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潘家永
父母以我的名义买房,房屋产权归谁所有
文|潘家永
编辑老师:
我今年15岁。5年前,父母出于某种考虑以我的名义买了一套商品房,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是我的名字。最近,父母因感情不和准备离婚,但就该套房的处理事宜产生争执。母亲认为我随她生活,房子自然应当归她,父亲则认为该房屋是他们出资买的,实际仍然是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应当一人一半。请问,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屋,其产权归谁?
中学生 耿经胜
耿经胜同学:
我国《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房屋不动产产权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为准。你父母出资以你的名义买房,意味着父母对你的赠与。赠与是赠与人把自己享有处分权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受赠人的行为。父母将所购房屋无偿登记给未成年子女,实际上就包含着父母对子女的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已经成立。因此,你是该房屋的产权所有人,父母离婚时无权分割该房屋。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据此,你父母作为监护人不能随意处分你的这套房屋,除非是为了你的利益。而父母离婚并不是为了孩子的利益,也就无权处分即分割该房产。母亲说你随她生活,该房子自然应当归她,这也不对。由于你还未成年,母亲有权利也有义务代表你对该房产行使管理权,但不能擅自处分该套房屋,除非是为了你的利益,如出国上学需要钱、患病需要巨额治疗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