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问题探析

2012-01-21 14:41周立华肖望兵
关键词:失地农民技能培训

周立华,肖望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8)

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问题探析

周立华,肖望兵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湖南 长沙 410208)

随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这三个地区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大量农民加入到失地农民的队伍中。通过培训帮助失地农民掌握一门技能,提高他们的生存及就业、创业能力,是社会和谐发展的需要,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也是其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目前,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有必要加强和改进。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应立足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这一背景,增强失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竞争力。

长株潭两型社会;失地农民;培训

2007年12月,长株潭城市群被确定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以下简称为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此后,随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不断推进,这三个地区大量的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开了他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入到失地农民的队伍中。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为建设武广客用专线长沙站,国家在长沙市雨花区黎托乡共征用了1万多亩土地,仅这一项目,黎托乡就出现了2万多名失地农民[1]。就湘潭市而言,截止2010年4月,其失地农民总人数已经达到132088人[2]。失去土地后,一些农民种田无地、就业无岗、低保无份、创业无钱,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成了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社会问题。积极开展失地农民培训工作,让失地农民掌握一项技能,帮助和鼓励他们实现再就业或进行自主创业,这是解决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一、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重要性

失地农民往往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地带,他们既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也不同于现代城市中的市民,他们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们是一个边缘化的群体。长期以来,我国农民由于缺少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文化素质和知识技能低下,农民失去土地后,他们在社会上的竞争能力十分有限[3]。对他们来说,失去的不仅仅是土地,更重要的是其生活的重要来源和赖以生存的主要方式。通过培训帮助失地农民掌握一门技能,提高他们就业和创业的能力,解决其生存和发展的问题,对个人、对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客观需要。现在,安置失地农民的主要方式是货币安置,即根据失地农民的房屋、农田面积等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偿款,许多农民领取这笔费用后,绝大部分用于消费,如购置和装修新房、购买家具和电器等,很少将其用于投资或再生产。由于目前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够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没有种田收入,又不能谋到新职业或进行创业的失地农民,手里的补偿金越来越少,没有生活来源的他们,生活就会面临困难。如果数量众多的失地农民生活困难,不能安居乐业,就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因此,通过培训帮助失地农民就业及创业,提高其家庭收入和生活水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次,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客观要求。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离不开失地农民的大力支持,他们的支持有效减少了征地纠纷,提高了拆迁的效率,加快了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使两型社会建设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失地农民从原来的以种地为生到现在的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要经历思想观念上和职业选择上的双重转变,他们顺利从农民转变为市民,不仅对其自身发展有利,而且可加快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为失地农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发展机会,以便他们充分享受到两型社会发展和建设的成果,这是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的应有之义,也是地方政府的职责之所在。

第三,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是失地农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失地农民中就业难的往往年龄大,学历低,他们长期从事农业生产,基本上只掌握了农业生产这一技能,失去土地意味着他们的技能也失去了无用武之地。失地农民在竞争激烈的城市中寻找就业和创业的机会相对比较困难,他们中多数人能在城市找到的工作是从事简单的体力劳动,不仅工资收入低,而且工作的技术含量低,没有任何竞争优势,随时都有可能失业。对失地农民进行技能培训,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可增强他们的就业竞争力,提高其创业能力,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的生存问题,有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二、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的现状

伴随着长株潭两型社会的建设,对这些地区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也相应跟进。总体来说,对培训工作进行了许多有举益的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加强和改进。

1.参培人员比例不够高

按照政府相关政策规定,征用农民的土地,应做好拆迁补偿、经济适用房安排、就业和创业培训等工作,为失地农民解决后顾之忧。事实上,失地农民参加培训的比例不高,许多失地农民并没有参加过专门的培训。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地方政府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缺乏应有的重视。征地拆迁补偿款到位后,就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并未将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计划;二是失地农民参与培训的积极性不高。有的失地农民拿到征地补偿款后,满足于现状,对将来的生活缺乏长远规划,通过参加培训学习技能的意愿不太强;有的失地农民存在着向政府和集体“等、靠、要”的思想,缺乏找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有的由于长期受小农思想的束缚,缺乏闯市场的信心和勇气;有的认为再就业培训就是劝人外出打工,自己难以接受,因而对参加培训的热情不高[4]。这就导致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不太多,使得在就业方面本来就处于弱势地位的失地农民更加没有竞争力。

