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四策

2011-12-29 00:00:00刘四平
国土资源导刊 2011年10期


  减少和遏制国土资源系统的职务犯罪现象,思想教育是基础,严格规范管理是重点,加强监督是关键。
  
  近年来,随着土地和矿产资源价值的日渐突显,国土资源部门逐步成为腐败分子侵蚀的重点领域。权力大,监管不到位,潜规则盛行,行贿受贿猖獗,使得国土部门成了重灾区。要减少和遏制国土资源系统的职务犯罪现象,思想教育是基础,严格规范管理是重点,加强监督是关键。
  
  职务犯罪的多重表现形式
  一是在土地整理环节存在管理权力过分集中、非法挪用国家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的现象。从土地整理管理项目工作流程看,基本由国土部门自行立项、监管、验收、拨付工程款,缺乏制约和集体决策机制,也没有有效引入公平的竞争机制。同时,在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中,公开招投标的项目存在转包现象,标价、工程量计算等重要内容存在随意变动情况。此外,在土地整理项目招标、施工过程中,部分项目人员采取与施工单位口头约定、签订补充合同虚构工程量、要求施工单位书面承诺等手段,通过下浮项目工程施工费和收取施工单位赞助款的形式,套取国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专项资金。
  二是在土地出让环节存在弄虚作假、量体裁衣的现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分为:划拨出让、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三种不同的出让方式会导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产生大幅差距。为低价购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节约用地成本,规避招拍挂,一些用地单位向国土工作人员行贿。另外,在招拍挂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内幕信息,为关系人量身定做“前置条件”,人为抬高出让门槛,或缩减挂牌时间,千方百计将土地出让给特定购买者,并从中获利。
  三是用地审批环节。为尽快通过用地审批,尽早获得土地,某些用地单位向握有审批权的领导干部行贿,以加快或减缓审批程序。我国规定,如果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又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按照新的土地用途调整土地出让金。但在现实中,通过转变用地性质、改变用地条件,非法批准减免补交地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在矿产资源管理中存在低价出让矿产资源开采权、违规发放许可证的现象。一些单位通过干预和插手矿业权出让,使矿产资源开采权协议出让或低价协议出让,其中甚至出现了直接投资、参股、拿干股参与办矿,暗中支持非法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甚至还存在违规发放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现象。
  五是在执法环节存在以罚代法、以贿减罚的现象。国土资源系统的一些下属机构属自收自支单位,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一切支出都要自己去“创收”。因此,导致对违法者监管不到位或放任其违法的行为,只对违法者采取罚款处罚,以达到“创收”目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不明确、不具体,导致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使部分受罚者千方百计拉拢、腐蚀行政执法人员,企图减轻或免除处罚。
  
  犯罪原因:利益诱惑与权力制约失衡
  从主观方面来看,占有了土地和矿产资源也就意味着占有了巨大的获利空间,这是诱发国土资源领域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面对各种各样的诱惑,犯罪嫌疑人放弃了政治修养,逐步走上犯罪道路;其次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法律意识淡薄,对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学习少,对渎职犯罪认知程度不高,不能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法公务;另外,由于犯罪嫌疑人在其案发前的岗位工作时间长,熟知工作规律,特别是在工作中与上级或相邻部门及其人员形成了密切的人际关系,由此而产生的优越感容易转化为贪念。
  从客观方面来看,首先是由于权力大、过于集中,行政行为不够透明。从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行政审核、审批,到土地处置、确权、登记、发证和相关案件查处等,国土资源系统的权力范围可谓无所不包。由于缺乏较高的透明度,使有些干部职工暗箱操作、谋求私利,导致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其次,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对土地征用条件、征用租用土地的价格、土地补偿费的标准等仅有原则性的规定,缺乏具体的实施性细则,使国土官员在审批权上掌握较大的自主空间。此外,由于外部监管不力、内部管理不足,导致国土资源系统的监督体系未能很好地运转。
  
  预防对策:教育+管理+监督+依法行政
  一是以教育为基础,大力提高国土资源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要将思想教育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做到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共同抓好落实,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在教育内容上,要突出教育重点,把提高工作人员的廉洁从政意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力求通过教育,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认真落实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在教育的形式上,要把正面教育、警示教育等丰富多彩的教育内容与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结合起来,把国土资源系统的工作实际、队伍思想实际与教育工作相结合,增强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以管理为中心,不断增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理的规范化和严密性。抓住资源资金配置、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结合工作特点,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范机制。通过流程再造,建立风险等级评估预警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全方位监控,做到权力运行规范和透明,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权力寻租机会,减少干部腐败发生几率。进一步查找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以及征地拆迁中廉政风险点,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市场,探索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的有效形式,加强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管。严格探矿权、采矿权、采砂权出让审批管理,全面推行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通过建立和完善土地整理项目统一公开立项、立项决策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加强土地整理的规范管理。如对公开招投标的项目部分工程量存在的转包现象,可建立惩治机制,列入黑名单。重视审计的监督作用,主动引入外部的、社会的审计,进一步防止虚报冒领、损公肥私等现象的产生。
  三是以监督为保障,坚决铲除滋生职务犯罪的土壤。如征用土地面积,支付土地补偿费等环节,由政府、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林业、土地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或村、组干部、群众代表和被征户,共同参与,实行现场监督,公开操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国土资源系统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动态机制。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成因、特点和规律及时进行调研,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员轮岗培养工作机制。对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轮岗换位培养,从机制上解决问题,在思想上扼制滋生职务犯罪的念头。
  四是以依法行政为重点,服务经济发展。国土资源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责任感,树立依法依规管地、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可通过提前介入参与项目用地选址论证,现场办公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帮助项目单位组卷上报,依法征地和补偿,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等措施,为重点项目提供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和服务。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和完善内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做到依法行政,热情服务。
  (作者单位:嘉禾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