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战略路径

2012-01-21 23:11郑彦妮
关键词:城市群树种森林

郑彦妮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风景园林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战略路径

郑彦妮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风景园林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不仅是提升城市群生态品位的必然选择,也是建设“两型社会”的重大举措。但从总体上看,长株潭城市群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承载力等制约因素仍然是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重大瓶颈。因此,努力破解风景林建设的制约瓶颈,科学定位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生态配置。

城市群;风景林;价值分析;对策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是城市化发展的高级阶段,在湖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风景林作为城市森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森林植物群落景观,不论是在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还是在优化城市空间结构、增强城市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价值功能。因此,深入探究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不仅可以推进风景园林学科与城乡规划学科的有机结合,打造生态园林城市,而且有利于提高城市竞争软实力,提升城市居民幸福指数,促进“两型社会”建设。

一、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价值分析

面对城市环境的日益恶化,人们越来越认识到在城市中通过营造森林和风景林既能够有效调节城市气候,减少城市尘埃颗粒,又能够吸收汽车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减轻或消除城市热岛效应,改善碳氧平衡。正因为如此,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不仅对于提升城市品位,改善生态环境,打造生态宜居城市,而且对于发展城市林业和建设“两型社会”等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这是探究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逻辑起点。

(一)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是提升城市品位的必然选择

风景林是由不同或同一树种组成的森林植物群落,它是以美学观赏为主要功能的森林景观,分布面积较大、郁闭度较高、数量较多的纯林或混交林。 长株潭城市群地势相对低平,地质构造相对稳定,无大面积的滑坡与泥石流灾害,属于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热量充足,降水充沛。这些地理优势为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提供了充足的水源和有利的条件,适合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布局和发展。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通过立地类型、林分结构、空间布局、叶的颜色及其季节变化,构造空间曲线美的绿色主体,烘托城市群建筑物的造型美,从而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因为,风景林利用植物的物种多样性和层次结构的变化性掩饰城市硬质景观和建筑物的呆板和僵直,使城市的绿化、美化与城市建筑和自然景色相互结合,相互渗透,彰显城市文化特色和个性。不仅如此,风景林内有大量的休闲娱乐生活设施,这样可以使居民通过休闲、游憩等方式在亲近自然中陶冶情操、享受大自然。因此,大力发展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不仅是满足广大市民“回归自然”殷切期盼的重要体现,而且也是提升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

(二)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是打造生态城市的重要环节

风景林是由多树种组成的,且以乔灌草多层次复合结构配置的植物群落。这种植物群落具有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生态位阶,特别是通过不同树种的生态配置可以凸显风景林观叶、观草、观花、观果的景观效果。森林是生态产品的最大生产者,可以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增加湿度等。据统计,2004年中国温室气体排放量总计为61亿吨,其中森林吸收了5亿吨,占同期工业排放量的8%。[1]显然,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与生态城市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它们都是强调充分发挥碳汇林业的作用,注重保护和改善人类生活环境、维持生态平衡、维护国土安全。长株潭城市群示范区内现共有森林面积340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7.83%。风景林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态系统的还原组织,它能利用植物资源的光合作用和城市土地资源和承载力调节小气候,分解与吸收污染物。[2]可见,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将在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净化空气、吸滞尘埃、降低噪音等方面发挥重要的生态效益。从根本上提高城市人工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改善城市群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真正把城市群建成“宜居的生态城市”。

(三)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是打造森林城市的必然要求

风景林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多种林分结构组成的相对稳定且具有较高观赏价值的森林植被总称。只要树种多样,乔、灌、草、花合理搭配,森林分布比较集中的,都可以被称之为风景林。城市森林主要分布在城市中以及城郊周围的森林及其植被。森林的生物量约占植被总量的90%,而森林植物中的碳含量占生物量千重的60%,全球森林面积约40亿公顷,占陆地面积30%。全球森林蓄积量4342亿立方米[1]。风景林是一个稳定性较强的植物群落结构,是城市森林发展的主要方向。具体来说,城市森林建设的核心是要通过营造风景林来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既营造有利于人,也有利于生物,更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人类理想的栖息地。这就与风景林的发展价值是一脉相承的,两者都注重树种、树形、色彩和层次的合理布局,强调城市森林的自然景观。面对日益严峻的城市环境问题,广大城市居民热切渴望回到良好的森林生态环境之中感受自然,拥抱自然。在这种意义上说,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恰好契合了市民“回归大自然”的殷切期盼。

