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文章主要论述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及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和程序以及国库集中收付业务的会计核算。
关键词: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指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将所有财政性资金都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的一项国库管理制度。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设立及使用
(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国库单一账户、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预算外资金专户、特设专户五个银行账户构成。
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代理银行指的是由财政部门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
(二)财政性资金银行账户的设立
预算单位使用财政资金,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特设专户等银行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书面通知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但是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必须经财政部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或经国务院授权财政部批准后,由财政部在代理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开设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三)各账户功能的使用
1、国库单一账户功能的使用
国库单一账户为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代理银行应当按日将支付的财政预算内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功能的使用
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在国库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功能的使用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款项,但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4、预算外资金专户功能的使用
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的支出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预算外资金专户在财政部门设立和使用。
5、特设专户功能和使用
特设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单位的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用于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特设专户在按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二、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计划,提出支付申请书财政直接支付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及相关要求,对一级预算单们提出的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经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加盖印章签发后,分别送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及时将资金直接支付给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代理银行依据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的支付指令,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附实际支付清单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代理银行根据“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办理支出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作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收到或付出款项的凭证。一级预算单位有所属二级或多级预算单位的,由一级预算单位负责向二级预算单位提供收到和付出款项的凭证。预算单位根据收到的支付凭证做好相应会计核算。
(二)财政授权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包括单件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元人民币的购买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
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预算单位按照批复的部门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申请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财政授权支付的月度用款限额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国库支付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月度授权支付额度,每月25日前以“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的形式分别通知中国人民银行、代理银行。代理银行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时,向相关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基层预算单位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所确定的额度支用资金;代理银行凭据“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受理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控制预算单位的支付金额,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资金清算。
预算单位支用授权额度时,填制财政部门统一制定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代理银行,代理银行根据“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资金支付。
(三)预算结余资金的处理
预算结余资金,是指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单位在预算年度内,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当年尚未支用并按有关规定应留归预算单位继续使用的资金。预算结余资金的数额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数额加上年预算结余数额减当年财政国库已支付数额和应缴回财政部门数额后的余额计算。预算单位的预算结余资金应按规定程序由财政部门核定。财政部门核定下达预算结余后,预算单位根据这一核定的上一年度预算结余和下年度预算,按规定的程序申请使用资金。
三、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核算
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基层预算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不在通过主管部门层层划拨和,工资支出由财政直接据传到个人工资账户,购买货物或劳务的款项由财政直接拨付给供应商;在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虽然支付指令由预算单位下达,但财政不再将货币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而是将用款额度划拨到预算单位的零余额账户。财政性资金的拨付程序和流向的变化,使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内容和方法也发生了变化。
(一)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的核算
在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资金,应于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对于财政直接支付的工资,行政单位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对于由财政直接购买的材料、服务的款项,行政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对于由财政直接支付的购置固定资产的款项,行政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借记“经费支出”科目,贷记“拨经费”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事业单位的会计处理是,借记“事业支出”科目,贷记“财政补助收入”科目,同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
例如,甲行政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当月10日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和“工资发放明细表”,通知书和明细表中注明的工资支出金额为25万元;20日收到银行转来的A厂设备款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金额为30万元。
借:经费支出25
贷:拨入经费25
借:经费支出30
贷:拨入经费30
借:固定资产30
贷:固定基金30
(二)财政授权支付的核算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行政事业单位应于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还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
例如,某事业单位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经财政部门核准,10万元以下的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以及日常零星支出实行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某月2日收到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通知书中注明的本月授权额度为40万元;3日甲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5万元;10日甲单位与X电脑城签订了一份购货合同,购买办公软件及耕材,合同金额为2.5万元,并于当日收到所购电脑和购货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2.5万元,甲单位验货后,向代理分行开具了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支付X电脑城2.5万元货款;20日甲单位报销差旅费0.5万元。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40
贷:财政补助收入40
借:现金5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
借:材料2.5
贷:零售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5
借:事业支出0.5
贷:现金0.5
(三)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核算
1、财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的年终预算结余资金的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年终依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拨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预算结余资金时,借记有关支出类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科目。
2、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下年终预算结余账务处理
年终,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注销额度时,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如果单位本年度财政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根据两者的差额,借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拨入经费”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下年初恢复额度时,行政事业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如果下年度收到财政部门批复的上年未下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科目。
参考文献:
1、马海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问题研究[M].经济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