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车追尾事故不仅撞击了和谐的车体,也撞击了僵化的体制,还撞击了从来大方向一致、报道口径一致、对外铁板一块的媒体。
首先,新闻发言人和媒体之间那种一唱一和的传统表演形式被打破。过去,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所提的问题一般都会事先通报给发布单位。开会时让谁提问、问什么、怎么回答,就像舞台剧一样,只是走一个过场。这次事发突然。显然没有经过精心准备,更没有时间彩排,于是出现了始料不及。双方都以真实的自己面对,虽然有点乱,但却靠近了新闻的“真”。记者的提问直接而尖锐,发言人在不了解真实情况,又不能说不知道,不敢偏离单位立场的情况下,不搪塞、不尴尬是不可能的。一个发言人的受伤,把一个政府部门垄断的优越感和公权力的傲慢真实暴露,把一个衙门应对媒体的笨拙如实展现,其实不是一件坏事。
其次,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之间的报道在时效性、现场感方面的差别初步显现。从雷电停车、车速放慢、到撞击发生、旅客自救、呼叫救援,微博几乎全过程的做了动态报道。尽管用文字、影像、声音把事件传播给公众的不是职业记者,但却达到了新闻真实传播的效果。有人说文学是人学,新闻又何尝不是人闻。没有经过加工、拿捏、布置的报道才是最鲜活的本质意义上的新闻。
再次,公众对媒体的选择有了新的改变。兼听则明,偏听则暗。中国人从古代就懂这个道理。即便在无产阶级专政最严酷的日子。也有人甘愿冒着“偷听敌台”的风险,收听被干扰的“美国之音”。改革开放后,国人获取信息的渠道显著增多,不仅看央视怎么报,也看凤凰怎么说。网络发达后,每逢一个新闻焦点出现,除了读报、看电视、听广播,都会不约而同地想到:网上怎么说的。这不是简单的好奇,而是民意对真相和真理的不懈追求。
还有。传统媒体和网络新媒体都在经受公信力的考验。过去。人们更多的在质疑传统媒体不说真话。这次动车追尾后,人们发现微博上也有造假。于是,大家进一步懂得了识别的重要,不是一概不信,也不能什么都信。最近有媒体借造假“讨伐”微博的道德底线,就如同借窃听事件讨伐西方新闻自由一样,显然搞错了最基本的逻辑常识。有人在微博造假。与微博的道德底线有何干系?现在社会上造假那么多,你敢说国家没有道德底线?更何况,网络作为一个真正的公众媒体,强大的生命力还在于它具有自我净化的能力,一旦发现假新闻,立刻群起而攻之,恶劣影响在最短的时间、最广泛的空间得到消除。比起那些企图用一百个谎言掩盖一个谎言的新闻发布来,新媒体的自由、公开、公正真的具有优势。
有一种传统的说法,叫做“蒙蔽和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过去解决这类问题的办法是惩治煽动者,现在的办法是把真相在最短的时间、最广的范围告诉群众。还是那句话:我们应该相信群众,我们应该相信党。要不什么事情也干不成的!
媒体规模有大小,规格有高低,但在报道新闻的权利上应该是平等的。目前一些媒体那种新闻垄断的优越感和附加公权力的傲慢,其实在公众眼里是很招病垢的。新闻需要自由,媒体也需要平等,这应该是现代传媒的基本常识。
媒体生态正在改变。新闻“乱象”频频出现。加强管制的不二选择,就是尽快从人治向法治转变,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法的立法步伐。有人总是在批评西方新闻自由是“漂亮的外衣”,其实任何法制国家都需要这套外衣。就像一个人,穿着一套漂亮的外衣会客,总有一种哪怕表面的尊重,比赤身裸体或外露亵农而丢人现眼要显得文明一些吧!
个税假公告不能辟谣了事
刘义昆
国家税务总局在8月15日发布声明,称从未对外发布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和解读稿。此文件及解读稿系伪造。国家税务总局称,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8月15日财经网,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年终奖计税方武将修改”。这曾是一则备受关注的新闻。它曾被报纸、电视、网站重点报道,引发舆论广泛讨论。媒体报道称:国家税务总局日前根据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对税率表作了修改,还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修订,以避免“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出现。现在,这则重磅新闻被国家税务总局否认,辟谣信息出现在了三大新闻门户的头条,可想而知会引发何等关注。
这首先涉及到新闻操作的问题。需要指出的是,这“47号公告”不仅只为地方都市报所报道,报道媒体也包括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等权威媒体。这是很让人奇怪的。倘若真是“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消息,怎会通过这些权威媒体的层层审核。要知道,这些权威媒体向来是小心谨慎的。消息来源为何,真相到底怎样,怎会出现如此大的鸟龙。会有媒体站出来澄清吗?
这段时间,各种辟谣新闻充斥媒体。辟谣当然是必须的,这是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十天前,中办、国办曾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提出要抓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客观公布事件进展、政府举措、公众防范措施和调查处理结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是,媒体早在8月12日便已获知消息。次日的报道就引发了舆论广泛关注,国税总局为何直到15日才辟谣呢?难道周末没人值班,是没人向领导报告,是没被重视,还是另有原因?
国税总局称,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是的,这句话有法律依据,可不能随便说说了事。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倘若真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发布“47号公告”,无疑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是的,这不是国税总局的“家事”,不能内部处理。
“年终奖计税方式将修改”这则新闻之所以备受关注,原因就在于个税问题关系全民利益。假公告中提及“年终奖越多、税后所得越少”、“多发1元,个税多缴2万”的问题,恐怕也是公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倘若有一天“47号公告”真相大白了,其中所涉及的问题,恐怕还需深入讨论,给公众一个负责任的交代——不过,国税总局是收税的部门,会在个税问题上主动让利与民吗?这让人怀疑。
真相不只是一个结果,还有背后的来龙去脉。“47号公告”被辟谣了。但此事不仅涉及公告真假,也涉及媒体操守。还有国税总局的公信力等诸多问题。希望国税总局能对公众负责,对自身负责,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还原“47号公告”事件,给公众一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