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泱泱
(作者是北京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主任科员,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2010级博士生)
许多媒体及其从业者都积极通过微博搜索及转发功能,完成新闻线索收集和突发事件报道。今年发生的许多热点新闻,如“郭美美事件”“抢盐事件”“南京梧桐树事件”等,均是微博的现场爆料引发传统媒体跟进报道。
以“7·23”温州特大动车事故为例:事故发生后,大量传统媒体记者奔赴事故现场。由于媒体发稿审核的流程以及版面、时长所限,这些消息不可能立即、也不可能全部通过记者所在的新闻机构呈现于公众面前。为了“捉活鱼”,许多记者通过个人微博或所在媒体的官方微博第一时间发出现场的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全方位反映现场和当事人、知情人之所见、所闻、所感、所思。
仍以“7·23”特大动车事故为例:媒体及其从业者的微博报道精心截取一个个新闻现场,在很大程度上控制了微博中的热点议题、主流声音,引领了网民的情绪波动。央视一套节目部许文广发布微博称,“【中国,请守护好他们的善良】温州动车追尾惨剧后,他们是隧道内抢险后卧轨而睡的工人;他们是光着膀子第一时间赶来救援的农民;他们是深夜排起长龙献血的市民和打工者。他们用人性的光辉温暖着我们的心灵,他们是共和国真正的脊梁。请守护好他们的善良!而平安,应该是国家给自己的百姓最底线的保障。”(该条微博转发83089次,评论12110次)
从这些微博的转发量和跟帖情况来看,信息传播规模惊人,且获得了高度共鸣,吸引许多网民通过该记者、编辑关注其所在媒体。
微博给新闻报道带来许多新气象,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问题。为更好地建设、应用和规范微博这一新闻报道新平台,从事新闻宣传管理工作的部门和人士、从事新闻宣传实际工作的机构和人士,应考虑以下几个问题:
网络时代,传统媒体通过微博发声已经成为普遍现象。但是媒体官方微博发出的消息应该代表该媒体的立场、观点,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媒体的记者、编辑通过微博发言时,必须明确是属于个人言论还是基于其所属媒体从业者身份的职业行为。如果属于职业行为,就必须恪守新闻工作者的从业准则,报道客观事实,而不能陷入情绪化、非理性的表达。
微博报道以快捷见长,但是必须承认,许多微博报道为了抢在第一时间发出,往往前方记者一采到“猛料”,便立刻通过手机短信发上微博,对事实的核实等最基本的报道审核流程都被减免。须知:既然被称为报道,就应该遵循与报刊、广播、电视报道同样严格的审批流程,以此保证报道的准确客观。无法保证真实的信息不能被称为新闻,更不应被媒体官方微博作为新闻发出。为维护媒体公信力,有必要督促传统媒体建立专门的微博新闻发稿流程及审核机制,以避免出现因微博信息的碎片化而造成信息发布的片面性,防止事件的局部事实代替整个事件的真相。一旦发现误报,应立即在微博上不间断、滚动式播报予以澄清。
完善监管机制需要“他律”和“自律”的结合。记者手握利器,更要时刻牢记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传统媒体机构可以考虑制定记者自媒体使用守则,比如参考《路透社网络报道守则》,遵循诚实守信、熟悉网络、交代来源、识别陷阱、公正平衡等原则,实现网络新闻报道的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