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云飞
解放战争时期民盟与中共合作方式的演变与启示
●王云飞
解放战争时期,民盟与中共的合作方式经历了互相支持、密切合作,实现转变、全面合作,接受领导、合作建国的演变。本文试对这一过程进行梳理,得出历史的启示。
解放战争时期;民盟与中共;合作方式;演变;启示
解放战争期间,民盟与中共合作奋斗,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新中国的成立作出了重要贡献。那么,抗战胜利之初坚持中间路线、对国共双方态度“不偏不倚”的民盟,是怎样逐步加强与中共合作,走上与中共合作建国道路的呢?本文试对这一过程进行梳理,考察民盟与中共合作方式的演变,得出启示。
(一)为争取和平建国共同努力。抗战胜利后,民盟与中共分别提出了和平、民主的口号,并为争取和平建国进行初步合作。1945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宣言,明确提出“和平、民主、团结”三大口号,阐明中共关于“在和平民主团结的基础上,实现全国的统一,建设独立自由与富强的新中国”的主张[1]。8月15日,民盟中央发表紧急呼吁,提出“民主统一、和平建国”的口号[2]。
重庆谈判期间,中共代表广泛地与各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会晤,阐明中共和谈立场,表明诚意。毛泽东等曾多次与民盟领导人接触,对民盟建议召开各党派和无党派参加政治会议的主张表示赞赏,希望与民盟在为民主和平所作的努力中相互支持。9月,会谈一度出现僵局,张澜发表《给国共两党领袖的公开信》,在舆论上敦促蒋介石认真将谈判进行下去。在各方共同努力下,10月,国共双方签订了《双十协定》。
(二)在政协会议期间协商合作。政协会议召开前后,中共与民盟代表团合作,结成了反内战、反独裁的政治联盟,在重大问题上互相商量、互相支持。1945年11月,中共与民盟达成4条合作协定。在政协会议上,中共与民盟达成谅解:在提出重大政治主张之前,事先彼此协商。这种政治上的互相信任与合作,使民盟在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等重大原则问题上与中共采取一致立场。
(三)为维护政协决议共同斗争。政协会议后,中共坚持政协路线,坚决反对国民党撕毁政协决议、坚持内战独裁的反动政策。民盟也积极参加维护政协决议的斗争。
1946年3月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召开后,周恩来两次在记者招待会上揭露国民党破坏政协决议的行为,号召全国人民各界人士为实现政协决议进行坚决斗争。3月20日,张澜在对记者谈话中明确表示民盟“不愿贸然参加政府”[3]。之后,罗隆基发表声明,拒交民盟的国大代表名单。与此同时,民盟积极参加国统区的争民主反内战运动。坚决拒绝承认伪宪法;参加上海各界组织的“二九”惨案后援会,支持并参加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的学生运动。这期间,民盟与中共并肩合作,为在国统区形成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二条战线起了重要作用。
斗争中,民盟盟员与各地组织多次受到国民党特务的迫害。李公朴、闻一多、杜斌丞等人先后被国民党杀害,民盟机关报《民主报》营业部被国民党指使暴徒捣毁……面对国民党的白色恐怖,中共与民盟互相支援,患难与共。中共多次及时通过电文或记者招待会支持民盟,严厉谴责国民党的法西斯暴行。1947年10月,国民党诬陷民盟“勾结共匪参加叛乱”、“企图颠覆政府”[4]。11月,在国民党高压之下,民盟总部被迫解散。
这一时期的斗争中,民盟与中共为实现和平、民主进行了密切合作。其中,既有为实现和平、民主进行的政治上的合作,也有在面对国民党迫害时的互相声援和支持。尽管民盟一直以“中间党派”面目出现,在国共两党之间保持“独立”和“中立”,但“并不是不辨是非曲直”,它“评判是非曲直的标准,亦就是民主与反民主。凡是民主的都是朋友,凡是反民主的都是敌人。”[5]面对国民党逐步暴露的内战、独裁的本质,目睹中共为争取和平、民主所作的努力,民盟逐步与民主的朋友站在了一起。
民盟被迫解散后,新华社发表时评,鼓励民盟继续同国民党当局斗争。1948年1月,民盟在香港召开一届三中全会,恢复了民盟组织。会议主张彻底推翻南京国民党政府,建立民主联合政府;坚决反对美帝国主义的侵略;赞成土地改革和没收官僚资本;放弃中间立场,支持武装斗争,与中共携手合作,共同奋斗。这标志着民盟基本上接受了中共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之后,民盟开始与中共全面合作。
(一)支援人民解放战争。民盟各地组织以各种方式支持人民解放战争。民盟北京、上海、广州、江西等支部先后组织多批盟员知识分子或青年学生赴解放区或游击区,参加人民解放战争。民盟湖北支部发动盟员搜集武昌营房、武汉城郊城防布置、武汉三镇党政军警重要机关资料等情报,送交中共地下组织或直接送往解放区。民盟福建省支部派遣成员打入国民党军队,搜集驻闽国民党军队军事情报,交给中共党组织和游击队。1948年11月,民盟中央发表《告蒋军官佐士兵书》,奉劝蒋军官兵赶快放下武器,退出内战,率部起义,站到人民方面来。
(二)参加反蒋爱国民主运动。配合人民解放战争的进行,民盟直接参加了国统区第二条战线的斗争。1948年3月至5月,国民党“行宪国大”召开后,民盟要求各级组织声讨行宪丑剧;反对国民党盗用民主民意实行独裁暴政的伪国大、伪宪法及其产生的蒋政府;声援国统区学生、教职工的反迫害、反饥饿斗争,抗议国民党政府的镇压暴行;揭露美国扶日的阴谋,组织盟员散发反对美国扶日的传单,支持学生反对美国扶日的爱国运动。