(四)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是促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根本动力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本质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两型社会”的基本特征是密切相通、高度关联的,它们强调“天人合一、人地和谐”的生态伦理观,是绿色发展和低碳经济的重要体现。“两型社会”是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有机统一体。其中,资源节约是环境友好的基础,环境友好是资源节约的体现。“两型社会”要求建立符合科学发展的经济社会体系,创造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3]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是在综合考量城市群范围内地质地貌、大气、水文、土壤、植被、动物等自然因素的基础上,强调乔、灌、草等植物的配置,通过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尽可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生态环境的污染,[1]推动长株潭进一步优化绿色发展空间和布局,促进城市生态环境良性循环。这恰好契合了“两型社会”的精神实质。从生物学特性上看,风景林群落是树种、植物和生物之间配置的最佳空间组合,生物群落相对稳定,能够满足人类了解自然生态、领悟自然美学的心理舒缓与美景鉴赏等需求。这无疑凸显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

二、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现状评析

随着党和政府对风景园林和城市林业的日益重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有了长足的发展,生物群落稳定性日趋增强。这些风景林在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服务功能欠佳,各地风景林发展不平衡,社会各界对风景林建设的认识有待提高、风景林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等。这些因素严重制约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便于行文需要,本文仅从生态规划、树种配置与经营管理的视角,阐述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缺乏统一规划,风景林景观效果不尽人意

风景林建设离不开规划的有力指导。可以说,风景林发展规划是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基本依据和总体要求。近年来,随着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城乡之间的发展逐步融合。尽管如此,“城乡二元结构”仍然在我国比较突出。就风景林建设而言,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之间在指导思想、理论与方法、规划内容等方面都存有较多的矛盾和冲突,客观上极大地制约了风景林发展的生存空间。在城乡二元结构下,长株潭城区的风景林规划由建设部门负责编制,而建成区以外的乡村风景林绿化规划却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这种规划模式容易引发风景林发展规划不协调、职责不清、执行力不够等诸多弊端。不仅如此,在城市森林建设中的风景林、防护林、生态林、环城林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树种配置比例不太协调。受地方经济利益的驱动,各个城市都存在一些将本应用于建设风景林的用地却人为地规划成用于建设商业楼盘,从而使市区的道路硬面化,减少了市区的森林绿化率,极大地降损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美化和生态功能。建成区的老城区内,风景林地面积分布相当少,且树种非常单一,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的各种要求和市民游憩出行的迫切需要。从整体上讲,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用地布局不均衡,属于散、点、状分布的“绿岛”景观格局,风景林用地总量面积较少,城市生态系统比较脆弱,森林服务质量不理想,风景林在长株潭城市森林中应用的比例较低,且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之间的风景林没有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城区的人工风景林与郊区的天然风景林景观没有很好的对接起来,难以形成一个稳定性较强的森林植物群落。个别地方对风景林的建设好大喜功、急功近利,甚至不惜一切代价移植了一些“断头树”。由于移栽的技术限制,大树古树在城市中生长状况普遍不佳,既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又影响了城市美化效果。例如,各地的湘江风光带,夏季燥热,冬季寒冷,无遮荫挡风的大树。长沙、株洲、湘潭市区的国道、铁路、城市环线和主干道大多缺乏融花、香、色为一体的防护风景林。

(二)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自然植物群落结构不尽合理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自然植物群落结构主要包括风景林树种选择和林分结构两个方面。调查显示,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树种选择缺乏近自然植物群落的理论支撑,树种选择随意性较大,与种群生态学和城市生态学的原理背道而驰。整个风景林植物群落的生物多样性不明显,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较差,风景林的美景度不高,缺乏审美情趣和人文关怀。风景林的中幼龄多,成熟林少;单层同龄林多,复层异龄林少;人工马尾松林多,天然混交林少。其中,各地的针叶林主要由马尾松和人工杉木纯林组成,这种森林群落容易引发大面积的病虫害,既不利于形成错落有致的风景林美景,也不利于充分发挥风景林的生态服务功能。从森林群落外貌上分析,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色相变化不大,各地风景林基本以常绿树种香樟为主,缺乏秋色叶和春色叶的季相变化。从森林群落空间结构上分析,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群落缺乏层次结构,种植的植物以草本、灌木或乔木为主,忽视稳定性较强的乔灌草风景林结构的生态配置和广泛应用。例如,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区、湖南森林植物园、南郊公园、株洲石峰公园、湘潭雨湖公园等风景林树种虽有乔、灌、草的结合,但观赏价值较高的花灌木、草本植物却使用不多,从而导致风景林景观缺乏形态、色彩、季相及立体层次的变化。从森林景观格局上分析,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林相层次简单、季相变化不明显,大多地方主要栽植香樟树,砍伐了一些季相变化明显的法国梧桐等,致使风景林群落的种类日益锐减,野生动植物大为减少,很难接近自然化程度。甚至有的地方缺乏乡土树种与其它植物的合理配置,对新品种风景林树种的引进与推广重视不够,造成风景林更新和改造的成本逐年增加。

