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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25 15:32本刊编辑部
民生周刊 2011年28期
关键词:保障性合同法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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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继续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抓好社会建设,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推进社会建设,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完善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制度安排,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加快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医药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各项社会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道路,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新华网 7月1日)

吴邦国强调,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再次对劳动合同法的施行情况进行检查,目的是进一步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推动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落实劳动合同规定,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强化劳动监察工作,保证劳动合同法得到更好实施。

(《人民日报》 7月6日)

李长春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指出,要紧密联系人民群众的思想实际,直面现实热点和社会关切,积极回应群众意见和社会诉求,特别是针对当前人们关心的物价、住房、社会分配、就业、教育、医疗、惩治腐败等问题,既讲清“怎么看”又说明“怎么办”,把党和政府的政策措施讲清楚,把对群众的利益安排讲明白。

(《 人民日报》 7月6日)

温家宝在辽宁考察时说,国家今年在全国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目标是坚定不移的,是一项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目的是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住上舒适、价格合理的保障性住房。

(中国政府网 7月5日 )

李克强在安徽考察时强调,要加大政府投入,多方筹集资金,抓紧把用地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和项目,确保今年千万套保障房按期开工建设。要严格遵循建设程序和操作规章,严格执行质量终身责任制,把确保质量贯穿于设计、建设、监理各个环节,保百年安居。要把公开、公平、公正分配作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生命线,进一步完善分配办法,严肃分配纪律,及时公示房源和分配结果,强化媒体、社会的全过程监督。

(《人民日报》 7月6日)

温家宝7月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提出,要加强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的管理,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类涉及民生的财政资金,都要切实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

(新华网 7月6日)

周永康在上海调研时强调,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中做先行者和示范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做人的工作,群众工作做好了,矛盾就少了,社会就和谐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是个大课题,要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当地。

(新华网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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