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2011-12-31 00:00:00南肇胜
新闻爱好者 2011年11期


  摘要: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便捷、快速的传播与互动,已深入社会和人民大众。中国已拥有4.57亿网民,手机网民达3.03亿,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络市场。以互联网和手机网为代表的新媒体,蕴藏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力。网络民意成为社会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志。发达的新媒体作为社会舆论载体,理应承载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推动社会发展,使人类更加文明进步。新媒体如何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彰显社会主流价值观,以正确引导舆情,恰当处理网民关切的问题,与传统媒体一道担当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关键词:新媒体 社会责任 舆论监督 舆情引导
  
  新媒体蕴藏着巨大的社会舆论影响力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1年1月19日在京发布的《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①:截至2010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4.57亿,互联网普及率进一步提升,达到34.3%;我国手机网民达到3.03亿,手机上网已成为我国互联网用户的新增长点。互联网和手机结合,网友通过手机能够进行更为便捷的信息传播,而且不限于文字,还可以将现场拍摄到的图片、视频上传。特别是微博,在2010年十分活跃,微博可以通过手机或网页登录,随时随地发布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在微博上,很多网民无需对方同意可以“跟从”链接,一些“意见领袖”“跟从”者过万,对网民的感召力或煽动性极强。与西方微博多谈论网民日常起居不同,中国微博强烈关注时事。网民通过“跟从”链接而形成的微博群落,相当于一个小型的时政新闻平台或论坛。由普通网民临时客串的“公民报道者”,可在微博上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直播”。微博突破了某些屏障,赶在了传统媒体报道和政府新闻发布的前面,第一时间大量发布第一手信息,成为影响力巨大的舆论载体。互联网和无线终端嫁接的另一个产品是微视频。微视频是短则几十秒、长不过半小时的视频短片,在突发事件现场,网民用手机、DV等非专业设备拍摄,然后发到网上。
  新媒体已成为社会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2010年12月28日,由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室发布的《2010中国微博年度报告》显示,截至当年10月中国微博服务的访问用户规模已达到12521.7万人。2010年舆情热度靠前的50起重大舆情案例中,微博首发的有11起,占22%。74起与微博相关的舆情案例中,有近五成存在明显的意见领袖。微博意见领袖在舆情事件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他们发布信息,其微博往往是舆论的源头;他们通过微博转发和评论,可以将某一事件迅速推至舆论高潮,甚至还可以设置议题,改变公共舆论议题走向。
  中国社科院2010年社会蓝皮书《2010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指出②,互联网成为新闻舆论的独立源头,网络结合手机成为最强舆论载体。蓝皮书还指出,根据五大门户网站热点事件跟帖数量的统计,跟帖过万份的热点事件有5项,分别是:湖北巴东县邓玉娇案、重庆打黑风暴、云南晋宁县“躲猫猫”事件、上海交通管理部门“钓鱼执法”、网瘾标准与治疗。这些热点事件主要涉及公民权利保护、公共权力监督、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道德伸张等一系列重大社会公共问题,体现了广大网民积极的社会参与意识。
  新媒体承载起社会责任重担。新媒体已成为党和政府体察民情、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政府上网工程启动10年来收效显著,到2008年,中央政府部门和地方省市一级已全部建立政府门户网站,地市级和县级政府拥有门户网站的比例也分别达到99%和92%,很多乡镇、街道甚至村(居)委会都建立了网站和网页。网络留言版成为党政机关了解民情、听取民意、集中民智的新形式。影响最大的是人民网“地市领导留言版”,截至2009年11月上旬,接收网友留言40万条,37位书记或省长、95位地市主要领导作出公开回应。③
  新媒体搭建起社会沟通快速、便捷的桥梁。信息传播的即时性是新闻价值重要的评判标准之一。长期以来,人们对于时效性的认识不清,更多地关注信息发布的及时性,而忽视受众接受信息的及时性一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信息时效性要求不仅要及时,更重要的是确保需要这些信息的人群能够随时接收到。新媒体非常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网络媒体没有截稿时间,所发布的信息是即时的、不受限制的,是一种“全天候”的传播方式。其优势是传统媒体所无法比拟的。如汶川大地震、2010年世博会、各大体育赛事的信息均在各大门户网站率先发布。海量信息的“全天候”发布,使人们“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信息的接收与发布融为一体,为社会生活提供了极大方便。新媒体的优越功能拉近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距离。发挥好新媒体的这一优势,才能更好地体现新媒体的社会价值作用。
  新媒体快速发展,舆论监督作用加强。面对网络影响与日俱增的形势,2009年从中央部委到地方政府,普遍建立起快速应急机制,回应网民关切,网络舆情应对提速。2009年,在网上网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王帅案、开胸验肺案、“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事件、重庆高考加分作弊案等事件发生后,当事官员先后被问责。另外,由于近年大量贪污腐败问题经网络举报得到查处,2009年政府拓宽了网络举报的通道,鼓励实名,允许匿名。中央纪委、监察部于2009年10月28日统一开通全国纪检监察举报网站,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监察、举报,开通之初一度因访问量过多而导致服务器无法承受。中组部“12380”举报网站、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网站、最高人民检察院举报网站(12309)等也相继开通。④
