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垫江县杠家镇凉水村。
虽是雨雪纷飞,徐成书的家里却是温暖如春。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志军,提前给徐成书拜年来了。
“孩子这学期考试又名列前茅,收成也不错。”徐成书满脸幸福地告诉李志军。
谁能想到,一年前,这个55岁的刑满获释男人,一度自暴自弃。在“地狱之门”前,他被李志军拉了回来。
一年多的时间里,李志军不仅为徐成书提供了经济帮助,还帮他恢复了生活的信心。
这样的故事,在垫江县人民检察院并非个案。在县检察院,两眼向下、服务民生,是检察官的自觉追求,更是他们遵守的重要“法则”。
为民“争”利
2008年12月30日,垫江县白家镇静峰村。
一阵鸡鸣声后,“80后”女孩陶琴(化名)快速跳下床,三两下梳洗完毕。接着,她哼着歌,一蹦一跳地赶往桂溪镇。
这一天,是她接新房的日子。这年6月,经过多方筹措,陶琴在桂溪镇桂冠花园,按揭买下一套房子。
想到即将拥有属于自己的房子,陶琴的心暖暖的,幸福洋溢在红扑扑的脸上。然而这短暂的幸福,却被开发商的一句“延迟交房”打懵了。
“为什么延迟交房?”陶琴焦急地询问开发商。
“汶川大地震后,县建委让我们停工了一个月。”开发商傲慢地说。
“我们买房是6月,地震发生在5月……”陶琴和其他购房者接连问道,“没按期交房,你得赔偿。”
“地震是不可抗力,我们不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早有准备。
“陶琴们”继续追问,但是开发商依然不松口。
陶琴等74名购房者又与开发商交涉了一年多,依然无果。面对强势的开发商,“陶琴们”感到很无助。
“作为‘80后’,买房已经不易,如今还遇到这等事……”多少个夜晚,陶琴都无法入眠。
2010年2月8日,县检察院。陶琴等74名购房者的委托律师走进公诉科科长夏玉梅的办公室。
了解情况后,夏玉梅一下子就感到案子的特殊性——这是一起涉及众多群众权益的民生案件。于是,夏玉梅立即向检察长李志军汇报。
“住有所居是群众日思夜盼的大事,支持起诉。”经过慎重研究,李志军掷地有声地拍板。
自当年1月开始,李志军提出在全院深化“民生检察”改革。为此,县检察院在各业务科室设立案件质量检验员,重点监督涉及民生案件的办理质量。
此后,夏玉梅和公诉科的同事们,积极为购房者奔走。
“你们需要准备证据材料,如商品房买卖合同、住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发票……”夏玉梅不断地给购房者支招。
8月4日,经过充分准备,县检察院开具支持起诉意见书。不久,垫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购房者均获胜诉,购房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
为了维护民众利益,不管是鱼肉百姓的黑恶势力团伙,还是侵吞人民财产的贪官污吏,县检察院都主动出击,仅在2010年,就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侵财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253人,起诉311人;坚决查处社保、扶贫、退耕还林、种粮直补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为人民群众争回合法利益。
为民“解”怨
2010年7月初,网上一篇帖文在垫江引发轩然大波。
“一座养猪场,污染一条河,熏倒半个城……强烈要求取缔桂溪河上游的养猪场,还桂溪河水一片清亮……”这篇帖文,在垫江网友中引起强烈共鸣,大家纷纷在网上发泄积愤。
县检察院舆情信息员发现线索后,立即上报给李志军。李志军马上派出检察官会同相关部门实地调查。
桂溪河上游,绵延三公里河段,充满猪粪散发的恶臭味。前来调查的检察官和参与调查的县农委、环保局干部们,不由得捂住鼻子。
“桂溪河,死了!”沿途的群众跑到检察官面前,指着远处的一座养猪场,嘶喊着,“行凶的就是那个养猪场!”
