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国庆后不久,璧山县政府办公大楼门前广场。
一群中年人边向县政府急奔,边高喊:“我们要见县长。”
广场中休闲的群众,一下子围了过来,吵闹声,哭喊声,交织混杂,围观群众越来越多……一起集访事件正不断发酵。接访的干部一边安抚上访群众,一边询问事情原由。
一起社保诈骗案,渐渐浮出水面。
“马仔”落网,撕开社保窝案
原来,上访群众都不符合参保条件,他们每人向无业人员王某缴纳了一万元左右的“手续费”,由王某为他们代办城镇居民、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等社保手续。
但交钱几个月后,社保却没办下来。于是,便有了上百受骗群众集访的一幕。
这一事件立即引起璧山县人民检察院的高度关注,新任检察长张德江立即召集职侦局全体干警开会。
“如此猖獗的诈骗背后,可能隐藏着职务犯罪。”张德江分析说。
张德江的判断,源于这样一个事实:王某不过是一个无业人员,但短短数月内,上百群众能把钱交给他,说明他此前可能办成过社保。他既然能办成,这当中可能有公务员涉案。
分管职侦的副检察长万成立即带领办案组干警,冒雨赶到看守所,提讯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王某。
面对讯问,王某百般抵赖。
审讯异常艰难,几个回合下来,王某避重就轻,只交待了县财政局社保科原工作人员连学德。他是办理超龄人员社保的关键人物,其职能就是审核超龄人员社保资料。中间人将群众参保资料和“好处费”交给他,他联系卫生局陈某伪造相关材料。随后,连学德对伪造材料一一进行“审核”。
吐出连学德后,王某便声称再没有其他可交待的了。
讯问再次进入僵局,同时另一个问题也引人思考——严格的社保材料是怎么伪造的呢?
案中挖案,挖出一窝“蛀虫”
“能伪造社保材料,案子肯定不简单!”张德江对侦办人员强调。
嫌疑人不说实话,就从社保资料入手。
检察院调配九名精通业务的干警,充实到一线办案。除了加大对王某、连学德讯问的力度外,干警们决定从查阅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凭证、档案、账册等入手。短短一周时间,干警们查询了两万余册资料,案情一下子柳暗花明,干警们初步掌握了嫌疑人作案手法和部分证据。
手握证据,办案组决定采取“避重就轻,以点带面,整体突破”的策略。
办案人员首先从涉案金额较少的“串串”(中间人)雷世红等人入手,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政策宣传,同时出示部分证据,迫使“串串”们不得不交待事实。
这一方法果然奏效,案件一下子取得突破。璧山县卫生局和社保局原工作人员张天伦、叶和礼、李世军等四个公务员涉案。
就在案子顺利推进时,波澜再起:雷世红受到“高人”指点,装病耍泼,与侦办人员周旋。
后来,侦办人员通过拉家常式的讯问,了解到其子现为村干部,正要参加市级机关的公务员面试。侦办人员耐心地对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到最后,雷世红禁不住失声痛哭起来。
雷世红最终坦白交代了向县卫生局规财科原科长张天伦等人行贿30余万元的事实。张天伦主管璧山全县卫生系统规划、统计、财务、基建等工作,手握拟定分配各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20%工资以及养老保险经费的大权,因此各乡镇卫生院都惧他三分。
而伪造的社保材料就出自张天伦之手。从2008年至2009年12月期间,张天伦调取璧山八塘、正兴、龙江、狮子、河边、蒲元、丹凤等乡镇卫生院的财务资料,加以变造并将“串串”提供的“客户”违规挂靠在上述单位。
就这样,雷世红等人的“客户”摇身一变,就成了卫生系统的“临聘人员”,具备了办理社保的条件。
其间,雷世红先后送给张天伦等人“好处费”30余万元,雷某从中以收取“手续费”名义非法获利十余万元。
雷世红拿着这些虚假材料,通过中间人刘建华,找到负责初审社保材料的李世军。
收取了“好处费”的李世军,自然让这些材料顺利地通过第一道关口——社保局初审。
顺藤摸瓜,“重量级”人物落马
2009年12月下旬,在讯问李世军时,李世军不仅交代出自己的犯罪事实,同时交代了社保局一名“重量级”人物的犯罪事实。
这个人物便是璧山县社会保险局原副局长张亮。从2004年9月起,张亮便担任璧山县社保局副局长,分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手握养老保险业务审批大权。
此外,张亮拥有研究生学历,1998年还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反侦查能力很强。
面对讯问,他百般抵赖,声称:“我也是学过法律的,我是按规定审核材料的。”
几经周旋,张亮最后供出了真相。从2007年至2009年期间,张亮收受连学德、雷世红等人送的“好处费”163700元,为他们的“客户”大开绿灯,堂而皇之地让这些虚假参保材料通过审查。
六名贪官全部落马,一条“社保诈骗产业链”最终现形。经法院审理,张亮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张天伦、连学德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世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雷世红、刘建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编后:
社保关系民生,社保领域的腐败危害着社会的稳定大局。璧山社保案不禁引人深思:看似严密的社保审批流程,怎么会变成一条“社保诈骗产业链”?
参保资料被送到社保局后,需要通过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核三道关口,而且办理社保需要提供财务凭证和加盖工作单位的公章,有的甚至还要上级主管部门签章。从制度设计来看,这样的审批流程几乎是密不透风的。不过,在璧山社保案中,制度失灵的原因很简单:涉案的人员,正好分别“把守着”初审、复审和最终审核的关口。他们通过中间人彼此勾结,争相食利,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璧山社保案提醒我们,严密的制度尽管十分重要,但执行制度的人更为重要,因此有关部门不仅要健全制度,更要监管好制度的执行者,切莫让把关人监守自盗。具体到社保领域来说,首先要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社保参保制度,使城乡社保工作步入规范化轨道,同时要尽快建立健全外部监督机制,让社保工作透明化。这样才能让企图骗取社保的不法分子无机可趁。其次,对社保系统的公务员要加强廉政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相关部门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刑事等多种手段,加大稽查审核力度,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让违法者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