  新媒体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第一,社会效益第一原则是媒体自身所决定的。西方社会认为,媒体权力是与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权并立的“第四种权力”,“以其特有的方式广泛渗透到社会生活中的每一个角落。于潜移默化中达到了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有效控制,从而成为现代社会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⑤新媒体快速发展,但还未能成为社会的主流媒体,在公信力等方面的积累远不及传统媒体。新媒体多数情况下只是了解信息的工具,却未能成为人们认识问题的老师。新媒体要想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就需要和传统媒体一样,彰显社会主流价值观。
  第二,新媒体追逐经济效益无可厚非,这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逐利必须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前提下合法获得。鉴于媒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巨大影响力,新媒体必须对其信息生产和传播行为尽到责任,必须杜绝影响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信息,杜绝色情、暴力和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的不良信息。
  第三,社会主义国家的媒体具有更强的政治特性,在社会主义国家,媒体作为党的喉舌,被视为维护社会团结、稳定国家管理的宣传工具,经济效益必须服从政治管理需要。
  第四,舆论监督作用。随着社会民主的发展与进步,官员问责力度加大,尤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新媒体的作用更加突出。由于新闻舆论处在意识形态的前沿,对社会精神生活和人们的思想意识有着重大影响。因此,社会主流声音应占据网络阵地,主导网络舆论话语方向。新媒体的发展,使得人民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顺畅起来。而当前,舆论监督“两头热”、“中间冷”,中央高度重视新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人民群众对此也寄予厚望和普遍欢迎。而在有些地方官员的眼里,舆论监督却成为“不安定”因素,“抹黑”的脏手,“添乱”的行为,“不和谐”的杂音。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在2010年春节迎新茶话会上⑥,提出了“舆论监督也是正面报道”的论述,就是对舆论监督的精辟阐述。只要把握好了“度”,新媒体也可发挥其独特的作用。许多案例就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新媒体如何承担履行社会责任
  一是要实现新媒体和传统媒体的联合。当前社会现实下,尽管新媒体越做越大,但是其在社会公信力方面,仍比不过传统媒体。公众在进行信息来源选择时,更加注重权威的大众传媒。因而新媒体要加强与传统媒体的联合,依托传统媒体强大的信息提供和筛选功能,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广泛传播。
  二是新媒体要切实加强信息来源的管理。真实是新闻的生命,离开了真实就丧失了公信力,丧失了公信力的传媒就难以持久生存。新媒体应具有社会责任意识。在当前体制下,商业网站并不具有新闻采编权,甚至从业人员也未接受过系统的新闻采编培训,因此,在信息转载时一定要认真核对信息源的可靠性,避免虚假、不良信息传播。
  三是新媒体要建立公共危机事件应急机制。当前,网络、手机等新媒体在危机事件传播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在临时性、突发性、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发生的,如何保证新媒体舆论引导方向的正确和内容的准确,是一个新的难题。
  新媒体舆情的正确引导不可缺失
  对普通网民具有良好的舆论引导性和后果预见性,就要传承中华文明传统美德,彰显社会主流价值,推动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例如,由新华网发起的《“中国网事·感动2010”年度评选活动的启动》,⑦就是一个很好的举措。候选人都是散布民间、默默无闻的草根英雄,因为网民的一次次“顶起”和“围观”而广为人知。评选10位“中国网事·感动2010”年度人物,彰显“网络无疆、人间有爱、大爱无言、草根有力”,传播“小人物”的美德。该评选颁奖活动于2011年2月14日在京举行。现场公布评选结果,并进行文字、图片、电视、网络直播。这些“小人物”的感人事迹经网友的爱心接力和网上网下互动,形成了强大的爱的力量。这是一次向中国民间道德力量的年度致敬,也是新形势下如何发挥虚拟手段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过程中积极作用的有益探索。我国网民总数已达到4.57亿,网络民意成为社会价值取向的重要标志。事实表明,虽然网络舆论纷纷扰扰,但网民对真、善、美的追求始终是主流。“围观”草根英雄,让隐藏在百姓内心的道德力量通过民间自发的宣传和必要的政府扶持引导,形成温和醇厚的民风,放大为强烈的主流社会心理。多一些这样的舆论宣传导向,少一些粗暴的干预行为,是对网络舆论的引导、自律与正当监管两种不同方法而目标一致的舆论导向的合理选择,要利用新媒体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舆论氛围,弘扬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和道德观念,加强对网民的舆论导向,正确处理网民关切的社会问题。切不可粗暴行使公权力,践踏民意。舆论畅通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政府、权力部门要明确民情和民意的合理表达与违法犯罪的不同,正视体制、机制和我们工作中需要改进的方式、方法,依法办事。
  应当承认新媒体是新生事物,有一个发展、完善、进步、自修的过程,对非理性和偏激的言论,网民会自发在跟帖或回复中表达不同观点,网络舆论最终往往会走向平衡。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科学技术的发展,行政与法律的完善,推动社会进步、发展的舆情必将占据主流声音。对于批评、揭露不合理事件的言论,切忌滥用公权力,不能动辄到网上随意删帖,践踏民众的言论表达权,甚至对行使正当舆论监督权的网民蓄意打击报复,肆意抓捕,激化社会矛盾。
  注释:
  ①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人民网,2011-01-19。
  ②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蓝皮书:《2010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中国网,2009-12-21。
  ③④祝华新等: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2009年中国互联网舆论分析报告》,http://www.snzq.cn/article/2010/0309/article-17902-html。
  ⑤范嵬:《简论新媒体传播的舆论化趋势及管理》,中国论文下载中心—新闻传播学,http//www.studa.net./101013/10362315/html。
  ⑥李晓辉:《舆论监督是把“双刃剑”》,《新闻爱好者》,2010(12上)。
  ⑦“中国网事·感动2010”年度网络人物评选正式启动,新华网,2010-12-12。
  (作者单位:医药卫生报社)
  编校:施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