(三)响应中共“五一”号召。1948年4月30日,中共中央发出纪念“五一”劳动节的口号,号召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各民主党派热烈响应。5月6日,民盟与各民主党派领导人联名通电全国,响应中共号召。同一天,他们又致电毛泽东,表示拥护中共中央“五一”号召。6月14日,民盟单独发表告全国同胞书,吁请各民主党派共同为迅速实现新政协而努力。
中共中央对各民主党派响应“五一”号召十分重视。5月2日,中共中央要求上海局就召开新政协若干问题征求各民主党派意见。8月1日,毛泽东给民盟等民主党派负责人回电,对他们赞同召开新政协、建立联合政府的主张并热心促其实现“极为钦佩”[6]。这期间,民盟中央联合在香港的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及各界爱国人士,就民主统一战线纲领、新中国工商业建设以及文化建设等政策进行广泛深入地讨论,汇集讨论结果供新政协会议参考。9月,应中共中央邀请,沈钧儒、章伯钧等与其他民主党派领导人进入东北解放区。11月,沈、章代表民盟发表对时局声明,重申对建立民主、和平、统一的新中国的看法,表示要跟国民党斗争到底。
这一时期的斗争中,民盟实现了历史转折,开始了与中共全面合作的新时期。配合中共解放战争进程,民盟在支援人民解放战争,开展国统区反蒋爱国运动,争取国民党官兵起义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推翻国民党统治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接受中共领导。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各民主党派开始承认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领导地位。1949年1月22日,沈钧儒、章伯钧与其他党派、民主人士50余人联名发表《对时局意见》的宣言,揭露蒋介石假求和的实质,表示“在人民解放战争中愿在中共领导下,献其绵薄,共策进行,以期中国人民民主革命之迅速成功,独立、自由、和平、幸福的新中国之早日实现”。[7]这表示民盟开始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月,民盟中央临时工作委员会致书毛泽东,表示“愿以至诚接受贵党领导,在新民主主义建设的伟大事业中,并愿与贵党密切配合,尽其应尽之责”。毛泽东回复表示“无任欢迎”。[8]5月28日,张澜等人在上海解放后发表声明,承认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的领导地位,表示要切实遵守新民主主义,实现以工农为基础的人民民主的联合政府。
(二)积极参加新政协。随着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与中共在重大政治问题上达成一致,召开新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时机已经成熟。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开幕。会议代表662人,在党派代表中,民盟代表18人,与中共代表数量相同。民盟主席张澜在开幕式上讲话,他说,革命的胜利“是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主席英明领导的结果,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英勇战斗,和全国各民主党派,各民主阶级的民主分子奋斗牺牲的结果”,认为,“我们要在毛主席领导之下,精诚团结,共相勉励,以完成这个建设新中国新社会的历史使命”。[9]会议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人民政府。张澜被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全国政协委员。沈钧儒被选为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章伯钧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罗隆基等三人被选为全国政协委员。
(三)投身新中国建设事业。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民盟热烈电贺,表示“今后当竭诚地以全力拥护政府,坚决执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以完成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的建设!”[10]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一些民盟领导人被任命担任国家要职:沈钧儒任最高法院院长,黄炎培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轻工业部部长,章伯钧任交通部长,罗隆基任政务院政务委员,史良任司法部部长,胡愈之任出版总署署长,曾昭伦任教育部副部长。从此,民盟在中共领导下,为巩固新政权,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继续作出新贡献。
