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若干问题科学思辨

2011-12-29 00:00:00关继芳
会计之友 2011年13期


  【摘要】 随着会计国际化进程步伐日益加快,会计教材建设亦如雨后春笋,但真正高质量的会计教材却凤毛麟角,本来可运用经济、逻辑、哲学观点科学阐释的理论,却鲜有教材将其贯穿其中,从而使初学者对有关会计理论的把握不得要领。为此,文章拟从经济、逻辑、哲学等方面对会计的几个常见问题予以阐释,以期对新时期会计教材建设抛砖引玉。
  【关键词】 会计要素;会计科目;账户;固定费用
  
  一、会计要素及相互关系
  
  会计要素是会计学理论大厦的基石,是打开会计学之门的钥匙,对初学者起着至关重要作用。作为对会计对象基本分类的会计要素,具体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六个方面。其中,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构成资产负债表要素,而收入、费用和利润则是利润表架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会计等式是设置账户、复式记账和编制报表的理论基础。因此对六要素具体含义及相互关系的理解,是初学者深感棘手的问题。从目前众多的教材来看,对六要素具体含义的阐述,都是按照具体会计准则来描述的,不仅显得复杂、抽象,而且往往是就概念论概念,着实让初学者难以理解。如果站在经济学和哲学的高度来分析这些要素,不难发现,从经济学角度来看,资产与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其中资产是生产力,是使用价值,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属生产关系和价值形式。作为生产力和使用价值的资产是企业获取剩余价值的物资保证,而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则是企业实现这一价值增值目标的最终归宿。作为使用价值的资产,在核算时不仅利用价值形式,而且还运用实物度量,而作为价值形式上的权益,只需要从价值量上去核算和监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也正是哲学观点的对立统一规律。资产和权益(负债表现为债权人权益)是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是对立统一关系的生动体现。资产与权益天然就是一对矛盾,是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对立面双方,资产和权益这种天生的对立统一关系,从而成为复式记账法产生的理论基础。作为生产力的资产,通过经理人的运作,必然产生收入、费用,通过收入与费用的比较,形成利润。可见,资产是收入、费用产生的根源,而利润则是权益的另一种表现。最终,收入、费用、利润在会计期末,自然回归到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本源。
  
  二、会计科目与账户
  
  会计科目是会计要素的具体分类。是用来界定、确认经济主体的活动过程和结果具体内容的科目,是会计报表的基本单位。按可比性原则,会计主体通常要根据财政部颁发的统一会计科目和核算内容,并依据企业的生产特点和管理要求进行灵活选用,在不违反可比性原则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增减、合并某些科目,以使会计科目的使用更加简捷、适用、高效。而会计账户则是用来具体反映会计科目核算内容的载体或工具。会计科目规范,决定着会计账户的具体内容,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账户的名称。按照逻辑学的观点,会计账户是会计科目的反映形式,并且其反映形式既有内在的结构形式,比如时间、编号、摘要,发生额及余额,以及三栏式、多栏式、数量金额式等多种具体内在形式,而且也有定本式、活页式、卡片式等外在形式。总之,会计科目与账户本质上讲就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其他把会计科目与账户并列起来,甚至等同起来作为同义语的提法是大错特错、滑稽可笑的。
  
  三、成本开支范围与费用开支标准
  
  成本开支范围与费用开支标准,通常是针对制造业的成本归集范围和标准,以保证企业制造成本计算的正确性。用哲学的观点来分析,成本开支范围显然是“质”的规定,即哪些费用可以计入成本,哪些费用不能计入成本,只有符合成本开支本质属性的费用,才是成本的构成部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合规”,否则不能计入成本。而费用开支标准则是在成本开支范围的大前提下,即符合成本本质属性的“质”的范围内,再制定出一个“量”的界限,即可以计入成本的费用,也必须应有“量”的限制,即我们常说的“合理”。比如,生产工人工资费用,是构成产品成本的基本要素,是“合规”的,但如果工资的增长幅度超过生产的增长幅度、超过工人劳动生产率的幅度就属于突破“量”的界限,而变得不尽“合理”了,甚至产生“质”变,变得不“合规”了。因此,仅有“质”的规定显然不够,必须配合“量”的界限,这样,才能真正保证成本计算结果的“质量”。
  
  四、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
  
  在企业里,固定费用是指业务量在相关范围内,其费用不随业务量的变动而变动,基本保持不变的费用;而变动费用则是随业务量变动成正比例变动的费用。固定费用尽管在总额上不发生变动,但在相关范围内,业务量的提高或下降,必然会引起产品单位成本的上升或下降,其原因大多是固定费用的不变,导致单位产品固定费用的升降,从而使单位成本升降。可见,固定费用的“不变”包含着“变”(单位产品固定成本)。而变动费用随着业务量的增减而不断成正比例变动,使变动费用总量不断变动,但对单位产品的变动费用而言,却相对保持着不变。这表明,变动费用的“变”中(总变动费用)包含着“不变”(单位变动费用)。固定费用与变动费用之间的这种“变”与“不变”,不仅包含着深刻的哲学思辨,也为我们进一步探求降低成本的方向和目标指明了路径,值得每一个经济管理工作者思考和认真对待。
  
  五、营业收支与营业外收支
  
  营业收入是企业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营业支出则是为取得营业收入而发生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支出,二者存在必然的逻辑或因果关系。营业支出为取得营业收入而产生,而任何营业收入的获得,都必然有相应的营业支出作代价。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并直接进入当期利润的各项所得。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净收益、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接受捐赠和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是指与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并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各项支出、损失。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二者之间可谓是既无逻辑联系,也无因果关系,实可谓风、马、牛不相及。因此,在收入要素中是不包含营业外收入的,在费用要素中也不能包含营业外支出。营业收支与营业外收支,虽一字之差,其逻辑和因果关系却大相径庭。把握好营业收支与营业外收支的这种区别,是会计工作者进行正确实务处理的基本保证。
  不仅如此,营业收入的划分,还体现出量变、质变规律。通常,营业收入按经常性、稳定性及收入比重,划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附营业务收入。但这种划分是相对的、暂时的。随着附营业务收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至于占据总收入较大比重时,“量变”的累积最后将达到“质变”转化为主营业务收入。比如,服务业酒店的收入变化就存在这一变化规律,当以住宿为主营业务收入的酒店,出现附营的餐饮、娱乐业收入快速增长,当接近或超过住宿收入的比重时,主营附营的界限就会被打破,主营附营的界定将随着量的变化而被重新确认。住宿、娱乐、餐饮将再无主附之分了。这也是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不区分主营、附营的原因之一。
  综上所述,作为经济生活中的会计,我们在分析研究它时,不能孤立地、静止地理解和认识问题,而应该放在经济、逻辑、哲学的高度去全面的、动态的、辨证的分析理解它。只有这样,才能把会计问题理解更加深刻、透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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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会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0.
  [3] 鲁亮开.财务会计[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4] 李占国.基础会计[M].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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