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依赖、流通阻滞与价值链损毁

2011-12-29 00:00:00吕怀涛
北方经济 2011年21期


   一、蔬菜零供市场的双重矛盾
   在我国蔬菜零供市场出现的“菜贱伤农、菜贵伤民”现象可谓怪异,批发市场菜价暴跌和零售市场菜价持续高水平的同时存在,似乎不存在符合逻辑的过渡空间。如果说同一商品在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间存在巨大的价格差异引人关注,而批零市场价格的逆向波动则更令人费解。因为从一般市场规律来看,无论在批发市场还是在零售市场,蔬菜价格的波动都可以在供求关系的变化层面上得到独立的解释。如“菜贱”表明供过于求,而“菜贵”来自供不应求。但联系这两种同时存在的现象,这种价格逆向波动带来的供求关系变化矛盾已不能简单通过供求关系决定均衡价格的经济学一般原理进行解释。
   从现有相关媒体调查和评论来看,对此怪像关注的重点主要是农户盲目扩大生产造成的供过于求、蔬菜物流的高成本及低效率以及中间商牟取暴利等几个方面原因。从生产领域农户盲目跟风过度种植的角度寻求解释,显然忽视了这种怪像的复杂性,不能解释在终端消费市场菜价为何居高不下;而对物流高成本和低效率的追问则有简单解释之嫌。因为,我国物流环节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存在,而难以解释为何时下这种怪像的突然爆发;中间商牟取暴利的推论在现实面前则被证明属于假象,因为经过调查无论运输商还是批发商都面临“生意难做”的困境。事实上,这种怪像被表述为生产、流通和消费的三方困境更为合适,对于目前相关部门采取的应对措施成效,短期内存在稳定市场和各方情绪的预期,但在长期内是否能够根治类似怪像则存在很大疑问。
   二、“菜贱伤农、菜贵伤民”怪像的经济解释
   (一)零供双重矛盾的主要影响因素
   1.渠道依赖结构
   渠道系统内的专业分工使渠道系统内的每个成员都具有一定的专长权,从而使某个渠道成员对其他渠道成员产生影响力。在商品供销环节中,流通商(包括物流商、批发和零售商)因为肩负商品从上游生产者到消费者的价值实现职能,从而拥有专长权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在蔬菜等农作物供销过程中,由于农作物产品的生产难以实现高度专业化而采取以农户为单位的分散生产形式,加之农作物商品具有高度同质属性,因此农作物生产市场竞争接近完全竞争,农作物收购价格基本等于供求均衡价格,流通商作为相对规模化的需求方,对农户生产市场具有一定程度的买方势力;而在消费者市场一边,高度原子化的市场形态和对农作物的相对刚性需求,流通商作为相对规模化的供给方,同样具有一定程度的卖方势力。因此,处于中间环节的流通商对农作物的生产和消费市场具有双垄断属性,一般体现为农户和消费者对流通商的高度渠道依赖加大,即农户收益和消费者效用有赖于流通商实现的情况下,双方相对流通商基本丧失对农作物产品的议价能力。
   2.流通效率问题
   流通企业或产业的相关研究结论认为,流通商是交易的专业化生产者,是交易和市场的载体。流通商完全专业化于“交易的生产”,拥有一定的资本规模、专用的交易技术和成熟的流通网络,从而能大大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提高整个社会的交换效率。流通效率的来源主要有3个方面:一是“交易”生产的规模经济;二是交易技术的专业化利益;三是专业化“套牢”对分工和交易的推动。当流通商不能在高水平实现这种节省交易成本的效率时,我们可以称之为“流通阻滞”。目前有研究表明,我国物流效率很低,国内商品90%以上的时间都用在仓储、运输、包装、配送等环节上,加工制造的时间不到10%。而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1倍。
   3.价值链构建
   上下游企业之间互不相同但又相互关联的生产经营活动,构成了一个创造价值的动态过程,即行业价值链。行业价值链上的每一项价值活动都会对行业最终能够实现多大的价值造成影响。行业价值链存在和接续的前提是行业内各环节经济主体由单纯的竞争观念向合作竞争观念的转变,即不是单纯关注自身的利润最大化,而是关注行业价值最大化约束下的各方利润最大化。这里我们认为,“农户—流通商—消费者”组成了蔬菜等农作物从生产环节到销售环节的完整价值链,而当农户收益得不到保证、流通商面临经营困难、消费者需求得不到满足时,三方困境意味着该价值链的损毁。价值链损毁则代表资源配置远离帕累托最优,即存在我们所关注的“菜贱伤农、菜贵伤民”怪像中,大量蔬菜滞销而消费者却难以获得供求均衡价格带来的“优惠”。
   4.拉姆齐价格
   拉姆齐价格是受一个供给者或一群供给者总利润约束的帕累托最优价格,是需要满足生产者和消费者剩余之后的最大价格,因此,相对于最优定价即按边际成本定价,拉姆齐价格是一种次最优定价。拉姆齐价格存在的启示在于,对需求弹性较大的产品,价格应定得与边际成本较近,而对需求弹性较小的产品,价格应定得与边际成本较远。因此,拉姆齐价格对政府税收等政策及规制行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尤其适用于受管制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在我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的农业和农产品补贴,实际遵循了拉姆齐价格的指导意义,而在本文我们所讨论的问题中,流通环节存在的高额路桥费、场地费、通道费等导致流通成本居高不下的现象,可以看作是一种偏离拉姆齐价格的定价行为。
   (二)“菜贱伤农、菜贵伤民”怪像的经济逻辑
   “菜贱伤农、菜贵伤民”怪像是渠道依赖和流通阻滞耦合作用的产物,而这种怪像最终表现为蔬菜等农作物供销行业价值链的损毁和拉姆齐价格难以实现。在理想状态下,生产者、流通商和消费者在供销渠道内分享均衡的渠道权力,而生产者具有专业化经济、流通商具有相对高水平的交易效率、消费者享有效用最大化的福利,各方在追求自身价值最大化的过程中,可以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拉姆齐价格,即实现资源的次最优配置。但是在我国蔬菜等农作物供销过程中,以上理想条件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缺失,从而导致了最终行业价值链损毁的结果。
   首先,渠道依赖锁定了农户和消费者“两头受伤”的歧视定价格局。如前文所述,农作物生产专业化程度的天然不足,决定了农作物生产市场小型分散的农户生产格局,加之蔬菜等农作物产品的同质属性,形成了接近完全竞争的市场,生产市场的完全竞争同消费市场的原子化状态及相对刚性的消费需求,使流通商获得对双方市场的垄断势力,表现为农户和消费者对流通商过度的渠道依赖。农户和消费者对蔬菜等农作物商品价格几乎丧失议价能力,更没有抛开零售商实现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交易可能。因此,流通商在批发和零售市场存在双边歧视定价的条件,在牟取超额利润的动机下,流通商不可避免地产生纵向约束行为,组织生产和交易、传递生产和销售信息的职能存在“失真”可能,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面临随时可能被侵蚀的风险。一旦行业价值链受到诸如通胀等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成本冲击,农户和消费者两边利益必然率先受到侵害。
   其次,流通阻滞决定了行业价值链接续的脆弱性。由于长期以来,蔬菜等农作物供销的行业价值链并非建立在交易成本较低、效率较高的基础上,“农户—流通商—消费者”的价值链构成是限于理想条件缺失的被动选择,因而长期低水平、低效率运行。虽然在遭遇外部环境冲击时,短期内表现为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但在长期内随着生产者退出和消费需求抑制,发生在行业价值链内的交易频度、次数和规模必然相应减少,从而压缩流通商的获利空间、减少流通商的获利机会,最终侵蚀流通商利益。如此面对外部环境变化冲击的消极作用传导机制,导致整个行业价值链几乎没有抵御风险和自我进化能力,因此表现为行业价值链接续的极度脆弱性,存在轻易损毁的巨大可能。
  
