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人大》是浙江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阵地之一,地方立法工作则是宣传报道的一个重要方面。2008年,我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从事地方立法工作,有幸与《浙江人大》数次“结缘”。
第一次“结缘”是2009年,我具体承办《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在立法调研、斟酌修改的过程中,我对法规的一些重要条文和核心问题都有了更深的认识。基于让更多人领会这部法规精髓的念头,我着手写了《“法办”线虫保青松》一文,侧重解读法规的三大创新亮点,并试着向《浙江人大》杂志投稿,没想到获得了编辑的肯定,发表于当年的第8期上。
第二次“结缘”是在2009年底,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杂志社编辑向我约稿。我与法工委领导合作,写了《地方立法:奠定法制基础》一文,发表在《浙江人大》特刊的“历程篇”。文章通过一系列标志性事件,勾勒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30年来立法工作的发展脉络和辉煌成就,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第三次、第四次“结缘”分别是我为宣传《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写了解读式报道。
第五次“结缘”是在今年初,应杂志社编辑之约,写了一篇回顾“十一五”浙江地方立法特色的文章,重点就五年来省人大常委会着力更新地方立法理念、转变地方立法内容、创新地方立法机制方面作了亮点宣传。值得一提的是,该文有幸获得了“浙江省第二十届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评选”三等奖。
从立足于法规制定出台后的解读式报道,到重视法规制定过程中的焦点、亮点报道;从针对某件法规的简单报道,到突出一个时期、一个阶段地方立法的综合报道;从注重法规内容的单一报道,到兼顾地方立法的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的多维度报道。这几年来,我在积极参与立法宣传工作的同时,也感受着《浙江人大》在推进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不懈努力。
徒法不足以自行。宣传报道人大的立法工作,不仅可以引导社会舆论、凝聚各方共识,还可以普及法律知识,使内在的立法过程外化为普法活动,对于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浙江人大》为此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作者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办公室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