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选择,就是新闻媒介对现实生活中的大量事实进行判断和鉴别,从中选择值得传播的事实的过程。从新闻传播规律来看,选择事实是新闻工作具有决定性意义的一环,因为媒介对新闻事实的选择和报道决定了新闻的立场和倾向,直接影响舆论以及受众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判断。新闻选择体现了电视民生新闻工作者对于新闻的基本价值判断,决定了节目的事实素材,从而定下了节目的基调。
新闻选择的标准不是单一的,虽然对新闻选择标准的表述各异,但大体是一致的。台湾学者普遍认为,新闻定义、新闻价值、宣传价值、法律法规是任何新闻媒介进行新闻选择的四项主要标准。这四项标准犹如不同的筛子,对事实顺次进行筛选,最后才把符合要求的事实制作成新闻加以传播。
除了法律法规有统一标准外,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媒体或节目对其余各标准的认定、轻重程度是千差万别的。那么,中国电视民生新闻节目在新闻选择的过程中,对各标准又该如何认定和把握?如何在新闻选择时既遵循普遍标准,又体现自身所特有的新闻理念?对照标准,当前的实践是否存在误区,如何规避?这些问题是本文探讨的重点。
新闻定义标准的运用
新闻选择所指向的对象是“新闻”,因此新闻定义标准是新闻选择的首要标准,一条事实首先必须是新闻才有可能进入下一步的筛选。新闻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根据这一定义,选择的事实必须真实、新鲜,为此,要淘汰下列事实:1.虚假的“事实”;2.陈旧的事实(当做背景用另当别论);3.人们司空见惯的事实;4.空话连篇的“事实”。新闻选择通过新闻定义这一标准的筛选,去掉假的、旧的、空的事实,留下真的、新的事实。
中国电视民生新闻虽然强调贴近百姓生活,为百姓服务,但其本质仍是新闻节目,在新闻选择的时候,首先必须保证事实信息具有新闻的属性。根据新闻定义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前中国电视民生新闻的实践,虚假新闻问题和投诉服务类信息的新闻性问题值得我们反思。
新闻价值标准的运用
新闻选择的第二道关就是新闻价值标准。新闻价值是事实本身包含的引起受众共同兴趣的各种素质,这种素质是事实固有的、客观的。然而在新闻选择过程中,媒体运用新闻价值标准来过滤新闻事实,媒体对于这种客观素质的衡量,却是带有主观色彩的,这主要取决于媒体所持的新闻价值取向。新闻价值取向也就是媒体对于新闻价值的认识,即对“具备哪些素质的新闻才会引起公众兴趣”这一问题的回答,不同的认识导致了不同的新闻价值取向。中国电视民生新闻在新闻选择过程中要科学地运用新闻价值标准,首先必须树立正确的新闻价值取向。
第一,将负面信息传播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中国电视民生新闻对负面信息的选择要提升到舆论监督的层面上来,不要津津乐道于琐碎的家庭纠纷、市井丑闻,要切实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和人物进行揭露、提出批评,促进现实问题的解决。
第二,对负面新闻进行数量上的控制。现实生活中毕竟真、善、美占据主流,媒介世界里应该正确展现这一主流,控制负面信息的报道量。而且,负面信息的过多、过滥会事与愿违,甚至误导受众。
第三,对负面新闻的报道应尽量客观,避免感情用事的“媒体审判”。特别是在进行揭露性报道的时候,应全面地看待问题,客观地分析问题,避免以意气、感情或个人标准来左右报道。
第四,在负面报道的微观层面上,对暴力、血腥、悲伤等细节不宜渲染,应彰显人文关怀。对悲剧和暴力的展览是对受害者的一种不尊重,同时也是对具有健康审美观的受众的一种侵犯,还有可能诱使某些心理不健康者模仿。中国电视民生新闻应用人文关怀展示负面事件中的人性光辉,并对事件进行理性的反思。
坚持民本主义的新闻价值取向
民本主义即“以民为本”的理念。民本主义的新闻价值取向,也就是在判断一则新闻的新闻价值时,以平民、大众的立场为出发点和归宿。上文已指出,一则新闻的新闻价值虽然是客观的,但对新闻价值的判断却因人、因时、因地而异。传统的电视新闻体现的实际上是领导干部、社会精英的新闻价值取向,新闻的重要性被放在了绝对突出的位置,贴近性、趣味性等则长期被忽视。然而,普通百姓构成了社会的主体,民主成为我们这个时代政治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主旋律,中央领导也发出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用”的声音,我们的新闻价值取向也应该与时俱进,应该从“领导、精英取向”转变为“民本取向”。