   再次,渠道依赖和流通阻滞的相互作用,决定了行业价值链的低度均衡。在现实中,渠道依赖和流通阻滞存在相互的消极影响。渠道依赖导致流通商丧失流通创新和规模化等自我完善动机,过于依赖行使渠道权力获得超额利润,从而加重流通阻滞程度;而流通阻滞导致农户和消费者对流通商的进一步依赖,因为抛开流通商的市场交易将产生更高的交易成本。二者的相互消极作用共同作用于行业价值链时,便表现为价值链的低水平运行。
   最后,偏离拉姆齐价格的定价行为给予摧毁价值链的最后一击。政府的相关税收策略和收费行为,如没有遵循拉姆齐定价法则,如在流通环节过多费用收取造成的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使商品的零供市场行业价值链丧失实现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可能,而当行业价值链遭遇如“跃升式”的流通成本冲击时,会立即引起行业价值链的剧烈震动,并最终走向损毁。现实情况是,今年以来我国经济面临巨大的通胀预期压力,生产资料、劳动力等要素市场价格节节攀升,给本处于低度均衡而又脆弱的蔬菜等农作物供销价值链形成巨大的成本冲击,激发了蔬菜滞销而消费需求人为抑制的怪像发生。
   三、几个疑问的进一步探讨
   (一)为什么在其他商品领域未产生类似怪像
   我国物流高成本的弊病,首先通过蔬菜等农作物商品零供市场矛盾表现出来,留下了这样的疑问:为何在全社会流通中占据更高权重的制造业并未受到更大的影响?这一疑问可以锁定在渠道依赖因素的影响差异方面。在多数工业品制造商市场,制造商通常是通过差异化产品来实现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制造商的专业化经济追求使其具有规模化生产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