(三)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科学化管理亟待加强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科学化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从风景林的评价、技术和经营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迄今为止,风景林植物群落配置的基本理论尚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理论界对风景林的概念界定存有较大的分歧,也未能对风景林的组成、结构、功能和营建等进行科学的论证。如何确定风景林近自然植物群落的量化综合评价指标和考核内容,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科学化管理。具体来说,目前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的经营管理比较混乱,建成区的风景林由城市园林部门负责,建成区以外的风景林由林业行政部门负责。这种管理模式既不利于风景林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营建,也容易使建成区内外风景林建设各自为政,互不协调,造成了风景林建设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甚至有的地方领导习惯于长官意志,擅自改变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和风景林建设用地性质,造成风景林景观布局单一、风景林与城市森林衔接度不够,特别是近郊森林与远郊森林的美景度干扰性较大。由于栽植技术和信息化管理手段的受限,城区绿色景观与外围基底未能有机地联系起来,一些城郊结合部的防护林也很难形成亮丽的绿色廊道。受经济和城市土地资源稀缺性的制约,各地主城区很少有大面积的风景林分布。同时,个别地方对自身的文化特色缺乏足够的重视,因而只重视硬质景观的建设,而忽视了风景林的美学、生态功能和古树的历史文化价值。

三、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对策建议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要结合各个城市的空间发展布局,理性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的先进经验,把山、水、洲、城融为一体,营造成一个适宜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人居环境。这既需要全社会生态理念的渐入,也需要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分步推进。

(一)绘制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生态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要高起点编制规划,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为依据,将风景林建设纳入长株潭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城市统一规划管理,分别编制城市风景林、乡村风景林、城乡结合部示范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强化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总体规划的统筹作用。加强风景林生态规划与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城乡相关规划的协调和衔接,使风景林建设与城乡发展同步。茶陵县、炎陵县、株洲县、攸县、浏阳市、韶山市、湘乡市要重点将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农田防护林改造成风景林,长株潭城市辖区及周边的宁乡县、醴陵市、湘潭县要重点将道路防护林、特殊用途林等改造成风景林,从而使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与江、河、湖、水库等连为一体,真正建成山水相连、林水相依的风景林景观。根据各地的林分结构、林间布局和林地资源等自然条件,遵循“相融共生”原则,合理搭配“乔、灌、花、草”,通过观赏型风景林、环保型风景林、生产型风景林和文化休闲型风景林等改造模式,对城市群辖区内的森林公园、社区公园、城郊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环城林带、生态廊道、林场、沿江风光带等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森林进行风景林改造。当务之急就是要结合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对525平方公里生态区域实行保护利用,强力推进6大湿地、20个森林公园建设,将湘江风光带、沿江61公里防洪堤和72公里沿江景观道路打造成集生态、文化、防洪、观光于一体的风景林植物群落景观。

(二)统筹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发展的城乡一体化

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要以统筹城乡风景林发展为目标,将风景林发展置于城乡规划大视野中进行谋划,合理城乡布局建设、住宅、农业与风景林用地,正确处理好市、县建成区和小城镇风景林建设的关系,实现城乡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生态旅游一体化,促进市、县建成区和小城镇风景林建设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抓好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和水土保持,将农田防护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道路防护林、固沙林等改造成风景林,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要根据立地条件、林分类型、林种功能和森林空间布局,坚持以小群落混交方式为主,采用植物景观加强模式、立体营造模式、林相改造模式、果园林内套种模式、垂直绿化模式、绿色长廊营造模式等,实行慢生树种与速生、伴生树种相结合、耐阴树种与中、喜光树种相匹配,上层树种与下层树种相配套,生态型树种与景观型树种合理配置[4],充分顾及人们游憩和观赏的需求,凸显风景林群落的意境美,突出山水生态特色和湖湘文化底蕴,彰显城乡人文特色。在植物配置上要以乔木为主,合理搭配乔灌草;在树种配置上,要以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入新优外来品种;在时空配置上,要疏密有度,突出季相和林相变化。

