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具购置补贴作为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2005年以来,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局的亲聆指导下,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紧密配合、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有效地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更进一步的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我站组织了有关人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先后深入县(区)乡镇、与部分机手、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代表座谈、讨论,广泛听取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对全市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问题进行初步了解,现在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现状
2005年我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以来,补贴资金规模逐年扩大,引导、调动了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提高了农机化发展水平,促进了农机服务业发展,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2005—2009年,部、省共下达我市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资金2595万元(其中2005年下达张川、甘谷2县补贴资金40万元,2006年下达6县区补贴资金140万元,2007、2008、2009年三年在全市实施补贴资金分别为340万元、760万元和1315万元)。五年共落实使用补贴资金2594.89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34.51万元,引导农民投资6069.27万元,完成农机装备总投资8798.67万元。共补贴投放各类农机具15504台(拖拉机1896台、微耕机10459台、脱粒机、加工机械及其他作业机械2150台)。
2010年共争取到补贴资金1350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270万元,省补资金80万元;目前已补贴使用资金1349.3万元,其中国补资金1269.62万元,省补资金79.68万元。项目下达后,各实施县区严格按照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制定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深入开展宣传,组织选型登记,监督补贴机具质量,将补贴机具保质保量地发放到购机农民手里,及时投入到春耕生产中发挥了作用。据统计,今年全市农机具购置补贴项目目前共补贴农民购买机具6788台,其拖拉机795台,中播种机械11台,耕地机械5355台,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75台,脱粒机械338台。受益农户6654户。
自2005年我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以来,政策运行程序和制度符合当前工作实际。省、市、县(区)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操作原则和工作程序等各方面,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购置机具的采购全部由政府集中招标,保证了补贴机具的可靠性、适用性。预计到2010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112万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到22218台;大中型拖拉机拥有量达到4859台、占总拥有量的21.9%,大中型拖拉机占总拥有量的比例较2005年提高12.4个百分点;有农田作业配套机具17265台,配套比为1∶0.8。拥有耕整地机械17416台,联合收割机34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调动了购置农机具的热情,得到了社会的普通关注,深受农民欢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发挥了积极带动效果,政府给予肯定,农民得到实惠,推进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增强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我市实施农机购置补贴以来,认真贯彻落实购置补贴政策,各项操作规范透明,真正做到了支农惠农,深受农民的欢迎。但是农机购置补贴不是普惠政府,受到补贴指标的限制,不能完全满足广大农民的需求,这就使补贴工作反映出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1.补贴机具售价偏高。从每年补贴机具的价格看,农民普遍反映销售价比市场零售价还高。部分机具产品质量欠佳,售后服务跟不上,零部件供应不到位,由于机械数量少,个别部件损坏后,市场上买不到,致使农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贻误农时。厂家发货需要等很长时间,影响了机械的使用。售后缺乏有效跟踪服务,尤其是在农业生产关键时节,机具的零部件供应不到位,机具损坏得不到及时修理,使供货商和购机户之间产生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也影响了农机具作用的有效发挥。
2.补贴农机具的范围太小,且补贴比例偏低。补贴范围小且资金缺口较大,与农民相对于补贴政策的理解和期望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满足不了农民购机的期望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购机的积极性。从调查的农户和农机大户的情况看,80%的农户认为补贴的农机具的范围太小,应增加优势农产品加工机械。补贴比例偏低,致使农民购买能力低,影响了购机补贴进程。
3.宣传、推广、培训、演示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没有充足的力量开展这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
4.虽然今年增加了购机户询价、议价环节,购机户可以向当地补贴机具经销代理商或直接向生产企业询问、洽谈机具售价,但是实际购买过程中很难实现,且补贴的农机价格普遍高于同款非享受补贴的机具,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享受补贴的额度。
5.地块经营规模小,分散,不连片,影响国家重点引导发展大中型农业机械,如今年补贴资金规模为大中型农业机械占80%,而手扶和小四轮各占10%。加之农民购置大中型农业机械经济实力不强。
三、建议与对策
1.加大购机补贴资金的投入力度和补贴额度
加大补贴额度和补贴比例。针对原材料价格上涨,机械价格高的实际,应加大补贴额度和资金数量。我市是一个典型的欠发达农业市,农村经济条件相对较差,农民的购买力有限,若补贴额度低,机械价格上涨,农民的购机积极性会下降,另外,由于补贴资金少,有的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享受不了补贴。建议中央财政加大补贴资金投入总量,地方政府设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将购机补贴政策纳入财政长期预算,从资金上逐步加大投入,保障购机补贴政策的长期性和连续性。同时,机械价格高的实际,应分门别类,特别是对重点机具加大补贴额度,中央、省补贴额度争取提高到40%~50%。
2.扩大补贴机具范围,丰富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我市地理条件差,地形复杂、山多川少,大型农业机械没有用武之地。建议在今后制订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时,能适当多考虑各地的情况,扩大中小型机具的种类和补贴资金额度,增加科技含量高、符合不同地区实际和产业发展需要、农民需求的产品,不断满足广大农户的购机需求,扶持提高山区农机装备水平。
3.简化补贴程序和提前启动时间
在不影响农民春耕备播同时,要尽可能地提前补贴时间,保证领取购机补贴指标的农民在不误农时的前提下拿到机具,以尽快发挥机具的效益。同时,要在资金的安排和使用上,应早安排、早落实,利于农民及早得到购机补贴信息,便于筹集配套资金。
4.政府应加大对农机部门工作经费的扶持力度
实施农机购机补贴政策,需要做大量的工作,比如请新闻媒体宣传和公示,印发补贴合同等,不可避免地会增加农机管理部门的开支。在实行部门预算,经费包干的情况下,要按程序按要求做好工作,又没有可靠的工作经费,将会使项目操作单位处于为难境地,从而最终影响工作开展。为保证工作质量,建议政府应加大对农机部门工作经费的扶持力度或在项目经费中明确一定的比例用于项目操作管理。
5.加大对供货企业的监管力度
应对供货企业实行考核制度,对于严格执行有关程序、规定,有让利于购机户之善举的,认真开展售前咨询、售中培训和售后服务,用户抽查满意率达到100%的,售后服务网络比较完善,与农机推广部门、维修企业有良好联营合作关系,服务面大,效率高、效果好的供货企业,推荐为全省供货优秀企业,针对农机购置补贴的某些产品质量差、售后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农机管理部门应配合质监、工商和农机投诉部门逐步建立制约监督机制,督促生产厂家生产质优价廉性能优越的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6.完善用户反馈制度,严肃资格准入制度
产品质量差,产品返修率高,售后服务滞后的现象有产品供不应求、原材料供给不足等多种因素造成,但主要原因是企业自身的忧患意识不强,不重视产品的质量,只看到眼前的利益,因而忽略了顾客的利益,所以要建立用户反馈制度,对其产品进行信息反馈,对反馈良好的准许其产品进入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否则,取消其产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