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卫生部科学研究基金、某某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或局(科技厅、中医药管理局等)资助项目等。
获得基金资助产出的文章应在文章首页地脚左边以“[基金项目]”作为标识,注明基金项目全称,并在圆括号内注明其项目编号。如果文章首页地脚左边同时标注作者简介,基金项目的标注应置在作者简介上方。基金项目须作者提供资助证明复印件或传真件后,方可在刊发文章中做标注。同时,基金项目论文刊发前或刊发后获奖的,要求作者提供基金项目获奖证明。
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全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例如: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30470751);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2003CB515509);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2003AA205005);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4036157);浙江省卫生厅资助项目(2005B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