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艳玲,鞠永红
(黑龙江职业学院,哈尔滨 150111)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失地农民”这一群体也随之产生。土地本是农民赖以生存的主要收入来源,当他们失去土地时,也意味着重新就业和维持生计变得更艰难。根据对全国现有失地农民进行抽样调查显示,只有30%的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生活困难的失地农民占60%,担忧未来生活的失地农民占81%。为此,我们科研组对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管理中失地农民就业安置问题进行研究,并对失地农民就业现状、失地农民就业困难的原因、如何加强失地农民培训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具体详述如下。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平均每征收2亩土地,就有3个农民没有工作,如果按每年约有三百万亩的征地速度,到2030年我国失地农民的数量将达到1.1亿人。而这些数目巨大的失地农民再就业渠道较单一,主要有三类。失地农民第一类就业渠道是通过“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在本地企业务工。但随着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和企业的转制、兼并和倒闭等现象的出现,过去已经实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的失地农民,大部分被裁减或失业回家。例如四川省曾对全省历年征地得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的42.97万人进行调查,到2003年底处于失业状态的人数为24.46万人,占已得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总人数的56.92%。失业农民的第二类就业渠道是自谋职业,在当地开店经商或从事个体经营。这类职业较稳定,但只有少数失地农民具有自主创业的勇气和灵活的经营头脑。同时,这类职业也需要技能和资金的支持,这就使从事这类职业的失地农民数量更加稀少。失地农民的第三类就业渠道是外出务工。失地农民再就业时大部分选择在外地做建筑工人、搞装修、干零活、装卸、摆地摊等短期和临时性的工作。但是这些工作容易受季节性和市场因素的影响,就业相当不稳定或直接造成失业。
大多数失地农民选择自己进入城市找工作,少数失地农民在政府的帮助下找到岗位。但由于缺少工作技能、文化水平低等原因,失地农民的工作大多为那种高危险、高付出、低收入的岗位,一些又脏又累没人愿意干的非正规职业都是他们再就业的职位。我们课题组在黑龙江省对失地农民就业状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失地农民从事的工作岗位主要为建筑、装卸、装修、保姆、餐饮业打工、企业打工、地摊上小买卖等,这些岗位占已就业失地农民岗位90%以上。这些岗位不但工资不稳定,而且很微薄(绝大部分岗位没有三险一金)。并且这些工作大都是短暂性而不是长久性的。所以,失地农民即使成功再就业,就业带来的仍然不是高额的工资和稳定的生活保障。当失地农民出现生病、工伤、失业等问题时,因没有缴纳三险使得他们没法得到社会福利带来的好处和保障,生活就会更加雪上加霜。失地农民低技能、低收入、缺保障的就业状态,导致他们的就业质量极差,亟待政府及相关部门加以解决,以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质量和就业水平。
由于农村教育落后使得失地农民文化素质较低,他们又缺少一定的专业技能,使得他们在就业市场上缺乏竞争力,就业率偏低。从全国范围内看失地农民的“低短差”现象普遍而严重。“低”指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四十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基本上以初中和初中以下文化为主。“短”指失地农民打工时间短。失地农民的就业岗位大多数属于临时性、季节性的,年平均打工时间一般为7-8个月。“差”指失地农民就业质量差。失地农民由于缺少一技之长,职业技能差,大多数只能从事以手工操作、简单重复的工种,在城市中只能选择对知识技能要求低的工业、建筑业和餐饮服务业,主要从事体力劳动,工作条件差、就业水平差、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差。
目前我国失地农民培训制度不完善,培训体系存在很大问题。首先,失地农民培训宣传力度不够,宣传不到位,使得广大农民对参加就业培训的意义认识不清,导致参加认识不足,培训资源浪费,提高了培训成本。其次,培训出现多部门主管,管理权限分散。涉及失地农民培训工作的部门有农办、教育、劳动、农业、财政等十多家部门,各部门基本上各自为政。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出现了培训机构、培训设施、培训队伍的重复建设,出现了争生源、争利益的现象,也出现了部门之间相互扯皮、推诿责任,导致失地农民培训工作没有真正开展起来。再次,培训出现过程简单,效果不好的现象。一些培训机构在培训时间上安排不合理,对培训专业设置缺乏科学性,对培训怎样的人才,培训什么技能,达到什么标准没有周密计划,与市场脱轨,使得培训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我们课题组认为解决失地农民就业问题的关键在于提高农民自身素质,树立适应形势的就业观念。为此,政府和社会要开展好失地农民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农民劳动技能,摆正心态,适应就业市场用工要求。为了更好的开展失地农民培训,政府和培训机构应从多角度考虑,针对失地农民不同的文化程度、不同的年龄、不同的性别、不同的培训要求,安排灵活的培训时间、设置切合实际的不同层次的劳动技能培训,以满足失地农民多角度、多层次的培训需求。同时,培训机构在注重实践操作技能的基础上,应根据失地农民个人自身情况和务工实际要求,制定出灵活多样培训方式,如长短期班相结合、职业学校培训与社会职业机构培训相结合、订单式培训、定向式培训、委托培训、菜单式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通过这些培训方面的改革和调整,使得绝大多数失地农民通过培训获得一技之长,获得更好的就业岗位和更高的收入,以提高失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使我们的社会和和谐和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