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地月光》是刘庆邦最新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煤矿和农村是刘庆邦小说创作的重镇。自1980年代中期出道至今,他一直没有偏离这两大领域,这种执著,在作家中比较少见。他虽然生活在北京,但是对城市生活仿佛完全陌生。这与那位在京城写作,自称是乡下人的沈从文倒是有几分相似。
刘庆邦一直秉承着严格的现实主义来写作,就是在探索风气极为兴盛的1980年代中后期,他的写作也没有受到多大影响。从他最初写作的一些小说,如《走窑汉》,到目前的创作,20多年过去,风格一如既往,实属不易。要知道,自1980年代至今,有多少作家已经江郎才尽,文学的地图几经更改,早已面目全非了。而刘庆邦的写作不但没有停止的迹象,反而写得更加有声有色,虎虎生风了。
刘庆邦不是才子型的作家,平实朴素是他作品的特色。平易做人,朴素写作,是他的座右铭。这使他的写作不浮泛,有底气,有气韵,有扑面而来的生活气息。他从不写自己不熟悉的东西,他的叙述都是“过去时”,他始终忠诚于自己的内心,像农民伺候自己的庄稼一样深耕细作,这也是他的写作这么多年来一直保持着上升势头的原因之所在。
《遍地月光》写的是“文革”时期的农村生活。小说的主人公叫黄金种,出身于地主家庭,被称为“地主羔子”。少年黄金种在成长过程中遭受了非人的磨难。金种的父母因为富有而获罪致死,金种、银种弟兄两人沦为“地主羔子”,和地主叔叔黄鹤图生活在一起。他们一无所有,原来的房屋已被充公,财物被搜罗一空。与当时许多地主分子一样,他们生活在屈辱之中,随时都会被贫下中农欺侮甚至批斗。金种先后喜欢上村里的两个姑娘,但是由于出身不好,到头来只是一场梦幻而已。由于实在无法生存下去,金种被迫逃离杜老庄,前两次逃跑都被当作盲流遣返了回来,最后一次逃跑总算成功了。而在金种逃离杜老庄之时,他的饱受羞辱之苦的弟弟银种却失踪了,再也没有找到。许多年以后,金种又回到了杜老庄。这时,已经是改革开放以后了,他成了万元户,带着“妻子”孙秀文荣归故里。然而物是人非,叔叔已经死去,弟弟还是不知去向,家没有了,就连祖坟也已荡然无存。金种给了村里人很多钱,可是村里人还是戴着有色眼镜看他,很快发现他带来的“妻子”是假的。金种花钱求人隆起了父母的坟,去给父母上坟时,想起这些年自己所受的无数的苦难,不禁在坟前大声痛哭,长跪不起。在场的孙秀文感动了,答应回去就和他生活在一起。
与刘庆邦的许多小说一样,《遍地月光》以精微的描写见长,作家以平实的笔触,描绘了那个非正常年代的许多生活细节。比如,金种叔侄三人在村里所受的磨难,都是通过丰盈的生活细节来呈现的。他们家里的东西经常被人偷,辛辛苦苦晒下的红薯干被人偷得一干二净,就是叔叔黄鹤图藏在自己枕头下的芝麻,一觉醒来也会不见了。丢了东西,因为是地主成分,又不敢声张,只得忍气吞声。金种、银种是村里贫下中农的孩子欺侮的对象,金种的头被人摁进了自己的裤裆里,银种的耳朵里被人塞进了玉米粒……而更大的问题是,随着年龄的增长,金种的婚姻问题遥遥无期。在当时,地主羔子是找不到媳妇的。金种一表人才,上过四年学,聪明伶俐,颇有文采,心气儿也高,如果不是出身不好,肯定是许多姑娘追求的对象。他千方百计追求村里出身不好的姑娘,然而处心积虑换来的,只有失败。
村里的另一个地主分子家庭是赵大婶家,赵大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叫赵自良,二儿子叫赵自民,为了使赵家有个后代,赵大婶跟外村的一个有儿子、女儿的地主家庭进行换亲。本来说好的是给忠厚老实的赵自良换亲,可是心眼活泛的赵自民主动联系女方争取了主动,把赵自良甩在一边,自己成了换亲的主角。结果悲剧发生了,赵自良气疯了,成了废人。如果说金种的故事是小说的一条主线,那么,赵大婶家发生的故事就是一条副线,这两条线索,共同讲述了一个故事,即在那个非正常的年代,在血统论的重压下,出身不好的青年的人生所受到的严重的扭曲。
故事的发生地是杜老庄,在杜老庄发生的一切具有典型意义,是上世纪60~70年代中国农村生活的缩影。从故事层面来看,作者写的是“血统论”给人们心灵和肉体上造成的伤害,这个话题是比较老的,在这个全力向物质主义推进的健忘的时代,题材可谓不时髦。为什么作家还对此情有独钟呢?作者说:“要让民族保留历史记忆,不要这么早就遗忘这些惨痛教训,一个民族要是失去了记忆,那是非常悲哀的,作家有这个责任,如果不能承担起这个责任,则就会愧对作家这一称号。”作者正是怀着这一写作的良知,将历史的伤口重新撕开在我们面前,将沉默的大多数所经历的眼泪、伤痛以及数不清的苦难详细叙述给我们,给后人以深刻的警示。勇于掀开被大多数人遗忘的历史,这不仅需要作家具有悲悯的情怀,还要有大爱、责任和勇气,因此,这是一部沉重的小说,一部直面苦难和不幸的大书。当然,小说里面也洋溢着温情,有人性的温暖和灼人的光亮。
作者档案
王德领:男,山东嘉祥人,编审,文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在站博士后,从事中国现当代文学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