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卢宝锋
2012年8月24日,美国法庭的陪审团裁定三星侵犯苹果专利,并要求三星赔偿苹果10.49亿美元。同时,三星也提出上诉。
单从裁定的结果看,苹果无疑是大胜。 但从围观的消费者来看,苹果似乎输掉了“民心”。据《福布斯》杂志报道,英国一家网站分析公司统计了案件宣判前后苹果粉丝经常光顾的苹果在Facebook上的网页的留言,发现在宣判前,针对苹果的负面帖文仅为25%,但宣判后,负面留言竟然增加到了85%。负面留言中超过一半的评价集中在“认为苹果滥用专利权,害怕竞争”。其中比较典型的评价是“苹果产品真的很漂亮,不要因三星造出好东西便上前撕咬,应该自己去造些更好的东西。”而支持苹果的留言仅占一成。
网络媒体Phone Arena的问卷调查也支持了上述英国公司的结论。 在Phone Arena的1200名受访者中,多达82%的人认为裁决是消费者的损失,其结果最终会阻碍创新。曾经领导“创新”的苹果公司如今自己带上了一顶大大的“阻碍创新”的帽子。
的确,从iPhone 4S到iPhone 5, 苹果“挤牙膏”式的创新步伐确实没有给消费者带来太大惊喜。另一方面,诉讼的胜利可能会进一步降低苹果的创新动力。如果可以凭借专利诉讼将竞争对手踢出市场,从而实现自己的垄断利润,那作为一家营利性的公司,还会有更大动力和压力去更快地推出创新产品吗?与iPhone 4 推出后的反应不同,Iphone 5 推出后,我们可以在网络上看到更多的对新苹果手机缺乏创新的调侃,这也客观上说明了消费者对于新苹果手机创新乏力的失望。
对于三星而言,判决结果显然是非常不利的。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被要求10亿美元的赔偿,而是苹果一旦依据该判决成功申请到三星8款产品在美国的禁售,则三星智能手机业务的发展将会受到巨大的损害。即使三星可以推出绕开被认为是侵权的专利的新产品,但消费者也会由于之前产品的禁售而在作出三星新产品购买决定时产生犹豫。
如何更好地改进专利制度,使得“专利”在商家与消费者的博弈中促进更好的共赢效果,也许是这场诉讼结果给我们带来的更深的思考。
不过从积极的方面来看,三星也许不得不尽量避免“模仿”苹果或者是尽量避免与 苹果相似,投入更大的研发费用,从而在功能和消费者体验上推出不同于苹果的产品。这对于消费者而言,无疑是一项巨大的福利。事实上,三星已经开始作出了反击,今年10月,三星将销售其GALAXY Note 2。GALAXY Note 2拥有一块5.5英寸Super AMOLED超大触摸屏,搭载1.6GHz主频的四核处理器,配备2GB RAM,并拥有800万像素主摄像头和3100mAh的超大容量电池。iPhone 5 在千呼万唤之下,只是“长了”一点点。而三星的GALAXY Note 2却可能让那些希望苹果手机屏幕再大一点的“果粉”们心生动摇。
苹果与三星这场专利诉讼的结果对于整个智能手机行业无疑是一个具有里程碑式的事件。苹果希望通过诉讼打击的不仅仅是在8月份抢走了自己“最热卖手机宝座”的三星,更主要的是意在震慑整个“安卓系”。在此之前,苹果已经成功通过专利诉讼让曾经排名智能手机美国市场份额第二、搭载安卓系统的的HTC一蹶不振。目前,智能手机操作系统中,谷歌的安卓依然以绝对的优势排名第一。IDC的数据显示,今年第二季度的智能手机出货量中,谷歌安卓的市场份额为68.1%,苹果iOS为16.9%,微软Windows Phone为3.5%。但是这种优势在三星败诉后显得越发的脆弱。8月29日,三星借柏林国际消费电子展发布了全球首款搭载Windows Phone 8系统的手机ATIV S。同时其他手机厂商也已经或者即将推出更多搭载Windows Phone 系统的智能手机。刚刚收购了摩托罗拉移动业务的谷歌应该不会坐视安卓系统的市场份额被进一步稀释,采用安卓系统的“兄弟们”被苹果进一步打压。实力上势均力敌的苹果、谷歌和微软可能最终塑造“三足鼎立”的智能手机操作平台的市场态势。
创新不仅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也需要较长的时间积累。回顾整个手机行业的发展,激动人心的时刻屈指可数。旨在促进创新的专利制度应该是有助于提高这种激动人心时刻的强度和频率,而非被先行者用来构筑障碍的篱笆或者是后来者不劳而获的工具。各个手机软硬件厂商之间的博弈最终会转化为商家和消费者之间的博弈,正如同三星在裁决公布后发表的声明所言:“今天的判决不应当被看做是苹果的胜利,而是美国消费者的一大损失。”如何更好地改进专利制度,使得“专利”在商家与消费者的博弈中促进更好的共赢效果,而非导致“零和游戏”,也许是这场诉讼结果给我们带来的更深层次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