(三)加强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经营管理

组建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协调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区域风景林建设协调机制,强化办公室在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组织、监督、指导和协调作用,协助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和推动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整合长株潭内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现有的科技力量,建立“风景林研究基地”和“风景林人才培养基地”,针对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现实困境和发展趋势,开展风景林建设专题研究和重大课题攻关。理性借鉴发达国家风景林建设的成功经验,注重引进风景林管理的先进技术,加强风景林建设与城乡规划、城市园林等多学科的合作与交流。加快风景林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风景林人才的培养,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来长株潭从事风景林建设创业,建立风景林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完善风景林建设重大项目专家论证制度。建立科学的风景林建设指标考评评估机制,把风景林建设尤其是新增风景林绿地面积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硬指标。建立健全政府主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元化风景林投入机制。尽快建立生态风景林补偿机制,将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效益补偿基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按比例逐年增长的风景林投入机制,各个市、区财政在现有基础上要每年增加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风景林建设,扩大风景林建设资金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比例。对新建单位、小区的风景林绿地率必须达到40%以上,凡不能按规定绿地率进行建设的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不予颁发工程许可证。运用产业政策引导社会生产力要素流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风景林建设,兴建风景林休闲山庄、大型苗木花卉基地等。加强和改进风景林建设和管理,大力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绿色长廊、水土保持等工程,立足林业资源优势,发展木材加工、森林造纸、林果加工、森林旅游、园林花卉等产业链。减少农户对薪柴的使用,用电能、太阳能、沼气等替代薪柴。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做到有采伐限额指标、有伐区作业计划、有采伐许可证“三有”制度。加强木材流通管理,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制度,打击非法运输、经营木材行为,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全面实行天然阔叶林禁伐,扩大森林面积,改善森林质量,恢复生态湿地,保护现有风景林,提升长株潭的碳汇能力。健全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和制止乱砍滥伐的“三防”体系。同时要鼓励跨市联合开发建设风景林地,加强森林、湿地、水、土地、矿产等生态环境资源的统筹保护和综合利用,尽量减少风景林地貌植被的破坏。

(四)强化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相关保障

加大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的政策扶持,积极构建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法制统一平台,将资源节约、风景林建设与生态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尽快出台《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建设条例》等相关法规,细化风景林营造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建立风景林生态补偿效益评估制度,监督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管理,科学衡量风景林生态补偿取得的实际效益,探索加快建立风景林资源环境价值评价体系,建立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以及“绿色GDP”核算体系。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集体林权建设用地使用、抵押、融资等一系列风景林建设科学管理机制,广泛吸纳政府财政和民间资本共同投资风景林建设,尽快建立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实际的风景林建设风险担保制度。进一步抓好土地管理体制、环境保护体制、投资融资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着力推行以生态低碳为核心的林业循环经济运行模式,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循环经济的科学发展。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将风景林建设与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等有机结合起来,创新耕地保护、包括风景林在内的林业用地和湿地保护制度,促进林业用地有效集约开发。深化风景林森林资源产权改革,畅通风景林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机制。对与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风景林建设和管理决策,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尽快建立风景林建设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坚持风景林发展规划核准制,严格实施风景林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加大对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规划建设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惩治各种违反风景林建设规划的行为。

[1] 张 萍.长株潭城市群发展报千(2010)[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305,304,27-28.

[2] 许东新.上海城市森林生态效益ytuh价及结构优化布局研究[D].南京林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7.

[3] 梁志峰.2011年湖南“两型社会”发展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1-6.

[4] 冯学年.深圳市生态风景林建设[D].南京林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47.

Strategies of Scenic Forest Construction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Agglomeration

ZHENG Yan-ni
(College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entre South University of Forestry & Technology, Changsha 410004, Hunan, China)

It is not only the inevitable choice of enhancing the scenic forest ecological quality, but also the major measure of constructing “two model social”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agglomeration. The scenic forest construction of urban agglomeration has a good development space. Nevertheless, it is still the major bottleneck of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scenic forest construction which is the consumption of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carrying capacity and other constraints in Changsha-Zhuzhou-Xiangtan urban agglomeration. Therefore, it is essential that we should make efforts to break the bottleneck of scenic forest construction, scientifically orientating of the whole planning and ecological configuration of constructing scenic forest in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urban agglomeration;the scenic forest;value analysis;counter measures

TU98

A

1673-9272(2012)-02-0039-04

2012-12-26

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长株潭城市群风景林发展研究”(编号:11C1314)。

郑彦妮(1979—),女,四川眉山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风景园林学院讲师,中南大学城市规划方向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风景园林与生态规划。

[本文编校:徐保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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