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种子管理工作之我见

2012-01-22 09:56:22陈永春
种子科技 2012年4期
关键词:管理站种业种子

陈永春

(重庆市永川区种子管理站,重庆 永川 402160)

国发[2011]8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将农作物种业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产业,实施新一轮种子工程,中国种业将迎来又一个春天。县级种子管理既是国家种子管理体系的前哨,又是种子市场管理的主战场。如何适应新形势下的种子管理工作,为农民提供优质种子,促进粮食增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笔者结合基层种子管理工作浅见于后,与同行探讨。

1 强化体系建设,提升种业监管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种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县级种子管理体制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经过站司分离、国企转制,“三位一体”的县级种子管理体制被彻底打破,“以县为单位统一供种”的模式成为历史。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新品种层出不穷,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林立,代理批发商猛增,零售网点星罗棋布。如永川区近年市场上销售的两杂种子均在200个品种以上,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3家,批发代理商40余家,零售网点500多个。丰富了消费者对优质良种的多样性需求 ,化解了市场供需矛盾,促进了粮食增产,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与此同时也给种子管理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

1.1 管理意识要提升

种子是特殊的商品,是不可代替的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增产的内因。国发[2011]8号文件将农作物种子提升为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是促进农业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种子管理是《种子法》赋予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需要,是现代种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的需要,是维护种子选育者、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利益的需要。农业工作者特别是种业管理人员要提升对战略地位的再认识,明确自己肩负的职责,增强种子管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强对种子战略地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强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1.2 管理机构要健全

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种子行政管理的主体,种子管理站是受委托开展种子管理工作的机构。经过种业体制改革、县级均建立了种子管理机构,配备了专门人员,有效地开展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种子市场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管理工作已跟不上发展的需要。有的地方种子管理站与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两套机构并行运行,存在着职能不清,责任不明,都在管都不管的现象;有的地方在机构改革中将种子管理站撤销或与其他业务站合并,名存实亡,管理职能被弱化;有的管理站人员编制太少,监管无法到位,极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需要。国发[2011]8号文件要求,要强化农业部门的种子管理职能,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子管理体系。因此,已被撤销或合并的种子管理站应及时恢复,并合理确定适应本区域种子管理的人员编制,健全机构,明确职能,完善体系,争取纳入参公管理,以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需要。

1.3 人员素质要提高

种子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较强的法制观念,还要具备良种繁育、种子经营、作物栽培、土壤肥料、植物保护、田间检验、室内检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还要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和公正廉洁的作风以及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县级种子管理人员一般来源于原种子公司分流人员和商调人员,普遍存在着人员编制少、结构不合理、知识老化等问题,极不适应现代种业发展的要求。要根据需要合理定编,实行公开招聘、系统内部竞争上岗等措施充实种子管理队伍,优化人员结构。要通过自我学习、强化培训、以老带新等措施,全面提高管理人员素质,打造一支作风优良、业务精通、廉洁公正的种子管理队伍。

1.4 管理经费要保障

县级种子管理站普遍存在着办公经费少,试验、示范 、检验检测经费严重不足等问题,处于有钱养兵无钱打仗的境地;设施不齐,设备老化,有的检测设备是上世纪90年代所制,检测效果差,有的甚至无法使用;大部分种子管理站没有交通工具,下乡靠公交,无法保证市场监管工作的有效落实;没有摄像照相器材,取证难,无法有效发挥监管职能。国发[2011]8号文件指出,地方政府要将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种子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财政的支持,保证种子管理专项经费的投入,逐步改善交通、办公、通信、检测条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2 强化品种管理,促进新品种的推广

2.1 搞好新品种的试验示范

县级种子管理站要积极主动承担上级管理部门安排的法定区试和新品种试验、示范工作,确保试验质量,为新品种的审定和推广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还要根据本区域生态条件,组织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按照当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市场需求推荐主导品种,搞好品种布局,指导农民科学购种,充分发挥新品种的增产潜力。

