,占22.30%;术前给药 1次,术后给药时间不低于24 h者67例,占48.20%;术后给药 24~48 h者21例,占15.11%;术后给药时间不低于48 h者12例,占8.63%。术后用药时间最长为6 d,平均为2.4 d。结论眼科抗菌药物应用在药物选择、用药指征等方面把握准确。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为术前给药时间不当、术后应用抗菌药物时间过长等。应加强抗菌药物干预,并强化医师围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化意识。
白内障手术;围术期;预防用药;抗菌药物
白内障患者术后感染的发生率约为2%,临床主要表现为术后疼痛加剧、结膜充血水肿、角膜浑浊水肿、前房积脓、玻璃体积脓等[1]。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对于预防术后感染和延缓耐药菌株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解我院眼科白内障患者围术期抗菌药物应用情况,笔者随机抽查眼科病区2010年至2011年,白内障手术患者出院病历共300份,对围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情况进行归纳分析,并进行合理性评价。
随机抽查我院眼科病区2010年至2011年,白内障手术患者出院病历共300份。
设计白内障患者围术期用药情况表,包括病区、住院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入院和出院时间、诊断、过敏史、实验室检查、经治医师、主管医师;手术情况,如手术日期、名称、时间、切口类型、愈合情况;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如用药目的、术前给药时间、术后停药时间、药品名称、用法用量、用药途径、给药次数、起止时间等。查阅病历,逐一记录表格中的内容,并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文献,制订评价标准,评价用药合理性。
参照《指导原则》和《通知》及卫生部抗菌药物检测网的评价标准,制订我院合理用药评价标准(表1),评价用药合理性。
表1 白内障手术围术期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评价标准
300例患者中,男178例,女122例;年龄48~86岁,平均66.38岁;全部为Ⅰ类(清洁)切口手术,术后抗感染治疗效果良好。
300例患者中,全身性应用抗菌药物139例(46.33%),给药方式均为静脉滴注。抗菌药物种类包括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4种,无联合用药情况。详见表2。
表2 围术期全身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情况
全身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给药时间和疗程,详见表3。
300例患者在术前和术后均局部应用了抗菌药物,术中均未局部用药,详见表4。
预防用药指征:白内障手术为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理论上不需预防性应用全身作用的抗菌药物。但如果手术涉及重要脏器、植入了人工晶体、某些患者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等)时,方符合全身性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条件。眼内炎是白内障手术最严重的并发症之一,术后感染性眼内炎的细菌主要来自患者自身眼睑和结膜,因此,术前术后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十分必要。本次调查中,有139例患者具有明确的全身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指征。
表3 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给药时间和疗程
表4 围术期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情况
抗菌药物选用:抗菌药物的品种选择应视预防感染目的而定,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应依据手术野或可能污染的细菌种类选择。理想的围术期抗菌药物,应具有高效杀菌、抗菌谱广、高度的组织渗透力、有效浓度时间长、不良反应少及价格适中等特点[2]。白内障手术为异物植入的Ⅰ类(清洁)切口手术,应选用针对金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且易透过血眼屏障的第1代、第2代头孢菌素。另外,氟喹诺酮类在我国临床应用普遍,细菌耐药率高,《通知》指出,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术期预防用药。为此,我院结合医院用药情况,确定了注射用头孢唑林钠、注射用五水头孢唑林钠、注射用头孢呋辛钠3种抗菌药物,作为眼科白内障手术围术期预防用药,并规定克林霉素作为头孢类抗菌药物过敏者的替代预防用药。从表2可见,我院白内障手术围术期抗菌药物的选择比较合理。
给药时间和疗程:根据《指导原则》,对于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5~2 h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如果手术时间超过3 h,或失血量大于1 500 mL,可手术中给予第2剂,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 h,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h。手术时间较短(小于2 h)的清洁手术,术前用药1次即可。由表3可见,我院白内障手术术前大于2 h给药者8例(5.76%),超过了最佳的用药时间,属于不合理用药;仅术前 0.5~2 h给药 1次者 31例(22.30%),术前0.5~2 h给药 1次,术后 24 h以内给药者 67例(48.20%),二者合计占70.50%;术前0.5~2 h给药1次,术后给药时间大于24 h,但不低于48 h者21例(15.11%);术前0.5~2 h给药1次,术后给药时间大于48 h者12例(8.63%),其中最长者6 d,平均应用抗菌药物时间为2.4 d。由此表明,我院眼科在围术期应用抗菌药物方面基本合理,但仍有29.50%的病例存在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表现为术前给药时间不合理和术后用药时间过长。
有资料表明,克雷伯杆菌、变形杆菌和沙雷菌在老年人结膜囊中有较高的检出率[3],是老年性白内障手术后引起眼内感染的主要致病菌,术前2~3 d开始应用抗菌药滴眼液,目的是清除结膜囊的菌群[4]。调查发现,300例患者在术前术后均局部应用了抗菌药滴眼剂,其中术前2~3 d开始应用抗菌药滴眼液有168例,术前1 d或当天开始用药的132例。停药时间均小于5 d,围术期局部应用抗菌药物情况较为合理。
本次调查显示,我院眼科白内障手术围术期用药情况基本合理,在药物选择、用药指征等方面把握准确。不合理用药主要表现在术前给药时间不当、术后应用抗菌药物时间过长等方面。因此,要发挥医院职能部门的作用,针对各科室的实际情况,制订抗菌药物用药比例,并与年终考核和经济利益挂钩,督促科室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定期抽查各科室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使用情况;感染管理科强化医院感染知识的培训和教育[5],强化医师围术期合理预防应用抗菌药物的意识,提高医疗质量。
[1]阎洪禄,于秀敏.老年眼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9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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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蒋国胜.眼科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调查分析[J].眼外伤职业眼病,2009,31(1):36-38.
[4]何守志.晶状体病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4:142-150.
[5]冷 萍,曹 玉,丁海燕.住院患者抗菌药物的使用实施干预的调查研究[J].中华医院感染学杂志,2009,19(2):199-201.
R969.3;R978
A
1006-4931(2012)12-0074-03
潘力(1973-),男,硕士研究生,主管药师,执业药师,研究方向为药物分析及药事管理,(电子信箱)hhyyyjk@163.com。
201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