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璐,王豫宛,耿伟杰
(郑州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1)
人类对公平的需求取决于公平意识及需要层次。步入信息时代,信息公平成为公平理念在信息语境中的话语表征;同时,信息公平又是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渐已反映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笔者认为倡导和实现信息公平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更是公共图书馆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信息的合理配置、平等获取和社会的适度调剂来解读信息公平,进而探讨其与公共图书馆之间的关系,推展出必要可行的路径,以弥合数字鸿沟,实现信息公平。
公平是一个利益关系范畴。美国心理学家亚当斯指出,“社会组织中的个体,常常将个人贡献与个人所得包括物质报酬、社会荣誉、地位等跟另外和自己条件相等(或相近)的个体进行比较,如果二者各自的贡献与所得之比值相等(或相近),则双方都有公平感,反之,则认为不公平”。[1]
信息公平即社会公平价值在信息领域的延伸和拓展,它的实现主要建立在信息的合理配置、平等获取以及社会的适度调剂这三个维度之上。
信息的配置是指不同的人掌握和使用信息的过程。它包括3种情况:一是个人运用自身已经储存在头脑中的文字或其他形式的信息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即对个人知识的分配;二是占有某种信息的人或群体把自己的信息传授给需要此信息但不具有的人或群体,即传授型的信息分配;三是对某些问题存有疑问的人们,利用储存在信息系统中的有关资料解决疑难问题,即索取型的信息分配。[2]
信息配置的目的在于实现信息资源在社会各行业中的均衡合理配置,达到社会经济福利的最大化。所谓均衡合理配置,是指在兼顾公平和效率的前提下,权衡国家、地区、组织和个体用户的信息需求后,有先后、有侧重、有计划地、合理地配置信息资源。[3]信息在配置上不仅与信息主体相关,而且与信息技术的使用、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信息资源的分布相关。这些客观因素决定了信息配置的绝对公平是不可能实现的。
信息的平等获取指的是社会主体有同样的合法权利,以自己的能力、智力、体力、风险承受力以及主观努力参与到信息资源的获取过程中,相应地进入有利的社会地位和拥有信息资源的同等可能性。信息获取机会均等有 3个特性:[4]①各种信息资源平等地向社会主体开放;②社会主体处于同一个均等的起跑线;③社会主体享有同等的对待而不得有任何歧视现象。在现实社会中,信息主体要想处于信息获取机会的平等状态,必须首先获得平等获取信息的基本权利,即信息权利。主体的信息权利是实现信息获取机会平等的前提,从这一层面上讲,信息公平的实质是信息权利的平等和依法履行;信息不公平的实质是信息权利的不平等和被剥夺。
社会的适度调剂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信息资源初次分配后的利益格局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可以程度不同地缩小信息主体之间的差距,使其获得信息化发展所带来的收益,以避免由信息差而产生的分化和冲突,保障社会稳定运转。由于信息资源分配结构、信息基础设施以及个人能力差异等诸多因素的存在,信息主体在信息的获取、利用等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信息差距,而社会的适度调剂的意义就在于采用一定手段、措施,协调各方面的因素来逐渐缩小这种信息差距以达到一个人们相对认可的程度。
总之,信息公平只有建立在信息的合理配置、平等获取以及社会的适度调剂这三个维度的有机组合之上,才能保证信息资源的有效组织、分配,使社会主体各得其所,获得最大程度的、全面的、持续的效益。
公共图书馆是现代社会的特有机构,它的出现使得一度为统治阶层或社会精英服务的图书馆“平民化”了。有了这种跨越,图书馆的意义就完全改变了,它标志着一种新的社会分配机制的出现,即政府通过法律和财税,保证每一位纳税人都享有公平地获取信息的机会。从这个层面上说,公共图书馆超越了作为社会文化机构的角色,建立了一种实现信息公平与信息保障的制度,使社会成员具备了自由、平等、免费地获取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权利,体现了信息的公平分配。
性质决定制度与目的。从英国的《曼彻斯特宣言》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乃至21世纪倡导的新图书馆运动,都把维护读者公平、平等获得文献和阅读权利作为公共图书馆服务的基本要义,提出“公共图书馆应该在人人享有平等利用权利的基础上,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人提供服务”。[5]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质是其制度体现和历史自然演化的结果,是权威机构设定的制度,是自然的演化和社会意志的契合,是“正式的内在制度”。[6]这种“正式的内在制度”从其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把公平原则作为公益服务的第一准则,倡导公平获取信息是每个公民应该享受的权利。公共图书馆以免费服务和方便服务原则消除了人们利用信息的经济障碍和技术障碍,使信息能力强者和信息能力弱者都能得到平等的对待,没有身份区别与歧视,体现了社会的信息公平。
公共图书馆是信息门户,向一定地区的所有公民提供终生学习、自身发展的环境,它是一种对信息资源进行公共供应的机构和制度。这种供应是区域内进行的一项信息资源公平配置活动。最优的公共资源配置是按照个人的需要来配置资源,向私人供给公共物品必需假设“社会福利函数是相同个人函数之和。因此,最优供应是均一的……”。[7]一方面,最优公共资源配置应按个人之间不同的需求进行;另一方面,公共供给预设的是平等的供应。这种看似矛盾的最优配置和最优供给,同时表现在公共图书馆的资源利用和服务之中。[8]公共图书馆的公共供给制度是向所有人提供的平等服务,表现出既公平又高效的信息供应意向和配置制度,这种公共供给制度是促进社会公平和资源有效配置相结合的制度。
