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的思考

2011-12-29 00:00:00
中国集体经济 2011年1期


  摘要: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对确保农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动农村减贫和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的战略指导意义。因此,文章尝试运用试点分析的方式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行理论探索和实际研究,并在此基础上对积极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问题;对策
  
  一、引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指出新农保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逐步解决农村居民老有所养问题。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尤其是农村老龄人口不断增加,农民的养老负担也随之增加。所以说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亟待解决,因此,尽快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之一。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的提出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绝大比重。目前,我国农村地区近9亿农民依然主要依靠土地、家庭养老,还没有为其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养老保障。在经济建设发展迅速、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人口老龄化的三重冲击下,我国农村传统养老模式的保障功能日趋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家庭养老功能因子女数量减少,家庭小型化或空巢化而弱化;其次,土地保障因土地比例下降,土地保障不断被削弱;最后,虽说社区扶持在少数地方有所加强,但大多数地方集体经济解体,保障功能弱化。这一客观的现实及未来发展的紧迫形势,使得传统意义的农村养老方式已经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所以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关注农民社会养老制度构建,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200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于2009年下半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逐渐展开,试点范围为全国10%的县(市、区、旗),以后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这项决定突破了多年来阻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发展的资金瓶颈,一个以社会化、“全覆盖”的方式对农民的养老提供资金保障的国家制度终于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农民老有所养即将变为现实。
  三、石首市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状
  石首市是湖北省2009年7月正式被纳入全国首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13个县市的其中之一。通过对石首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情况分析,寻找更加适合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发展之路,从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一)人口分布以及参保情况
  石首市地处湖北省南部,全市版土面积1427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办事处和1个省管经济开发区,276个村委会。
  1、人口分布
  石首市总人口62.62万,其中农业人口40.55万人,占总人口的64.8%。在农业人口中,16岁-60岁的为26.68万人,占农业人口的65.8%;60岁以上的为6.8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16.7%。
  2、参保情况
  石首市农民的参保适龄人数(16周岁-59周岁)共有26.68万人,60周岁以上可享受养老保险的有6.65万人。截至2010年8月,全市已登记参保的农村居民达21.87万人,参保率81.97%,缴费3128万元,提前完成“本年度保率80%以上”的目标任务。
  (二)石首市推行新农保的主要做法
  1、从模式方面看
  实行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全积累相结合的模式。石首市实行“个人缴费、村集体和其他经济组织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2、从缴费标准方面看
  实行“低标准”。新农保缴费以全市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不低于8%,最高不超过30%,缴费年限最低为15年。
  3、从补贴标准方面看
  对特殊重点对象实行政府财政补贴。石首政府将对计划生育双女、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患者,按最低缴费标准的10%补贴;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类对象,按最低缴费标准的30%补贴;对见义勇为、抗击自然灾害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导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经上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批准的,按最低缴费标准的50%补贴。
  (三)石首市新农保存在的问题
  1、后续政策需要尽快出台。一是新农保个人缴纳部分没有定位;二是老农保与新农保之间的衔接没有完善;三是一些特殊情况的人员(如长期在外打工的农民、已经参加城镇社保的农民工等特殊情况)的对接政策未能及时出台。这些都关乎到农民的根本利益,处理得当将极大地提高他们的参保积极性。
  2、工作平台亟待完善。一是随着新农保工作的启动和深入,大量的基础性工作需要乡镇和村一级来完成,但目前还有很多地方没有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和办公场所;二是经办人员由于信息系统建设的不完善,使得他们缺乏学习培训,能力不强,政策水平,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三是开展新农保工作需要大量的宣传资料和各种表格,乡镇平台建设和网络信息化管理也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工作经费和人员经费难以保证,迫切需要提高基金的运作效率。
  3、上级核定人数小于实际人数,资金有缺口,给基础养老金发放工作带来较大影响。据石首市农保局反映,该市被上级核定60岁以上人数5.7万人,实际摸底人数6.7万人,有近1万人的缺口,造成很大的资金缺口,导致财政补贴困难。
  4、在办理养老金过程中存在收费情况。一是存在一些60岁以上老人没有户籍资料,在办理过程中费用较高,据调查,补办户籍资料需要交325元(补户口200元-300元;照像10元;复印证件5元;工本费10元)才能领到每月55元的基本养老金,许多困难户交不起费用被暂时拒之门外;二是村干部把困难农民拖欠的历史税费款与养老金发放挂钩,以补交拖欠款为由,扣留养老金。这些原因充分反映其监督机制存在着不规范性。
  5、农村养老保险宣传工作不到位。资料统计,石首市的参保适龄人数(16周岁-59周岁)共有26.68万人,明确表示要参保的有5700人,只占2.14%。
  四、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建设的对策
  石首市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所运用的模式在某种程度上对于加快推进新农保的建设有一定的借鉴作用。因此,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切实解决广大农民群众的养老问题无疑是题中应有之义。应从以下方面进行完善和推进新农保制度的建设:
  (一)加快立法步伐,完善后续政策
  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法律制度建设明显相对滞后,并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此,应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原则、性质、组织结构;规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运营办法;规定后续政策的配套措施等,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得以健康发展,提高农民的参保积极性。
  (二)强化政府主导意识,提高基金运作效率
  在新农保的建立和实施过程中,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严肃对待新农保收取的养老金,通过各级政府的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对农民的养老金进行严格管理,收支都要做出明确计划,通过财政部门来对农民的养老金进行监管;充分利用金融系统规避经办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充分利用个人账户的管理作用,让农民对存取养老金多一份安全,少一份担忧。要做好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通常的做法是将资金投入经营活动,用于各种形式的投资。在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的前提下,在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合法渠道进行周转实现其保值增值。
  (三)提高财政部门的补贴比率,扩大投保吸引力
  尽快出台各级的费用标准,目前最为关键的就是个人缴费标准和地方政府补贴标准要尽快出台。加大新农保平台建设的投入,特别是乡镇、村平台建设和人员、经费、场所、职责的落实。要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加强新农保信息化网络建设。要及时足额的落实财政补助资金,扩大投保的吸引力。
  (四)加强检查督办,健全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养老保险法律的监督机制,以确保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运营的规范性,防范社会保险基金的风险,并通过合理运作使其不断增值,更好地满足农村社会养老制度建设的需要。因此,要严格办理新农保的收费制度,坚决不允许利用新农保办理乱收费和不合理的收费现象存在。加强检查督办,强化职能,使新农保工作走上快速健康的发展轨道。
  (五)尊重农民参保意愿,加大宣传力度
  坚持自愿参保的原则,不要用“参保率”作为考核基层工作的指标。农民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知识的了解程度、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有关政策的态度、对当地政府的信任度及其年龄、文化程度、子女数、所在村的经济实力等,均会影响其是否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我们应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试点,让群众看到实惠,提高参保积极性。
  参考文献:
  1、全国10%县市今年试点新型农村养老保险[DB/OL].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