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种子站,云南 怒江 673100)
种子是特殊的农业生产资料,是农业科技成果的物质载体,是决定农产品产量和品质的内因,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直接关系农业的健康发展和农民的切身利益。近三年来,根据农业部统一安排部署,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安排,种子执法年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0~2012年,怒江州农业局每年在制定《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同时,还下发了 《关于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全州各级农业种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部署,以稳粮增收为核心,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种子市场秩序、提高种子执法监管能力为目标,以集中整治和引导为手段,以严格执法为工作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检打联动,综合治理”的要求及“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六项措施,切实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工作,确保农民用种安全。
结合“三下乡”活动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法律意识,使种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自觉地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严格对我州农作物种子经营全面推行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经过培训,提高种子经营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思想道德素质,让种子经营户做到主动接受种子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按照《种子法》和配套法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树立为农民和农业生产服务的思想,为农业生产提供高质量的优良品种种子,通过优质服务和建立良好的诚信关系,不断发展壮大自身。2010~2012年,全州共举办种子经营人员法律、法规专题培训7期560人次,开展“三下乡”活动和市场法制宣传8期1950人次,印发各种资料5900余份。
2010~2011年,结合我州生产用种实际,经州农业主管部门同意,种子管理部门对四县市场销售的“两杂”主要农作物品种发布市场准入公告。目前,我州农作物种子经营格局以委托代销为主,2012年登记委托代销或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经营户共有55家,每年销售“两杂”种子71万千克。新引进的品种必须是通过国家或云南省审定,其适应区域包括怒江州的品种,并经种子管理机构进行一个生产周期试验,通过鉴定具有先进性和适应区域种植的品种方可备案上市销售。2010~2012年,全州试验示范玉米杂交新品种110个,杂交水稻新品种32个,其中试种通过玉米杂交种12个,水稻4个。另外,加强对推广品种的适应性、抗逆性跟踪调查,开展风险评估对明显存在种植风险的品种,要坚决退出。
按照“种子执法年”的总体实施步骤,在种子销售旺季,种子系统抽调种子检验人员和执法人员组成种子市场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组,在全州范围内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种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抽样工作,以玉米、水稻种子为重点,做到“六查六看”,即“查经营资质,看经营证照是否齐全;查种子质量,看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查标签标识,看是否真实规范合法;查种子广告,看有无虚假浮夸现象;查品种审定,看有无未审先推行为;查种子档案,看种子流向是否清楚”,并扦取了相关样品。2010~2012年,全州共抽查四县27家种子经销商门市部,检查了85个种子标签;抽取样品55个,其中杂交水稻种子15个,杂交玉米种子40个。
种子预约调运时期,种子管理部门及时对本区域经营的农作物种子种类、品种、数量、来源、质量情况等有关内容登记备案,随时掌握各经营单位的种子经营情况。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制度,要求经营档案载明每批种子的调进、销售去向等内容,销售给购种农户时,开据有效发票,全面掌握辖区内种子调入渠道和销售去向。加强未审先推品种管理,对应当审定而未审定通过、超范围经营销售的种子责令停止销售。按《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要求,对境内经销商经营的杂交玉米、水稻种子质量进行抽查扦样和检验,并通报检测结果;对检测结果质量指标不合格的种子要求停止销售,并督促经销商整改;对来历不明、质量不清、标签标注不规范、未经鉴定合格的种子,一律实行劝退。种子管理部门督促种子企业实行承诺经营,承担种子质量责任。2010~2012年,全州共出动种子执法人员600余人次,集中巡查市场16次,抽检种子样品115个,劝退品种9个,劝退种子7900千克。
2010~2012年,全州共抽检及抽样留样备查主要农作物种子样品220份,其中“两杂”种子180份,涉及品种64个,代表种子数量96.2万千克。其中水稻样品38份,品种19个;玉米样品142份,品种45个。
在种子市场专项治理工作中,采取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一是抓优良品种展示推介和科技培训,积极引导群众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和科学使用良种;二是积极为种子经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品种开发、品种审定、供种信息、质量检测及技术指导服务,积极引导种子经营企业立足服务,备足对路品种,做到不误农时,顺畅供应,确保质优量足的种子供应到农民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