2.培训效果有待提高

目前,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的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无论是培训的内容还是培训的形式都没有明确统一的规定,因而有的培训带有一定的随意性,甚至给人以流于形式的印象。此外,由于培训经费及培训场地等因素的制约,目前对失地农民培训多为理论知识的传授,真正让他们动手实践操作的机会不多,实践动手能力培养不够,这种培训方式与失地农民文化程度不太高,理解和接受理论知识的难度较大的实际不相符,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培训的效果也大打折扣。

3.培训针对性有待加强

失地农民的培训不同于一般的培训,他们中就业难的往往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失地农民原来所从事的是第一产业,现在要转向与第二、第三产业,他们的技能与这些产业的要求有不小的差距,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对失地农民培训就是要缩小这种差距,增强他们在第二、第三产业就业和创业的能力。但实际上,目前对失地农民培训的针对性不太强,一些培训并没有结合失地农民的具体情况,达不到预期的效果,正因为如此,失地农民再就业的情况不理想。如株洲市某社区,截止2009年4月,该社区1248名失地农民中,劳动年龄段内有858人,其中目前暂无业和处于失业状态的747人,失业率达到了87%[1]。

三、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工作探索

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的培训工作,应立足于长株潭两型社会这一背景,以培养适应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的技能人才为目标,结合失地农民的实际探索培训方式,不断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效果,增强失地农民就业和创业的竞争力。

1.完善法律法规,为培训提供有力支持

对失地农民进行培训,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仅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为培训提供良好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也需要人、财、物方面加大投入,使培训工作有法律可依,有政策可循,有经费和人员作保障。失地农民培训的经费主要来自政府,例如,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为失地农民培训提供专门的经费支持;地方政府提供专项财政拨款或在土地收益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培训等。培训工作由政府相关部门安排专人负责,明确其职责职能。培训的人员和场地可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如借鉴国外比较流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培训工作引进失地农民所在的社区等,既方便失地农民参加培训,又可保证培训的效果,还可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失地农民培训工作要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制定长期的培训计划、政策和措施,根据市场的需求及失地农民的实际开展培训。

2.开展相关调查,为培训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做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工作,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而不能盲目进行,否则,不仅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还会导致失地农民的反感。因此,培训工作开始前,政府相关部门应对参与培训的失地农民、周边企业的用工需求、培训机构的情况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做到有的放矢,培训目标明确。

首先,对失地农民的情况进行调查。组织相关培训前,应对失地农民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如年龄、文化程度、就业或创业意向、工作经历、创业经历、个人特长等,尽可能将情况比较接近的失地农民分在同一期培训班,以缩小参培人员间的差异,增加他们的共同语言,便于培训工作的开展。

其次,对失地农民居住地周边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进行调查。失地农民不同于农民工,他们往往不愿意背井离乡到离家很远的外地工作,其就业的地方首选其居住地周边的企业,他们认为这样既可以照顾家里,又可以增加收入。因此,了解失地农民周边企业的用工需求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失地农民开展培训能增加他们的就业机会。

第三,对培训机构的情况进行调查。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和设备情况直接关系到培训效果的好坏,为保证培训的效果,对培训机构进行调查是很有必要的。目前,专业的培训机构收费较高,临时性的培训机构效果难保证,两者都存在一定缺陷。在长株潭地区有不少高职院校,他们的师资力量比较雄厚,实习实训场地也比较好,适合进行失地农民培训工作。近年来,生源不断减少,一些高职院校面临生存危机,在此背景下,不少高职院校将目光转向了非学历教育,对失地农民、农民工培训等项目都比较感兴趣。因此,充分利用高职院校的优势,积极开展与高职院校的合作,对双方都有好处。相关部门对高职院校进行调查,了解他们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优势,从中选择优秀的学校作为失地农民培训的定点机构,有利于做好失地农民培训工作。

3.做好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选择合适的培训内容。

失地农民尽管在务农方面是十足的熟练工,但进入城市的非农领域就业,他们就成了明显的非熟练工[5]。在城市就业,客观上要求失地农民掌握非农领域的就业技能,适应城市的需要。对失地农民的培训内容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式,要在前期对企业用工需求和失地农民调查工作的基础上,选择适合失地农民的培训内容,选用合适的教材,制定科学的教学计划。当企业有批量人员需求时,可根据这种需求,由培训机构和企业共同商定培训内容,为企业“量身打造”,培训工作结束后,由企业从中挑选合格人员到企业工作;企业没有批量人员需求时,可根据社会的需要进行一些职业的从业资格培训,帮助失地农民考取职业资格证书,这种培训以职业资格证书考试的内容作为培训内容,以通过职业技能鉴定,获取职业资格证,从而获得这一职业的从业资格;当失地农民有创业的意向时,可组织这些农民进行专门的创业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创业规划、创业风险评估、创业技能等,培训要在精神上鼓励失地农民积极创业,在技能上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其次,培训的形式要多样化。

