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振国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 沈阳 110013)
为充分发挥新技术新产品在信息化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的司法便民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两年来,辽宁省各级人民法院借助时代科技发展,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将信息化工作与司法便民紧密结合,一方面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打造便民服务基础,另一方面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促进全省法院干警工作理念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不断变革,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工作方法更加灵活,司法便民不断取得新成果,走出了一条利用新技术提升司法便民水平的新路子。
1 省高院利用新技术带头垂范,开拓司法便民新渠道。2009年7月3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计算机域名侵权案件,此次庭审在互联网和法院专网进行了同步直播。这是辽宁省高院首次在互联网直播庭审,也是该院继开通网上民意沟通信箱、裁判文书上网查询之后,进一步推进阳光审判、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的又一举措。该院庭审直播采用智能法庭语音激励新技术,自动拾取发言人声音图像,实现互联网庭审直播,保证了过程实时客观,保持了画面流畅稳定,在全国尚属首例。人民日报、辽宁日报、法制日报等全国各大新闻媒体对其进行了报道,中央电视台、辽宁电视台在新闻时段也进行了报道。
截止目前,辽宁省法院共有200多件案子进行了庭审互联网直播,受到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庭审直播对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提升法官办案水平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使人民法院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更加方便。不仅可以缩短公众与司法的距离,消除对法律的神秘感,也为公众增加了一条参与司法监督的新途径,让公众亲身感受"阳光下的公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也指出庭审网络直播是进一步深化审判公开改革,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2009年8月3日下午14时30分,全国第一起利用法院专网进行的跨省远程开庭在辽宁高院进行,原告在辽宁高院智能法庭参加庭审,而被告则是在贵州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此次开庭充分利用视频专网新技术,是法院视频会议应用的新成果。
远程视频审案给当事人提供了极大便利,庭审结束后,原告崔亚斌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远程案件审理给我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不用大老远地跑到贵州维权了。这是法院为当事人办的实事,是真正的司法为民。利用法院专网视频会议系统进行远程开庭,是法院信息化工作在实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方面的崭新尝试,目的是缩短审判周期、提高审判效率、方便诉讼参与人。
2 信息技术助力各级法院,开拓网上办事新局面。辽宁省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将电子信箱与立案工作、民意沟通结合起来,当事人可以发送立案材料发送到该院的电子信箱进行网上预约立案,已经立案的当事人则可以通过电子信箱对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咨询。诉讼当事人及广大人民群众还可以通过便民电子信箱对法院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承办案件的法官提出意见,对法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或控告。去年6月17日,弓长岭区法院立案庭通过便民电子信箱,收到来自沈阳的黄淑英诉李佳贵、黄淑文夫妻民间借贷纠纷案的起诉状及相关资料。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法院立即给予了登记立案。这是弓长岭区法院网上受理的首例诉讼案。据原告黄淑英介绍,她与李佳贵夫妻产生民间借贷纠纷,因自己在沈阳市护理身患重病的亲属,无法到法院立案,在了解到弓长岭区法院可以网上预约立案后,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委托律师代写了诉状,连同证据及相关资料发送到弓长岭区人民法院便民电子信箱,没想到,材料发送后不到一小时,便接到法院给予立案的电话通知。黄女士对法院这种便民诉讼新举措十分赞赏,非常满意。
去年3月10日,原告杨月就与被告李岩离婚纠纷一案向本溪市平山区法院提起诉讼。今年1月11日,原告雷树刚与被告叶丽离婚纠纷一案,向鞍山市铁西区法院提起诉讼。上述两起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李岩和叶丽,分别身处在日本和美国。由于离婚案件需要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进行确认,而李岩和叶丽又无法到庭应诉,故法院从当事人利益出发,创新性的借助互联网即时通信软件提供的视频新技术,分别于去年3月20日和今年3月9日,远程开庭审理了这两起跨国离婚案。在开庭过程中,互联网视频效果良好,李岩和叶丽的画面可以清晰地出现在法庭上,法庭顺利地完成了对当事人身份、委托手续及离婚意见的核实。在李岩一案中,经过法庭努力,离婚诉讼最终得以调解解决;在叶丽一案中,虽然当事双方不接受调解,但认可了离婚的真实意愿,并对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意见,法庭据此依法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庭拟出离婚协议。事后,这种新的庭审方式赢得了两案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评价,称赞法院通过信息技术解决了大问题,帮助自己省去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辽阳市弓长岭区法院利用电子邮箱开展网上预约立案,本溪市平山区和鞍山市铁西区法院利用互联网即时通信软件视频审理案件,都是以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为出发点,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涉及秘密的前提下,敢于打破常规,利用信息网络技术为群众提供服务,提高了审判效率,引领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探索和示范意义。
随着辽宁省法院系统信息化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审判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正在经历一场大的变革,司法便民的工作理念、方式、方法发生了深层次的转变,与此同时,互联网等新技术新产品的革新也在深刻的改变着百姓的生活。在这种新情况下,辽宁省法院高举"科技强院"大旗,利用信息技术变审判为服务,把审判工作与百姓生活紧紧结合起来,创造条件让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更加简单、便捷、轻松,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行为,提高了审判效率,走出了一条利用信息技术,拓展网上办事途径,开展司法便民工作的新路子。(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