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设些“教育的路灯”

2011-12-29 00:00:00贾宪章
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2011年12期


  路灯给夜间出行的人们带来了许多方便和安全,并成为城市乡村一道亮丽的夜景。“教育的路灯”在今天的社会中大行其道:习惯“路灯式施教”的教师大有人在,要么如 “新灯泡”般炽热,不是任由自己的课堂一拖再拖,就是任由课外作业多之再多;要么如“坏灯泡”般冷漠,任由学生在课堂上肆意胡为却视而不见;热衷“路灯式管理”的班级举不胜举,要么“灯光刺眼”,凡事“必须这么做,不能那么做”,不给学生一丁点儿自主选择的机会;要么“灯光暗淡”,疏忽、放松班队各种活动的管理;专注于“路灯式育人”的家长更是屡见不鲜,要么“电力十足”,孩子做完学校作业,还要学习钢琴伴唱或研习书法;要么“电力缺项”,从不过问孩子在校的情况,从不考虑家庭学习环境的营造……由于“教育的路灯”以不同的面目活跃在各种育人活动中,“超重”或者“过轻”的育人状况相互抵抗、冲撞,深陷不均衡的漩涡之中,孩子的身心发生畸变也就在所难免。
  最近读到一篇题为《路边的木芙蓉》的短文,大意是:在路灯旁有一棵幸运的木芙蓉,路灯每天夜里照亮它,温暖着它。秋天到了,灯光补偿了缩短的日照时间,抑制了木芙蓉体内一种叫“脱落酸”的物质产生,树叶便迟迟不落。每当这时,远处光秃秃的木芙蓉都会向“四季绿叶”的它投来羡慕的眼光。然而,寒流骤然南下时,这棵幸运的木芙蓉却在一夜之间凋零而死,而离路灯很远的那几棵光秃秃的树却坚强地活了下来,第二年春天再次恢复了生机。人们都为这种现象感到不解,一位生物教师给大家解释:秋天落叶是植物本身适应性的表现,有助于其安全过冬。这棵木芙蓉冬天不落叶,就一直处在活跃的生长状态下,体内的可溶性糖含量减少,抗冻的能力大大减弱,就容易被伤害……文中路灯超常的、失衡的“温暖”和“光照”带来的惨剧生动演绎了“教育的路灯”的危害。也警示每位育人者:必须少设些“教育的路灯”,尽快还原教育的均衡本色。
  首先,要严格規范施教的“光照时差”,莫学“路灯”夸大或疏忽自身育人职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育人活动是项多元化的复杂工程,无处不在,也无时不在。教师的工作仅仅是其中的一个必要环节,必须时刻认真地考虑自身的教育方式、方法,谨慎顾及学生自身条件,细心研究其接受教育时的情感、环境等诸多因素,不能越俎代庖,更不能放任自流。其次,要合理控制自身施教的“温差变化”,莫学“路灯”忽略孩子自身的愿望和选择。不仅要在施教过程中学会留出合适的时间、恰当的空间,让孩子拥有更多自主参与、自主展示和自主宣泄的机会,更应善于控制自身的施教尺度,自觉约束自身的情感,充分尊重孩子的自主选择,不能事事“自以为是”,时时“先入为主”,要让孩子真正拥有自主感知、体验、醒悟、纠错的成长过程。再者,要准确把握施教的“光照范围“和“催热方向”,莫学“路灯”孤立或脱离其他相关的育人因素。当今的信息化社会瞬息万变,育人者在完善自身的同时必须积极与家长、社区联系,与其他学科教师和管理人员沟通,在摆正自身育人位置的同时,通过有效的交流让各种教育因素认清自身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努力方向,并且自觉地互相协调,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这样的教育才会趋向“自然化”和“正常化”。
  孩子和木芙蓉一样需要“自然教育”,如路灯般失衡的、过度的教育行为看似“特别重视”“异常关注”,实质却是一种必然的伤害。少设些“教育的路灯”,多尊重孩子的成长需求,多尊重教育的必然規律,既要控制施教的深度和广度,更要限制师爱的密度和强度,让育人活动时刻保持均衡和自然,教育的园地才会枝繁叶茂,花香果硕。
  (作者单位: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实验小学,枣庄,277101)
  编辑/于 洪 黄才玲 终校/何 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