检察官一行,火速赶往这个占地500平方米的养猪场。
“你们的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呢?”办案检察官询问养猪场业主刘英和刘中。
“没有。”两人异口同声地说。
原来,这座养猪场没有办理任何环保审批手续,更没有修建废物排放等处理设施。
检察官随即对该猪场排污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同时完成了对业主的调查笔录。
听取检察官的汇报后,李志军意识到,这是一起典型的污染环境、影响民生的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最好的办法是督促行政部门加强监管,通过调解结案,“调解也是执法,化解社会矛盾是人民检察官义不容辞的责任”。
7月13日,县检察院向县农委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农委认真履行职责,对禁养区内的猪场予以搬迁或关闭,彻底解决该河段的排污问题。
8月23日,县农委召集桂溪镇、县环保局、法制办、市政园林局、国土局、财政局等单位负责人,召开桂溪河上游养猪场整治工作会,并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9月17日,县农委与该养猪场业主签订养猪场关闭协议书。10月24日,该养猪场圈舍全部拆迁完毕。
最终,刘英和刘中投资20多万元,在太平镇兴建了规范化的养猪场,配置了排污水渠和化粪池。
桂溪河污染事件的圆满解决,得益于县检察院建立的快速反应的“检调对接”机制。对于环境污染等涉及民生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垫江县检察院将调解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在各个环节建立调解制度,形成了刑事和解、民事调解、信访调解等机制。2010年,全院共调解25起民生案件。
为民“站”岗
2010年6月的一天,垫江县国土房管局一楼会议室,澄溪镇“城中村”改造地块拍卖现场。
“1.1345亿元,第三次。”主持人挥起小木槌一槌定音,“成交!”
“这一成交价比当初洽谈的多了近一倍,老百姓可以得到更多的补偿了。”澄溪镇党委书记郑小波兴奋地说,“多亏了检察服务站。”
就在几个月前,郑小波还在为“城中村”改造计划头疼。
刚开始,澄溪镇和一个开发商洽谈改造计划时,对方出价6000万元。
不仅出价低,郑小波还为其他问题担忧,“城中村”改造涉及方方面面,怎样才能防止干部出问题?“请检察服务站来帮忙。”在镇党委、政府的专题办公会上,郑小波提出的这一建议获得一致赞成。
当年5月,县检察院在全县设立了六个乡镇片区检察服务站(检务联络室),其中一个便在澄溪镇。
检查服务站里不仅有县里来的检察官,每个站还聘请一二十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担任检察工作联络员。服务站不仅要开展法律宣传教育,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而且要接受群众申诉、控告和举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
接到澄溪镇党委、政府的求援电话,澄溪镇检察服务站主任、县检察院侦监科科长王洪斌,马上向李志军汇报。
“‘城中村’改造涉及征地、拆迁等关乎民生的敏感问题,我们务必要为群众站好岗!”李志军要求服务站全力以赴,提供司法帮助。
“澄溪镇具备土地招拍挂条件,可以通过公开拍卖,吸引更多的开发商参与改造。”检查服务站经过调研后,向澄溪镇党委、政府建议。
澄溪镇党委、政府采纳了这一建议。最终,澄溪镇顺利完成土地的招拍挂,不仅以1.1345亿元的高价成交,而且很好地防范了职务犯罪行为。
六个乡镇检察服务站建立以来,仅半年时间就接访群众5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68件,获取职务犯罪线索一条,查办职务犯罪三人。
检察服务站的设立,搭建了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工作的平台,畅通了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实现了检察工作重心下移和检察工作社会化要求。这项改革,得到了上级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也受到了乡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欢迎,一些群众称赞说,“有检察院‘站岗’,老百姓更放心了”。
恪守“民生法则”,垫江县检察院推出的系列改革举措,不仅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也受到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2010年,县检察院实现了无错案、无集访和越级访、无安全事故、无干警违法违纪的“四无目标”,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