美国图书馆学会认为:[9]具有信息素养的人知道何时需要信息,并具有寻找、评价和有效利用所需信息的能力。可以看出,信息能力是社会成员必备的基本能力和知能能力,也是社会成员在信息社会实现信息公平的最重要的条件。提高人的文化素质和信息素质是解决信息分化、实现信息公平的一个重要的方法。
公共图书馆理应担此重任,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信息意识教育,开展人性化的读者教育活动,发挥其社会教育主阵地的作用。可通过成立读书俱乐部、举办各种免费信息技术学习班、开展公益性专题讲座、提供知识休闲服务、提供知识交流和网络学习系统、构建残疾读者网上的终身学校等多元化信息服务方式,创造良好的学习型社会环境,帮助成员形成读书阅读习惯,培养他们在信息活动中的独立性、自主性,提高知识信息综合素养和知识创新能力,为构建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和谐社会做出努力。
制度作为一个社会运转的深层次机制,对于缩小数字鸿沟和信息分化有着重要意义。公共图书馆应依靠国家信息政策法规建立起公平的秩序,制定和执行相关的信息福利制度,废除长久以来令公平大打折扣的落后制度。例如,办理借阅证采用身份限制等。
此外,公共图书馆应设立并拓展公共性信息服务事业,给人们以更多的信息获取的公共渠道,尤其要重视给信息弱势群体以平等的信息获取机会,为他们提高自己的信息能力提供公共的、社会的支持;[10]还应加强与公众传媒如网络、电视台、电台、报刊以及其它信息服务机构的合作,利用其优势——现代的传递手段、快捷的传递速度、庞大的受众队伍及广泛的影响面,以改变传统的阵地服务,形成新的制度,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公共信息服务空间,推进信息无障碍获取。
信息伦理是社会成员进行信息活动和在信息社会生存和发展所表现出来的道德关系,是调整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以及国家之间信息关系的行为规范,[11]是保障信息公平的软性非正式规则。斯皮内洛就提出了3种重要的伦理原则:①自主原则:人之为人的要素之一便是自决的能力;②无害原则:人们应当尽可能地避免给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③知情同意原则等。[12]公共图书馆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人文精神和“图书馆面前人人平等”的服务理念,尊重和捍卫用户平等利用公共图书馆的权利。这就要求公共图书馆对用户,尤其是对信息弱势群体施以人文关怀,提供人性化的服务,为他们提供无差别的、无歧视的、公平的信息服务。
资源的合理配置是公平服务的前提。数据表明,较大规模的图书馆服务半径(指读者到达公共图书馆的最远直线距离)为1~1.5 km,小型图书馆服务半径为0.8~1.2 km。[13]图书馆只有贴近市民,方便使用,才会为公众广泛接纳。国际图联20世纪70年代颁布了一个标准,要求每5万人应有一所公共图书馆。以郑州为例,以最新人口统计结果705万人计算,要达到以上标准,解决公平服务就必须建立141街镇(社区)图书室,方可使图书馆达到较合理的保障水平。
为此,公共图书馆要一改层次不清、分工不明的传统格局,建立一个由国家图书馆、省级公共图书馆、市县级公共图书馆、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图书馆组成的分层服务的保障体系,实现普遍服务。近年来,我国一些公共图书馆为此作出了努力。如上海市建立了上海图书馆、各区县馆、街道社区图书馆的三级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体系;深圳市已基本形成了以市图书馆为龙头,区图书馆为骨干,街道图书馆为节点,社区图书馆为网点的四级图书馆网络体系,有力地保障了公民的阅读权、信息权和受教育权;广东省中山图书馆在全省推行的“流动图书馆”,图书馆的服务触角延伸到基层,信息贫困者可方便、平等地享受公共图书馆的各种服务。[14]这些成果将推动着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事业朝着良性的方向发展。
1 陈维荣.社会公平本质解析[J].甘肃高师学报,2003(1):9~13
2 蒋永福、李京.信息公平与图书馆制度[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6(2):51~54
3 信息配置[EB]. http://baike.baidu.com/view/3500010.html,2011.3.16
4 王株海.信息公平若干问题研究[D].黑龙江大学,2007
5 公共图书馆宣言[EB].http://wenku.baidu.com/view/a960ee2 fb4daa58da0114a46.html, 2011.3.19
6 柯武刚、史漫飞.制度经济学——社会秩序与公共政策[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11:120、132、126
7 阿特金森、斯蒂格利茨.公共经济学[M].上海三联书店,1994:640、666
8 李林平.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图书馆公共性质农业图书情报学刊[J].2008(1):92~95
9 蒋永福、刘鑫.论信息公平[J].图书与情报,2005(6):2~5
10 蒋永福.信息能力平等——信息公平与公共图书馆制度[J].图书馆学研究,2006(1):2~6
11 董焱.信息文化论——数字化生存状态冷思考[M].北京: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8:216
12 [美]斯皮内洛.世纪道德:信息技术的伦理方面(刘钢译)[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51~56
13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EB].http://wenku.baidu.com/view/f47656c58bd63186bcebbcb1.html, 2011.3.20
14 黄俊贵.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原则及实践[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6(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