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解放和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的生活水平从实现温饱到达到总体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与此同时,我国采取了积极措施和步骤为社会共享实现奠定了基础。然而,随着改革的深化,收入分配的两极分化、城乡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等社会共享失衡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
关键词:社会共享;共享失衡;路径选择
一、我国社会共享的现状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采取了积极措施和步骤为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是,由于转型期的复杂性、艰巨性,使得我国的共享程度和共享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最终导致社会共享的惊人差距。
(一)阶层间的共享失衡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日益分化为不同的阶层,各阶层对基本权利、参与机会、公共产品的共享极度失衡。部分上层的政治、经济“精英”在利益的驱动下结成联盟,形成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他们动辄以国家的名义对各种资源进行瓜分和占有,在房屋拆迁与土地征用、国企改革、官煤勾结现象中都拂不去他们的影子。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共同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第二条第4款)。然而,法律没有对“共同利益”做出明确的界定,也没有确立合理的补偿原则。大量的营利性项目,在通过各种幕后交易之后,堂而皇之地披上“共同利益”的外衣,“合法地”借助政府的强制力(有的甚至借助黑社会的暴力),在未经实际使用者同意并给予其合理补偿的情况下,强制实施拆迁和征用。
在国企改革中,他们利用产权模糊的漏洞,在股份制改造和产权交易中,对国有资产进行自卖自买或贱卖处理,或在合资企业中任意抬高合资方的资产价格,造成国有产权严重被侵害,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的官煤勾结现象,他们配合之紧密,简直让人难以置信。他们是官中有煤,煤中有官,权力与资本合谋共生。
与“精英”集团的暴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对其他阶层的基本权利的漠视。一项调查表明,如果以成本价为100,农民只得5%-10%,村级集体组织得25%-30%,60%-70%为各级政府部门所得。为了谋取暴利,他们甚至不惜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2004年全国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
(二)城乡间的共享失衡
城乡之间共享失衡,主要是由以户籍制度为基础建构起来的一系列制度性障碍造成的。我国的户籍制度人为地将公民分为“农村”和“城市”两个部分,形成了在政治、经济和社会权利上有重大差别的两个社会等级,导致了城乡对公共产品共享的失衡。这种失衡在就业、教育、公共设施、社会保障等方面尤其明显。
在就业方面。一是在就业安置上厚城薄乡,对于下岗工人的就业安置问题,政府予以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了若干次全国性的会议,再就业工作也已纳入地方政府考核的范围,而对于失业农民的就业安置,政府显然考虑过少。二是就业机会不能共享,许多城市在劳动就业方面存在“职业保留”现象,将相对较好的职业留给本地人。这种就业歧视政策,剥夺了农民工的许多就业机会。三是收入待遇低,农民工往往只能从事一些低级、强度大、收入低的工作,近十多年来他们的工资基本上停留在400-500元的水平。
在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入方面。城市中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是由国家财政包下来。对农村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国家的投入相当有限,有相当一部分要由农民自己来负担。目前,国家每年几百亿元的教育经费几乎全部用在城市,国家每年上千亿元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绝大部分用于城市。
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城乡社会保障投入失衡。据统计,1990年全国社会保障支出1103亿元,其中城市社会保障支出977亿元,占支出总数的88.6%,农村仅支出126亿元;城市人均社保支出413元,农村人均14元,相差近30倍。国家财政在卫生事业费中用于农村合作医疗的补助费1979年为1亿元,1992年下降到了3500万元,仅占卫生事业费的0.36%,农民人均不足4分钱。二是城乡社会保障共享失衡。目前国家每年为城镇居民提供上千亿元的各类社会保障。农民几乎没有任何保障,还要上交乡村统筹为五保户、烈军属提供补助救济。由于农民没有社会保障,土地就成了农民唯一可作生存保障的资源,但在征地热潮中,不少农民已丧失了这一宝贵的生存保障资源。
城乡共享失衡,最终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失衡,并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1997年以来,农民收入连续7年低速增长,不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量的1/5。1997年农民、城镇居民的人均纯收入分别为2090元、5160元,收入差距为1︰2.47;2003年分别为2622元、8500元,差距扩大到1︰3.24。尽管农民收入在2004年获得超常规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实际增长6.8%,是1997年以来增长最快的一年),但却并没有改变总体上收入失衡扩大的趋势。
(三)地区间的共享失衡
由于地理、气候和自然条件等差异,地区之间存在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差异是很正常的,但我国的地区差距并不完全是由此造成的。由于国家发展战略重点的不同、社会公共政策的偏好差异以及财政转移支付体系的不完善等因素,各地区间在基本权利、参与机会、公共产品的共享方面严重失衡,使我国存在非常明显的地区差距。
(四)行业间的共享失衡
这主要表现在垄断性行业和非垄断性行业竞争机会的共享失衡和收入方面的巨大差距。
竞争机会的共享失衡。由于受市场垄断和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非垄断性行业难以和垄断性行业共享市场竞争机会。一是投资不能共享。每年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直接投资基本都面向垄断性行业,非垄断性行业根本不可能和垄断性行业共享政府投资。二是市场准入标准没有同一性。一些原来同政府联系密切同时又有很大赢利空间的垄断性行业如民航、电力、电信等,往往直接垄断着相关的市场,直接操纵着产品及服务的价格,不允许民企进入进行平等的竞争。三是信息不能共享。在政府是信息最为集中的拥有者的背景下,作为与政府联系较少的非垄断性行业在信息获取渠道上存在着“先天性”的欠缺。
