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小学生排球赛参赛队伍少的现状分析和对策

2011-12-29 00:00:00朱爱君张江安
成才之路 2011年5期


  摘要:针对我省小学生排球赛参赛队较少的现状,笔者站在教练员立场,从组织比赛的技术层面入手,对信息、参赛队主体的管理,制定符合小学生特点的规程,强化执行规程、规则的严肃性等方面作深入研究分析,并依据多年的实践经验提供对策,以求达到迅速改变此现状的目的。
  关键词:小学生;排球赛;分析;对策
  
  一、问题的提出
  自2000年始,我省每年举办的小学生排球比赛参赛队伍呈明显的萎缩态势,参赛队数一直在低位徘徊。(详见下表)
  2004~2009年江苏省小学生夏令营排球比赛参赛队数统计表
  (说明:2003年前,江苏省小学生排球比赛是男、女生间隔隔年比赛)
  不难看出,表中所反映的数据与我省作为全国排球运动大省、强省的地位是很不相称的。曾经辉煌到在全国都有一定影响,受到国家和省体育部门表彰肯定的江苏省小学生排球运动,为何凋零到如此地步呢?是什么原因造成这样局面的呢?难道我省开展小学生排球活动的学校真的萎缩了吗?我们利用参加比赛的时机向一些学校的领导教练进行调查了解,发现省内各市开展小排球活动的情况还是比较好的,有些市里的年度比赛搞得热热闹闹,影响很大。是什么原因影响到他们参加省级比赛的积极性呢?我们试图站在教练员的立场从比赛本身的技术层面,进行调研分析,并提供相应对策,力求迅速改变现状,为我省排球事业献计出力。
   二、现状分析和对策
   (一)信息不畅,许多学校收不到相关信息而无法参赛
  1. 现状
  应该说这不是问题的问题。2003年前我省开展排球活动的学校大多数是省小排分会的会员校,小排分会负责把每年的夏令营活动和其他重大活动信息会及时向会员校传达。自2004年,全省小学生排球夏令营活动纳入到省青少年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的竞赛计划中,而每年的活动安排则由青管中心下达到各大市体育部门。体育与教育又是两大行政部门,学校是归教育部门管理的,因此就出现了信息不达的现象,造成一些学校不知竞赛信息或注册、报名信息而无法参赛。
  2. 对策
  (1)继续发挥小排分会的作用。只需要上级部门在第一时间将年度竞赛计划告知小排分会,再由小排分会转送。
  (2)各市体育部门应与本市内开展排球活动的单位保持信息的畅通,确保所有开展小学生排球活动单位能及时获知相关信息。
   (二)规范参赛队的主体资格管理
  1. 现状
  20世纪80年代,国家实行了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制度。为调动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积极性,我省小学排球比赛均由各基层传统校组队参赛,学校出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开展推广小学生排球活动,并取得大好的局面。为避免参赛队多,难以管理的困难,而将男女赛间隔开隔年举办。2004年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由于小学生排球运动纳入到省青少年体育运动管理中心统一管理,有些市体校与传统校的关系由扶持转化成参与,选定一所学校搞起了市队校办、联办,其实质是成立了少年丙组,如果明确是体校少年丙组参加体育系统的比赛无可厚非。但是,让一些由传统学校单一组队的队,与有体校参与的队同场竞赛,显然是不妥的,由于水平不在一个层面上,几次碰壁后,这些队也只有选择离开了。事实上,近几年常参赛的队,也都是市体校排球队在省内有地位、学校与体校紧密联系的一些队伍。反之,市级体校排球水平不高的(或无队的),则基层小学参加省赛的积极性也没有了。
  2. 对策
  这是一个政策性的问题,我们无权也无法作评说。只是建议,在教育部门没有省级排球竞赛计划的前提下,省体育部门宜充分照顾到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的特点与性质,以校组队为主,并视与市体校结合状况(如是不是与体校联办队),分甲、乙组比赛(联办队成为甲组,基层队为乙组)。争取到更多的队参赛,从而调动基层排球传统校的积极性。
   (三)制定符合小学生特点的规程、规则
  1. 关于参赛队员年龄、人数
  (1)现状:现行划定小学阶段的比赛年龄偏小,上限年龄人数偏少,影响了部分学校参加比赛。
  (2)分析:我国学校是跨年度、论学期的。同一年级学生是由上限年龄的9月至下限年龄的8月出生的人组成。以2009年参加省赛的规定年龄为例:2009年暑期毕业的六年级学生主体是由1996年9月至1997年8月出生的人。按规程规定六年级中1996年生队员均不得报名参赛(而他们是合格的小学生,应享有参赛的权利)。同时1997年生队员只能报四人(占总人数的1/3),这四人理所当然是主力队员,如果出现伤病,必然是小年龄队员顶替,必然使全队水平下降。考虑到排球是集体项目,又是小学生在标准场地(区别于8米×16米的小排球场),用标准排球比赛(区别于少年排球)。我们认为省级小学生比赛,应是全省最高水平的展现,就成长中的小学生而言,有较大较多的高一年级队员,才能展现出训练的最高水平,也不影响优秀苗子的发现和培养。
  (3)对策:
   ①允许有1~2名小学六年级合格年龄的队员参加比赛(如2009年比赛年龄中,可报1996年生队员)。
  ②放宽上限年龄的报名人数,限定上场的人数(如可报6人,规定4人上场)。
  2. 关于比赛的场地、用球
  (1)现状与对比:自2004年至今,我省小学生排球比赛是在标准的场地上,用标准排球进行比赛。而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省级小学生排球比赛均是在小学生排球场地(8米×16米),用少年排球(上海球厂803#排球),显而易见,小学生的生理特征是不能与青年、成年人相比的。
  (2)分析:现在一般选小学生参加业余排球训练都是从小学三、四年级开始,他们实际年龄在9~10岁之间。参训两年后参加县、市、省各级比赛时,也只有11~12岁,是典型的儿童阶段的生理特征,要他们把成人使用的排球垫起来,双臂承受的撞击力,身体协调用力的难度是可想而知了,再要求他们用纤细的手指把球传起来、传到位,其难度是显而易见的。事实上,近几年坚持参加省赛的各运动队,除了二传手,其他人是很少练习传球技术的。常年执哨小学生排球赛的裁判员,对“持球”尺度的把握也是很松的,因为,吹严了,就无法组织进攻了。至于场地从8米×16米到9米×18米,运动员场上活动面积一下子增加了17平方米,超过了1/4。了解排球运动规律的人都能想象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
  (说明,网高从2米提升到2.10米,对小学生影响不大,原因是现在小学生排球运动员身高也增长了。)
  (3)对策:我们认为球和场地的变化不会影响到排球运动的自身技术特点和规律,但应充分尊重小学生的身心特征、特点,要有利于他们学好基本功,打好基础,有利于“从小抓起”促进提高。建议相关部门深入关心小学阶段的排球运动,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符合小学生特点的规则,使我省小排球健康开展。
  3. 关于比赛的奖励
  (1)说明:只有省赛的重点是摆在更具群体意义的传统校比赛上,研究这个问题才有意义。
  
