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账”/“亿元贪官”/“蓝天考核”/“公款内裤”/“幸福之城”

2011-12-29 00:00:00
当代党员 2011年9期


  “糊涂账”
  最近的热门词是“账目”,中央部门的“三公”账目因普遍没有具体细化说明,渴望知情的公众感觉不解渴。
  ——账目账目,没有“目”的账,往往是“糊涂账”!细加品咂“账目”一词,觉得古人造字组词真是了不起:账目,既然是账,就要有细目,还要让人过目。有“账”没“目”——不细化、不入眼,没准儿还真是“糊涂账”。想想看,如果每辆公务用车的里程和各种费用,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次数、里程和处理情况都公开接受公众目光的“检阅”,“账目”要素一应俱全,还有哪个官员、哪辆公车敢乱花乱奔?
  (摘自《中国青年报》成 彪/文)
  
  “亿元贪官”
  最高法院最近公布两起职务犯罪典型案例,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被依法执行死刑。
  ——苏杭两市原副市长因“贪腐过亿”而被执行死刑,这在“慎用死刑”成为司法趋势的今天,其判例意义远大于执行意义。“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便形同虚设。”法律被信仰、被敬畏的前提,就是违法必究、罪刑法定。姜人杰收受贿赂1.08亿余元,许迈永受贿近两亿余元。若对此类案件抽象化鼓吹“少杀、慎杀”,不是捍卫法律,恰恰陷法律于事实上的不义之境。
  (摘自《珠江晚报》邓海建/文)
  
  “蓝天考核”
  从10月1日起,西安将对各县区“蓝天数量”进行考核。每月二级以上优良天数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减少一天,罚缴20万元;每增加一天,奖励20万元。
  ——以经济奖惩为手段改善空气质量,西安的做法看起来挺雷厉风行,然而污染的烟尘不是妖精驾起的那片黑云,只会罩着自己的那片地方。企业的烟囱里冒出了黑烟,老天爷刮点风,就从张家飘到了李家,没有个准地儿,到时算谁的?打蛇要打七寸,查污染要查源头,其实哪根烟囱冒黑烟,哪根水管排污水,从源头查一下要远比考核“蓝天数量”更符合实际。不管什么工作都订个指标,完成了“重重有赏”,完不成“提头来见”,说白了还是官僚主义那一套,是懒政的表现。
  (摘自《长江日报》刘昌海/文)
  
  “公款内裤”
  曾被评为“全国红十字系统先进个人”的昆明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阮因涉嫌贪污犯罪受审时,称用公款购买内裤、袜子等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
  ——假设说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是为了更好地工作是有道理的,那么这个观点可以这样表达:不用公款消费、购买物品,则不能“更好地工作”。这是极其荒唐的。这一说法虽然不值一驳,但对这种论调不可一笑而过,因为持这种观点的公职人员并不少。这些人往往以“公家人”自居,认为自己的吃、喝、拉、撒都应由“公家”负责,从公款吃喝大行其道就可以看出些端倪。任由这种观点蔓延,消极腐败的现象就会越来越严重。
  (摘自《广州日报》 粟海/文)
  
  “幸福之城”
  珠海最近被授予“幸福之城”商标,有效期十年。今后其他城市尤其是在旅游界推广城市形象时,不可轻易使用“幸福之城”进行推介。
  ——“幸福之城”竟然可以抢注而来,这一消息相信会超乎绝大多数人的想象。要是幸福可以抢注的话,那么又何必制订策略,苦苦追寻呢?据称,珠海人也曾是城市商标抢注的失意者。早在2006年,珠海就以“浪漫之城”宣传自己,但意外发现大连竟抢注了“浪漫之都”。如此看来,抢注比速配还要快,想要打造某个名号,直接到工商总局去申请去抢注就行了。只是,抢注来的城市商标有公信力吗?城市的特质可以打造,但是需要时间,需要付出长久努力;城市的标签也可以认证,但认证方只有一个,那就是公众。
  (摘自《新民晚报》毛建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