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档案馆建设与隐私权保护解析

2012-01-11 01:23杨春艳
黑龙江史志 2012年24期
关键词:隐私权档案馆个人信息

杨春艳

随着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快速发展,国内一些国家综合档案馆和企事业单位档案馆纷纷建设数字档案馆。数字档案馆的出现,使传统环境下原本不太明显的隐私权保护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并使隐私权的保护呈现出新的特点,这必定会影响数字档案馆的建设和运行,因此,必须加强对数字档案馆中隐私权保护问题的研究。

一、数字档案馆的建设

数字档案馆是在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环境中,利用数据库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创建、获取、存储、处理、交换与发布数字档案信息的档案信息管理与服务机构,是各级政府和各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管理高度自动化、信息资源数字化、信息标准化、信息传输网络化等特征。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揭示了数字档案馆的本质属性是数字档案信息的管理与服务机构,即生成、发送、接收、储存、处理、交换与发布数字档案和电子文件的人与机构。二是明确了数字档案馆在国家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即数字档案馆是各级政府和各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三是确定了数字档案馆的主要任务是在分布式计算机网络环境中,利用数据库技术、数字技术、多媒体技术和计算机网络技术创建、获取、存储、处理、交换与发布数字档案信息。数字档案馆的主要任务可分为两大部分,即数字档案资源建设与信息服务。其中,资源建设主要包括创建、获取、存储、处理数字档案信息四个环节;信息服务包括交换与发布数字档案信息两个环节。

二、数字档案馆涉及的隐私权问题

借助网络技术,个人资料可以在大范围内迅速传播,其影响绝非传统传播方式可比,但这些资料可以被不断地转载、复制、修改,隐私权受到侵犯的可能性大大提高。在对个人数据信息进行收集的过程中,不仅数字档案馆网站服务器中的日志程序会自动记录用户的IP地址、访问时间、访问内容及访问结果,还可以利用Cookies技术和其他类型的网络跟踪技术自动持续地掌握用户的网上行为。另外,档案馆在接受服务之前时常要求用户提供若干个人信息,如姓名、职业、身份证号、电子邮箱等。数字档案馆收集个人数据信息应遵循告知原则,即信息收集者应告知当事人正在收集何种信息并将要用于何种目的。如果在用户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个人信息的收集,就会侵犯用户对其个人信息的知悉权与支配权。网络的不稳定性也是产生隐私权问题的一大原因。如果技术水平不完善,他人就会通过非法手段入侵网络,这既可以发生在数字档案馆通过网络传输用户信息的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数字档案馆贮存个人信息的过程中。因此,数字档案馆作为用户个人信息的收集、保存、利用机构,应为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提供技术与非技术的支持,保证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安全。

三、加强数字档案馆隐私权保护的策略

在传统环境下,由于技术有限,档案馆对个人资料的利用一般不会引起严重的隐私权问题。但是在网络环境下,个人资料的表现形式、保护模式发生了变化,使得档案馆在对个人数据的管理和利用中容易产生隐私权问题。从档案馆的角度看,保护隐私权不仅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要树立档案馆知法、守法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档案馆的建设赢得更加稳固的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

1.建立健全数字档案馆规章制度,为隐私权保护提供制度保障。健全的规章制度是数字档案馆信息安全管理的保障。数字档案馆应制定本馆的隐私权保护制度,并将网络隐私权保护声明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上公布,声明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告知网站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对个人资料信息提供保密和安全措施的承诺;告知当事人的请求阅览权、删除权、诉讼权等免责条款。此外,数字档案馆要建立个人隐私保护管理机制,负责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发展规划工作,制定出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具体政策、原则和行为规范,并促进从事在线活动的商业机构自我规范。

2.加强数字档案馆隐私信息管理相关法律的建立和完善,为隐私权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措施是数字档案馆信息安全传播的有力支持。对档案部门来说,对网络隐私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积极开展网络隐私权保护的单独立法,是非常必要的。

3.加强数字档案馆的技术创新,为隐私权保护提供必要的技术保障。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数字档案馆应采用可靠的、安全性高的保护用户网络隐私权的技术手段及管理软件。一是数据加密技术。保护网络中传送的档案信息不被非法窃取,从而保证含有隐私的档案信息的安全。二是身份识别技术。申请者向系统出示自己身份证明的过程,通常是获得系统服务所必需的第一道关卡,以防止未获授权的人截取或查阅含有个人隐私的档案资料。三是信息确认技术。通过严格限定信息的共享范围来达到防止档案信息被非法伪造、篡改的目的。四是访问控制技术。允许用户对其常用的档案信息库进行适当的访问,限制他人随意删除、修改或拷贝档案文件。

4.加强数字档案馆服务人员的宣传培训,为隐私权保护提供思想保障。一是加强数字档案馆服务人员的维权意识。首先,应对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的重要程度划分等级,以便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确保只有经过批准的档案人员才能收集、查阅、传播;其次,应对档案馆服务人员进行隐私权保护知识的培训,使其掌握保护隐私权的相关技能。二是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和教育。对用户进行数字档案馆信息服务宣传和个人信息保护知识的教育,不但有助于确保个人信息在信息服务中的准确和安全,而且有利于用户对数字档案馆的了解,为数字档案馆的特色信息服务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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