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国土资源领域腐败的一体两翼

2011-12-29 00:00:00胡和平曹荣华谢才斌
国土资源导刊 2011年10期


  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应从思想教育、管理体系、执行力度和监察机制上着手,形成以思想为先导,管理为主体,执行和监察为平衡要件的一体两翼式防腐机制。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土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利益关联日趋复杂,加上市场配置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管理制度还不够完善,对一些环节的权力运行还缺乏有效制约,使国土资源部门无形中成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重点部门,也是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加大对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的治理,应从思想教育、管理体系、执行力度和监察机制上着手,形成以思想为先导,管理为主体,执行和监察为平衡要件的一体两翼式防腐机制。
  
  筑牢思想防线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使系统干部职工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很重要的一点是要大家认识到什么事做得、应该怎么做,什么事做不得、做了会出现什么后果,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为此,要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准则》的要求,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加强教育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通过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使干部职工明辨是非、远离腐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真正在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坚强防线。
  
  转变管理职能,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
  一是要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以土地和矿业权审批为重点,对不该管也管不好的职能,把权力和责任真正放下去,把服务和监管切实抓起来,把主要精力从忙于审批、项目安排中转移到加强制度设计、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上来,不与市场争权、不与企业争利。
  二是要不断加强土地和矿业权市场建设。大力推行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招拍挂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决策制度,通过市场显化土地资产价值,通过确定基准地价和信息的采集整理来监测市场,通过调节土地供应量调控市场,实现土地供应方式由行政配置为主向市场配置为主转变。
  三是要加大对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对土地整治、地价评估、储量评审和矿业权评估机构的管理,严禁行政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和中介机构交叉任职,切实做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
  四是要加强对土地、矿产、测绘市场和重大资金项目的监管力度。坚持办事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土地“批、供、用、补、查”综合监管平台,将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闲置土地和土地矿业权出让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同时,对重大土地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以及土地、矿业权出让招拍挂的实施等邀请纪检监察、检察部门参与会审和监督。
  
  创新管理制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
  一是要构建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和一把手“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要按照党组议事规则,明确议事的原则、范围、程序,凡属“三重一大”问题都必须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人事、财务以及其它重要业务工作,除要有一名领导干部分管外,还要安排一位领导协管。
  二是要全面实行电子政务。要建立“窗口受理、接审分离、封闭运行、限时办结”的效能监督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行政公文、行政许可、非许可行政审批事项结果在网上公开,实行阳光行政。
  三是要加强对项目管理的监督。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专家评审论证制度和会审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公告制,增强项目的透明度,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项目验收。
  四是强化对资金预算执行和财务审计的监督。严格项目预算执行,硬化预算约束,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监督机制,重大资金使用实行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强内部经济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
  
  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惩治腐败
  土地监督管理要按照“严守底线、优化布局、城乡统筹、节约集约”的方针,加强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纠正违反耕地保护制度的行为。重点查办违规征收征用和低价出让土地、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要按照“有序开发、规模开发、持续开发、和谐开发、绿色开发”的要求,加大对违法批矿、违法进行矿权和储量评估、违法低价出让矿产资源和领导插手矿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充分发挥查力案件的治本功能。
  测绘监督管理要按照“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基础测绘、提高服务能力、强化市场监管”的思路,进一步规范测绘行业从业资格、从业标准,加强对测绘市场的监督管理。财务管理要认真执行财政财务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严格财政资金管理,定期开展内部检查和项目预算绩效考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要加大对“小金库”的专项治理力度,撤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单位的账户,基层国土所的经费由财政保障,实行收支两条线。
  
  完善纪检监察的体制机制
  一是要按照省厅党组的要求配齐配强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县(市、区)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人员不得少于2人,应长期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二是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权重。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对问题比较多的单位在年度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落实纪检组长为党内职务,行政职务为单位行政副职,不占单位领导职数,纪检组长的排名应排在同期提拔局领导之前,便于有效地开展工作。同时,单位提拔任用干部必须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局监察室主任应列席党组会议,加大对重大问题的参与权和知情权。
  三是建立健全兼职纪检监察员制度。把单位内部一些思想好、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的干部职工充实到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中,加强对重大问题落实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四是建立与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的联席会议制度和联合办案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国土资源系统要与当地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成立共同预防职务犯罪领导机构,建立线索移送、情况通报、案件协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通有无,增强工作协调,形成打击合力,加大查办国土资源领域的腐败问题的力度。
  (作者单位:怀化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