2.2 搞好品种大面积跟踪调查

每个品种都有其最佳适应区域和栽培条件,对新审品种和本区域推广面积较大的主要农作物品种进行大面积跟踪调查,主要观察其适应性、抗逆性和丰产性,为品种推广、布局和退出提供科学依据。

2.3 搞好良种补贴,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

良种直补是中央惠农政策。种子管理站应积极参与这项工作,做到公开、公正,及时将良种补贴兑现到种粮农民手中,防止挤占挪用,使农民从良种补贴中尝到甜头,促进良种推广。

3 强化质量管理,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

3.1 增强质量意识

种子质量是种子企业的生命,为农民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种子是种子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质量管理是种子管理的核心,种子管理站要围绕质量抓管理,抓好管理保质量,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确保用种安全。

3.2 落实监管措施

对区域内的种子生产企业要严把田间检验关,确保种源质量。对收储、加工、流通等环节要有严格监管制度,防止机械混杂和人为使假,杜绝不合格种子进入市场销售。

3.3 加强市场抽检

对进入本区域市场销售的种子要分品种、分批次抽检,及时出具检验报告,严禁假劣种子进入生产领域。

3.4 严查质量案件

对种子质量案件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要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增强种子企业的质量意识,切实提高种子质量,确保农民利益。

4 强化市场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4.1 严把市场准入关

新的《农作物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后,种子企业准入门槛大大提高,县级种子管理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常规良种和蔬菜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必须严格办证条件,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依法注销。二是对已领证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监管,重点检查是否按证生产经营,有无侵权行为等。三是建立种子经营备案制度。凡进入本区域销售杂交种子的经销商必须持批发商有效证件和种子生产经营企业有效资质到种子管理部门备案方可销售。四是建立可追溯制度。

4.2 严格市场监管

在种子销售关键时期,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市场检查,对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品种侵权、虚假宣传、标签标志不合要求等行为进行打击和查处。特别是在销售旺季,乡镇零售市场是重点,应加大巡查力度,打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环境。

4.3 加大执法力度

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及时依法查处,对一般性问题重在教育,限期整改;对无证经营、未审先推、侵权包装和套装等违法行为应加大处罚力度,增大违法成本;对制假贩假、坑农害农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5 强化服务意识,构造和谐种管关系

5.1 加大宣传力度

县级种子管理部门要结合 “科技下乡”和每年的“3.15”活动、“广播村村通”工程等广泛宣传种子法规和种子相关知识,提高农民维权意识和辨假识假能力。

5.2 抓好从业人员培训

种子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种子管理部门应定期举办培训班,对种子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宣传种子法律法规、种子相关知识和企业经营理念,逐步提高种子从业人员素质,使其知法守法,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

5.3 及时调解种子纠纷,化解矛盾

种子纠纷是难免的,有的是质量问题,有的是非质量问题。一旦出现农民与种子企业很难达成一致意见,种子管理部门应及时参与调解,调查情况,分析原因,组织鉴定,客观公正出具鉴定结果,维护双方利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4 做好种子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工作

及时全面公告种子政策实施情况,新品种审(认)定情况,种业工作动态,种子供应情况等,使种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及时收集当地种子生产经营、市场价格、品种表现等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到上下信息畅通。

猜你喜欢
管理站种业种子
宿迁市救助管理站:小团队如何撬动大社会
中国民政(2019年12期)2020-01-02 09:12:02
大连市救助管理站:多个“第一”背后的秘密
中国民政(2019年12期)2020-01-02 09:12:02
桃种子
幸运的小种子
幼儿园(2018年15期)2018-10-15 19:40:36
可怜的种子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11期)2016-07-20 10:58:25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4期)2016-06-19 18:32:58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5期)2016-03-20 10:57:16
种业名企展示
种业导刊(2016年9期)2016-01-03 01:27:22
试论加强农村水利管理站管理的措施
河南科技(2014年5期)2014-02-27 14:0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