对失地农民培训的目的是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能力,这一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实践能力,而不是理论水平,因此,培训的形式要多样化,培训要以实践操作为主,不能拘泥于传统的“灌输式”教学等教学方式。教学的场地也不必拘泥于课堂,可带领他们到学校的实训室或企业的车间等处,实地让他们了解工作的程序、工作的任务、工作的要求等内容,使他们对将要面临的工作环境、工作流程等有明确的感性认识。培训的时间可在白天,也可在周末或晚上,可采用长短班结合、教师与学员之间双向互动以及“订单式”培训、“定向型”培训和“委托”培训等方式[6]。总之,培训的形式要多样化,要以适合失地农民实际、提高失地农民技能为目的开展工作。

4.严格考试考核,并对培训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为让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真正掌握一门技能,达到“以培训促就业,以培训促创业”的目的,每期培训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应对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进行严格的考试考核,对通过考试考核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为他们在相关领域就业提供培训证明。

一期培训班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整个培训工作就结束了,实际上,它只是完成了培训工作中的一个环节。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必须对培训的相关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获取相关信息。

跟踪调查的一个重要对象是参加培训的失地农民,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了解他们参加培训后是否顺利就业或创业;如未就业或创业,主要原因是什么;如已就业或创业,则了解参加培训对其就业或创业有哪些帮助;有哪些内容需要培训而培训未到位的;哪种培训方式对就业或创业最有帮助等等。

跟踪调查的另一个重要对象是招收失地农民就业的企业,调查的主要内容是了解企业对参培失地农民的满意度,以及企业对培训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听取他们对企业提高培训质量的建议。

此外,对培训机构也要进行跟踪调查,要了解他们对培训学员的评价,对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的看法等。

相关部门应建立专门的失地农民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失地农民参培情况、就业去向及创业情况等信息,并将培训结束后跟踪调查的情况汇总,反馈给相关的培训机构和政府部门,以便在后面开展的培训工作中及时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取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结论

失地农民的出现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化过程中的必然现象,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面临失地农民问题,这是无法避免的。关键在于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对失地农民进行就业和创业培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因此,要将其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抓好、抓实。培训工作要从长株潭失地农民的实际出发,积极探索有效的培训方式,努力拓宽培训渠道,使培训工作受到失地农民的欢迎,获得企业的认可,得到政府的肯定,以更好地促进两型社会的建设。

[1] 唐政秋,李忠良.长株潭两型社会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构建[J].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6):20-21.

[2] 唐政秋. “两型社会”背景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实证研究——以长株潭为例[J] .湖湘论坛,2011,(4):79-81.

[3] 向燕子,等.论长株潭一体化进程中失地农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5):53-55.

[4] 周云华,谈玉坤.切实增强失地农民再就业培训的实效[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1):45-47.

[5] 石秀和.中国农村社会保障问题研究[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289.

[6] 蒋海平.简述对失地农民培训的几点看法[J] .文教资料,2006,(1):161-162.

A Study of Land-lost Peasants’ Training while Constructing the Two-oriented Society in Chang-zhu-tan Agglomeration

ZHOU Li-hua, XIAO Wang-bing
(Hunan Industry Polytechnic, Changsha 410208, Hunan, China)

As the construction of “Two-oriented Society in Chang-zhu-tan Agglomeration” is going on constantly, more and more peasants, whose land has been collected by local government, are now becoming land-lost peasants. It is urgent to help them to obtain a useful skill to make a living. Of course, all these efforts are also very necessar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With the start of training program of land-lost peasants these days, there is plenty of work to do. This essay provides some ideas about the land-lost peasants training work especially on the background of the “Two-oriented Society in Chang-zhutan Agglomeration”.

“Two-oriented Society” in Chang-zhu-tan agglomeration; land-lost peasants; training

G725

A

1673-9272(2012)05-0061-04

2012-08-14

2010年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中失地农民培训问题研究”(课题批准号:201011BZZ210)。

周立华(1968-),男,湖南汉寿人,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高教管理。

[本文编校:杨 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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