关于各要素的界定——时新性:时新性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时间新近;二是内容新鲜,为社会大众所未知。事件发生离报道、公开的时间越短,则新闻价值越高。电视民生新闻在这一要素上基本也是遵循这两点。重要性:是指事件和当前社会生活,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密切程度。在传统电视新闻的新闻价值系统中,这一要素是最重要的,而且“重要”所指向的是宏观层面上的社会生活和受众,主要是全国甚至全球范围内的。根据对“重要性”的这种界定,传统电视新闻认为重要性大的事件主要有以下几种:国家领导人的动向、政治决策、战争、重大经济信息、天气的显著变化、重大的灾害和疫病、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的新动向,等等。
在中国电视民生新闻的新闻价值系统中,“重要性”仍然占据着突出的位置,但是“重要”所参照的对象是其传播区域内的普通大众(而非领导干部)及其日常生活。对于一档特定的中国电视民生新闻节目而言,与其辐射地域内大多数百姓的生命、生存、发展紧密相关的事件就属于该节目须重点报道的重大事件。对于中国电视民生新闻而言,一个事件的重要性大小,体现的正是该事件“民生价值”的大小。在传播区域内,一个事件受影响的百姓人数越多,与他们的生命、生存、发展联系越紧密,则该事件所具有的民生价值越大,重要性越高。
当然,中国电视民生新闻的“重要性”与传统新闻相比也是有交叉的。交叉之处在于,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的重大政策变动、政治经济新动向等如果会对本地百姓产生重要的影响,那对民生新闻来说也是“重要”的。比如新婚姻法颁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整等全围范围内的重大政策变动,传统新闻和民生新闻同样关注,只是两者的着眼点不同,民生新闻应将此类新闻的落脚点放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为百姓释疑解惑,突出新政策对当地群众切切实实的影响上来。
有人认为,中国电视民生新闻既然是以平民的视角来选择新闻,满足广大受众的需求,就不应该讲宣传价值,按照新闻规律,即新闻定义、新闻价值标准来取舍就足够了。导致这种观点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宣传价值的理解较为片面。长期以来,我们对“注重宣传价值”的理解仅仅停留在加强政治宣传的层面上,因而居高临下、形式生硬、手法单一,不能为广大群众所接受。其实,宣传价值指的是“事实本身所包含的有利于传播者,能够证明和说明传播者主张的素质”,这种素质的外延远远不只政治倾向方面。从一定意义上讲,任何主流媒体播发的绝大多数新闻都不是简单地记叙事实,都有自己的立场、观点,都有其在社会活动中思考问题、评判事物、引导受众、传递思想的出发点,而有利于满足这些立场、观点的素质都具有宣传价值。二是对中国电视民生新闻的定位和功能的认识比较肤浅。在新闻选择的过程中,新闻定义标准、新闻价值标准所解决的是新闻满足公众兴趣的问题,现实地讲,就是解决阅读率、视听率的问题,而新闻传播的社会效果问题则主要通过宣传价值标准来解决。中国电视民生新闻的效应绝不应仅仅止于提高收视率、群众喜闻乐见的层面上,而应以优化百姓生存状态、提升百姓精神境界为终极目标,以提供公共交流空间、体恤百姓情感、构建区域社会主流文化、推进区域认同等为主要功能,这些目标和功能的实现必须依靠媒体以先进的价值观和正确的立场观点来过滤新闻,把握新闻的导向,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电视民生新闻在新闻选择过程中运用宣传价值标准时可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在选择和报道新闻的时候,不要“重新闻价值,轻宣传价值”,应始终绷着“宣传价值”这根弦,注意新闻的导向,防止因出现宣传价值偏差、缺失甚至背离的情况而产生新闻传播的负效应;其次,新闻本身如果不与宣传价值产生关联,且不与媒体的宣传价值取向相冲突时,主要以新闻价值作为选择的尺度。中国电视民生新闻讲求事实的宣传价值,并不是说每一条新闻都必须具有宣传价值,这样的话报道面将相当狭窄,其结果只能是按图索骥、生搬硬套,最终必将违背新闻传播的内在规律。
(作者单位:河南电视台)
编校:张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