收入方面的巨大差距。20世纪90年代,各行业收入水平都有提高,但由于提高的程度不同,导致各行业收入差距进一步扩大,收入高低位次发生明显变化。如金融、保险、邮电等垄断性经营行业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业务量突飞猛进,获取了高额利润,并把其中的一部分以不同形式分配给职工,职工收入增幅很大;一些全面进入市场竞争的行业,如社会服务业、商业餐饮业和建筑业利润下降。由于各方面的失衡交织在一起,最终导致我国居民总体性收入差距的迅速扩大。
二、我国社会共享的路径选择
怎样实现社会共享?从根本上讲,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必须以满足人的需要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扩大就业,加强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公共安全,健全社会保障。具体地说,要抓住当前最为突出的主要矛盾,解决以下几个关键问题:
(一)回归公共职能本位,建设服务型政府
就社会共享的实施而言,政府负有最为重要的责任。社会共享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必须通过立法及政府行为,通过制定系统的社会政策来完成。随着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政府改革成为我国转型时期最具全局性、长远性的关键问题。这就需要政府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社会领域的改革,在继续抓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把财力、物力等公共资源更多地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倾斜,把领导精力更多地放在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上。通过实施有效的公共政策、城乡政策、地区政策、社会政策、可持续发展政策等,提供充足的公共项目和公共服务,为那些相对薄弱的地区和困难群众提供更多的扶助和支持,使他们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二)消除“社会排斥”
“社会排斥”是指社会弱势群体在劳动力市场以及社会保障体系中受到主流社会的排挤,被日益边缘化或隔离而成为孤独无援的群体的系统性过程。社会学理论指出,被排斥的群体通常会对排斥他们的群体怀有敌视或仇恨心理。当被排斥群体将自己的不如意境遇归结为排斥群体的剥夺时,社会中就潜伏着冲突的危机,甚至他们的敌视和仇视指向也会随意扩散。消除“社会排斥”,保障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利,“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和保障。这需要我们在“共享”理念的指导下,推进户籍、就业、教育、医疗、财政税收和社会保障等各项改革。
(三)注重保护“少数人”的利益
长期以来,我们在政治理念上一直强调的是“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或者“使大多数人满意”。时至今日,理论界也很少有人怀疑这一说法的正确性。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英国功利主义思想家边沁“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的翻版。在边沁看来,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程度的幸福是判断所有作为的唯一标准。边沁的理论有一定的合理性,因为从效应原理上看,多数人的幸福一定大于少数人的幸福,使多数人幸福的政治也一定优于使少数人幸福的政治。但不能否认的是,这种思想本身也包含了巨大的不公平性。由于“正义否认为了一些人分享更大利益而剥夺另一些人的自由是正当的,不承认许多人享受的较大利益能绰绰有余地补偿强加于少数人的牺牲”,一个社会不能把少数人的幸福建筑在多数人的痛苦之上,也没有理由把多数人的幸福建筑在少数人的痛苦之上,“正义的原则,引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一视同仁’”。生活在不同社会地位上的所有成员都应该受到平等对待,不管其是属于“多数”还是“少数”。
(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我们需要城乡共享的发展,少数人、少数地方的富裕不应该也不能建立在广大农民的贫困之上。国家应从“公平”与“共享”的角度出发,修订不利于农民发展、损坏农民利益的政策法规,消除城乡之间在居住、就业、社保、教育、医疗、财政、税收和金融等等方面不公平和二元化的政策和制度,制定出公平、连续、完整、倾向“三农”发展的政策法规,建立起社会财富向农民倾斜的再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平等权利,实现城乡之间资金、技术、物资、人才、信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五)更加关注民生,实现公共产品均等化
实现社会共享,必须更加关注民生,把人民的需要和幸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第一,积极扩大就业。充分而有效的就业不仅是民生之本,而且是通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目前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已进入增长的高峰期,每年就业岗位缺口高达1400万个左右。面对如此严峻的形势,就业优先理应成为政府宏观政策的基本取向。
第二,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在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巨大不平等的情况下,教育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者摆脱其出身群体的局限,从而显著地改善自身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的不公平。要加大教育投入,建立有效的教育资助体系。要认真解决教育机会不均等、上学难、上学贵的问题,使广大低收入者能够通过教育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要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要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保障方式和标准,量力而行,循序前进。要全面推进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城乡全体居民。要完善最广泛、最基本、最重要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参考文献:
1、陶勇.二元经济结构下的中国农民社会保障制度透视[J].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