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难的成因及对策

2011-12-29 00:00:00魏凤娟
中国经贸导刊 2011年9期


  摘要:从社会主义的本质、落实强民惠民政策、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概括了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意义;指出帮扶政策不到位、就业创业渠道窄、就业观念落后、 就业创业信息缺乏是形成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难的成因;提出要解决河南省困难群体的就业创业这一问题,既需要党和政府继续帮扶困难群体就业与创业,还需要困难群体自身自强自立、转变观念、锤炼技能、适应市场。
  关键词: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难点对策
  
  改革开放以来,河南省居民收入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人民的生活得到了显著改善,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但是河南省困难群体数量依然较大,创业就业难问题直接制约着困难群体收入的增加和生活质量的改善。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是党和政府一直努力的方向,也是当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点。提高和改善河南省困难群体的生活质量,既是落实十七大报告和科学发展观的需要,也是河南省十二五期间需要特别注意解决的问题。
  一、研究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意义
  (一)是社会主义本质的体现,是落实强民惠民政策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消除贫困,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中国人共同追求的目标,还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最终体现。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是其摆脱贫困、奔向富裕的主要手段和措施,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
  温家宝总理在2010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这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二五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解决……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既是其自身摆脱贫困的必然,也是落实国家扩大就业政策、改善民生政策的必须。
  (二)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也是促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
  生产决定消费,消费反作用于生产。只有当生产出的产品全部或大部分被消费掉时,社会的再生产才能良性循环地进行。扩大国内居民的消费,靠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是我国近几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要途径之一。困难群体就业创业,是其增加收入、扩大消费的基础,也是我国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
  就业是民生之本,有就业才能有收入,有了收入,才有可能去消费,有了消费,才有可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再生产,有了社会再生产的良性发展,才有可能促进更多的人再就业,有了更多的人再就业,才有可能让广大人民有更高的收入,也才能让更多的人提高生活水平、让更多的人安居乐业,整个社会也才能更和谐。
  二、当前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难的原因
  (一)帮扶政策不到位
  一是对吸纳困难群体就业的企业鼓励政策不到位。企业是容纳更多就业人员的地方,政府应对吸纳就业困难群体人员多的企业,在资金、税收、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以鼓励企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但当前政府在这方面的鼓励政策还不到位。
  二是就业创业贷款手续繁杂。对于有创业能力但缺乏资金的下岗失业人员,我国当前已出台了针对性的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政策,但贷款程序太繁琐,门槛也太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要按照自愿申请、社区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贷款担保机构审核并承诺担保、商业银行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一笔数额不超过5万元的贷款要通过十来道的手续方能办妥,所耗时间也较长。
  三是对于想创业但缺乏技能者免费提供的培训机会不多,培训的技能也难以完全适用。困难群体创业急需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而当前河南省能进行有效创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的机构极少,这给想创业而缺少指导和技能者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四是对于部分就业特别困难的人员,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措施还不到位。由于河南省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经济相对落后的省份,目前还难以给予特困人员提供更优越的社会福利和针对性的就业帮扶政策。
  (二)就业创业渠道窄
  第一,近两年,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的诸多中小企业正常发展受阻,能容纳的就业岗位有限,难以满足广大求职者(包括困难群体)的就业需要。近期,我国经济的发展虽有复苏迹象,但长期稳定健康的高增长还难以做到,这就难以给广大求职者(包括困难群体)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
  第二,能容纳更多人员就业的服务业尚难以充分满足日益增加的求职者(包括困难群体)的就业需要。服务业具有投资门槛低、资金耗用少、效益回收快、就业岗位多等特点,能够为社会各界人士提供各种层次的就业岗位。但是,河南省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全国水平(其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仅30%左右,我国的平均水平已超过40%),而河南省的总人口已超过1亿人,是一个典型的人口大省。因此,服务业提供的就业岗位远远满足不了更多求职者的需要。
  第三,由于部分企业破产倒闭,致使一些缺技能、缺特长的“4050”人员沦入下岗队伍之列,而这些人,因原来长期从事单一的岗位工作,不具备从事新技能的素质和能力,就业渠道十分狭窄,转岗难度很大。
  第四,部分困难群体成员惰性较大,不愿意下大力气学习新技能,致使就业创业渠道少。随着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社会福利的不断增加,使得部分从事简单劳动的人员,其劳动报酬收入与城镇低保水平之间的差距有所缩小,致使部分困难群体产生惰性,宁愿在家吃低保,也不愿到社会上从事简单的劳动,更不愿花大力气学习新技术、新技能,人为地压缩了就业创业渠道。
  (三)就业观念落后,创业思路存在盲目性
  部分困难人员从国有大中型企业下岗后,不愿去中小企业就业,更不愿摆摊设点做小生意,宁肯在家吃低保过穷日子;部分困难群体成员想创业也有勇气去创业,但却缺乏市场观念,在不了解市场需求又没做充分的市场调查之时就盲目投资,结果造成创业受挫,事业惨败,给家庭带来了不该有的损失,致使其不敢或无力再创业;
  (四)就业创业信息缺乏
  科技在进步,社会在发展。新技术、新工种、新岗位不断涌现,但新岗位需要的技能培训却总也跟不上时代发展的需要。企业缺新型人才却招不到人,培训机构提供不了企业所需要的新型人才,困难群体人员又得不到及时适用的新型用工培训,用工单位、培训机构及困难群体间缺乏有效及时的信息沟通,致使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机会随之减少。
  三、拓宽困难群体就业创业的途径
  (一)政府帮扶困难人员就业创业
  1、落实政策保就业
  (1)认真落实税费减免、职业培训、小额担保等各项扶持政策,合理安排使用就业再就业资金,确保岗位补贴、社保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足额发放。(2)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帮助零就业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稳定就业,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3)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对下岗人员给予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4)通过政策激励和提供优质服务,鼓励企业多用人,支持困难企业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解决职工就业问题。(5)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职能,利用好上级拨付的转移支付资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2、拓宽渠道广就业
  (1)通过政府购买、单位挖掘、辖区单位吸纳、社区服务开发等多种形式开发就业岗位,集中安置“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2)对家庭困难、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公益性岗位。(3)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通过保企业促进就业。(4)大力发展服务业,通过提供服务扩大就业。(5)发展农村工业园区和农民工创业园区,促进农民工当地就业与创业。
  3、培训技能促就业
  (1)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2)加强社会资源整合,整顿社会培训机构,确保培训质量。将培训专项资金补贴与培训的绩效挂钩,根据培训上岗就业率给予资金补贴。(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强化实用性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培训机构与用人单位联办的定向、定岗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扩大就业做好服务。(4)对农村低保户家庭,采取量体裁衣的方式进行就业培训。
  (二)困难群体自强自立自主择业
  1、转变就业观念
  观念决定思路,思路决定出路。择业时要扩展思维,勤于思考,善于做工,敢于吃苦,要克服等、靠、要的懒惰思想,树立自主创业光荣的信念,并千方百计为自我就业与创业努力奋斗。
  2、提高就业技能
  做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技能。技能不是天生具有的,而是后天培养的,平时一定要培养勤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行为与习惯,为自主就业与创业培训必要的技能和才干。
  3、学习研究市场
  市场是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或现实表现。它既可以指商品交换的场所,又可以指有购买力的需求,还可以指现实顾客和潜在顾客等。市场中有大学问,要学会观察市场,了解市场需求,培养捕捉市场机遇的能力并适时大胆投资创业,为创业成功提供保证。
  (本文系2010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立项课题)
  (魏凤娟,1965年生,河南省长垣县人,河南省濮阳市党校副教授。研究方向:公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