  (2)现状与对比:自2004年始,我省小排球比赛纳入了青少年比赛管理,奖励办法也与青少年比赛的甲、乙组相同,只设一个奖项。比赛结束,队员每人一张奖状,单位一本成绩册。而2003年前的比赛分设了四个单项奖和一个团体奖,扩大了获奖面。
  (3)分析:分设了几个单项奖,绝不是滥发奖,而是充分肯定了各基层单位在开展排球运动工作的成绩,促进了各基层队教练员在训练工作中能发挥特长、有所突破,同时也适应了各基层学校宣传体育文化、排球文化的需要,也是加强传统校建设的需要。试想一所学校组建一支球队连续参加省赛,什么都没有带回学校,得不到鼓舞,看不到希望,他还能坚持下去吗?
  (4)对策:我们认为,省级比赛为充分调动基层学校的积极性,多设几项奖,多发几个奖杯、奖状是个事半功倍的事,做起来也不难,可以吸引充满希望的球队踊跃前来参赛。
   (四)强化执行规程、规则的严肃性
  众所周知,体育竞赛必须公平、公正、公开,尤其是对规程的执行方面必须具有严肃性。但近几年的比赛中常常会发生一些问题,严重挫伤一些单位参赛的积极性。
  1. 关于执行注册制度
  (1)现状:自2004年起,省赛规程明确规定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参加由省里统一进行的注册工作,并取得合格注册资格的运动员。可是,每年比赛的资格审查,绝大多数单位都没有完全按规定执行,为了能把比赛办下去,最终都协商过关了。
  (2)分析:参加省级比赛,注册工作从以前的临赛注册发展到赛前统一注册,应该是一大进步,其目的就是杜绝弄虚作假。由于信息不畅,使不少队失去注册机会,也失去了比赛机会。还有各基层单位的注册工作,也因隶属于各市体育局管辖,服从于各市局计划管理,到了参赛时发现了问题,我们认为,首先考虑有没有补救的办法,其次执行纪律要严格、严肃。
  (3)对策:规程一旦下达就应是原则性的,如有改动,解释均应有相关部门出面,而不应在执行中随意改动。维护规程的严肃性是管理部门神圣职责,而随意变通则有损相关部门的权威。此点,我们也不宜多叙述了。
  2. 关于带身份证参赛
  就目前竞赛环境而言,如果认真执行省竞赛规程、规定队员带注册证、身份证参赛,并且临场验证,对净化赛风、杜绝弄虚作假是绝对有益、有效的。
  (1)现状:直到2009年省赛,我们都见到有些队是带户口簿到赛区参加资格审查,少数还是带一纸证明,其可信度难以服众。
  (2)分析:显然,身份证是一人一证,上有照片且全省联网,随时可验证,而户口簿则是随时好借用的。
  (说明:身份证应是正式的二代身份证,不应是临时身份证。)
  (3)对策:规程规定的政策,就是对策,关键是认真执行问题。
  3. 关于报名更改问题
  (1)现状:每年的规程都明确“一旦报名,不予更改”的条文,可是每年比赛资格审查时,都见增报、改报的事。
  (2)分析:如果真有队员因伤、因病原因更改情有可原,而事实远非如此,个中原因恕不详叙。
  (3)对策:建议每年比赛分两次报名,在第一次报名时可提供人数较多的大名单,在第二次报名时,所报队员应是第一次名单中的队员,未进入大名单的人不得报名参赛。
  造成我省小学生排球赛参赛队少的原因很多,以上仅是我们从教练员的立场,个人角度做浅显分析并提供建议。小学阶段的学校能坚持开展排球运动已属不易,能常年组队训练参加各级比赛更是不易。各级体育部门应充分保护基层的积极性,上下努力,把各级排球传统校建设成发现优秀苗子,培养优秀苗子的沃土。基层学校的教练员工作环境是艰苦的,坚持的精神是可贵的,我们理应为他们搭建科学的、公平公正的竞赛平台,创造良好条件让他们率领队员去施展才华,为我省、我国的排球事业多作贡献。
  (1.镇江市体育运动学校;2.镇江市南门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