(一)要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抗战胜利后,争取国内和平,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富强的新国家,是符合人民根本利益的头等大事。中共从人民根本利益出发,为实现和平、民主,接受国民党谈判邀请,并作出很大让步,表现出很大的诚意。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我们的责任,是向人民负责。每句话,每个行动,每项政策,都要适合人民的利益”,“我们的方针是保护人民的基本利益。在不损害人民基本利益的原则下,容许作一些让步,用这些让步去换得全国人民需要的和平和民主。”[11]民盟提出建设民主国家的方案,在国共两党间居中调停时,多次强调要以人民利益为重。民盟临时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指出,政协会议“应以国家人民的利害为目标,不能以党派的利害为目标。”张澜在政协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提到,政协会议的目的“不是党派的利益,而是国家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12]在和平、民主成为人民迫切要求的情况下,民盟与中共始终坚持以人民利益为重,这也成为双方进行政治合作的根本前提。
(二)要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抗战胜利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性质仍然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其纲领代表了广大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共同利益和愿望。这成为民盟与中共合作的政治基础。
随着人民解放战争的胜利发展,1947年12月,中共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行动纲领。这标志着全面实现新民主主义纲领的条件已经具备,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大势已不可逆转。与此同时,民盟开始认识到,在国民党独裁统治下,仅仅依靠和平、合法斗争,要实现民主政治是不可能的。于是,在中国革命伟大历史转折影响下,在血的教训下,民盟基本上接受了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纲领,实现了历史的转变。民盟开始与中共同心同德,全面合作。
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过程中,中共引领历史潮流发展,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革命胜利努力奋斗。民盟顺应历史发展,积极转变,投身新民主主义革命之中。这一过程告诉我们,一个政党必须顺应历史发展大趋势,与时俱进,才能在历史大潮中立于不败之地。
(三)要坚持中共领导,继续加强民盟与中共的合作。抗战胜利后,中共根据七大制定的政治路线,继续领导人民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而努力奋斗。虽然这一时期被民盟认为是在中国实现民主“千载一时的机会”,但是,民盟在中国发展民主、建设资产阶级国家的梦想还是被国民党打得粉碎。与之相反,中共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则稳步前进,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在与中共的政治合作中,民盟逐步认识到中共的正确性,开始接受中共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影响。正是在中共的影响下,民盟保持了正确的政治方向,与中共实现全面合作,参与缔造了新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过程中,民盟与中共风雨同舟,亲密合作,体现了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兄弟情谊。这是历史的真实写照,也是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
[1]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五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247.
[2][3][5][7][8][9][10][12]中国民主同盟历史文献(1941-1949)[M].北京:文史资料出版社,1983.60.153.87.505-508.516-517.582-584.590.79、117.
[4]俞云波等.中国民主党派史述略[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86.
[6]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十七册[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273.
[11]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128、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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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928X(2011)08-0016-03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袁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