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劳动”与“社会关系”
——试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2011-12-25 03:19马智阎春荣
理论导刊 2011年1期
关键词:现实性总和费尔巴哈

马智,阎春荣

(1.西安邮电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西安710121;2.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西安710049)

“生产劳动”与“社会关系”
——试论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马智1,阎春荣2

(1.西安邮电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西安710121;2.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西安710049)

在人的本质问题上,马克思经历了一个从强调自我意识到强调社会特质,再到强调自由自觉的劳动,直到最终强调现实社会关系中的物质生产劳动的思想发展过程。成熟时期的马克思不仅以物质生产劳动将人与动物相区别,而且也以现实社会关系规定了人的现实存在。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应该是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马克思;人的本质;生产劳动;社会关系

人的本质问题既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论较多的一个热点问题。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理论界只是拘泥于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提出的著名论断,“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8而将人的本质简单地规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尤其是对马克思早期著作研究的深入,理论界关于人的本质问题的研究讨论也有了很大进展,已有不少学者撰文指出不能把人的本质简单地规定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学界也因此而提出了不少有关人的本质的新的理解和新的规定,比如“需要说”、“自由说”、“劳动说”(实践说)等等,其中最具影响的当是“物质生产劳动”说。这一观点认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基本上已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这时的马克思就已经在人的本质问题上取得了重大的理论突破,就已经提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的观点。而《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著作,则进一步强调了生产劳动,指出劳动是人的根本标志,强调了物质生产对于人的重要性,认为人是由特定的生产力及其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人,因而人的本质是劳动,即自由自觉的人类物质生产活动。

强调人的本质就是“物质生产劳动”的理论主张,确实是注意到了马克思对于物质生产劳动的重视,注意到了马克思对于劳动创造人并规定人的本质的强调,因而是一个重大的理论进步。但这种“物质生产劳动”说却也存在着很大的不足,因为它并没有能够解释马克思在将劳动规定为人的本质的同时为什么又会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没有说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劳动的规定同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表述之间有何联系,对“社会关系总和”说的存而不论,实际上也就是否定了“社会关系总和”说。与此同时,坚持“社会关系总和”说的学者也大都是把《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看作不成熟的著作而对“物质生产劳动”说给予了简单的否定。实际上,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都没有看到“物质生产劳动”与“社会关系总和”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看到二者的统一之所在。为此,我们还必须考察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在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过程中从总体上把握马克思对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思想与其唯物史观的形成一起经历了一个不断的发展更新和深化完善的过程。从把自我意识规定为人的本质到强调人的社会性,再到提出人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的劳动,直到最终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以现实的生产劳动规定人的本质,马克思是经由黑格尔的唯心主义思辨、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抽象,而逐步走向成熟的历史唯物主义、并逐步形成对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的。

《博士论文》时期,马克思还是一个黑格尔主义者,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也是唯心思辨的。这一时期的马克思非常推崇黑格尔的自我意识,甚至认为人的本质就是自我意识,他的《博士论文》本身就是以伊壁鸠鲁的原子论批判宗教神学,论证自我意识的重要性。在《论文》中,马克思指出宗教神学“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证明”。[2]285同时马克思也明确地主张,“不应该有任何神同人的自我意识相并列”,因为“神不承认人的自我意识有最高的神性”。[2]190但与黑格尔有所不同的是,马克思在这时已经表露出了他关于人的社会性的思想,“一个人,只当同他发生关系的另一个人不是一个不同于他的存在,而他本身,即使还不是精神,也是一个个别的人时,这个人才不再是自然的产物。”[2]216这种关于人的社会性的唯心思辨,与其成熟时期所强调的社会性是完全不同的。

《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已经开始向唯物主义转变,在对人的本质的理解上,第一次提出了人是“现实的人”,以与黑格尔的“单一的理念的人”相区分、相对立。马克思接受了费尔巴哈有关人是自然的产物、是自然界即物质实体的一部分的思想,认为精神、灵魂是人的属性,离开人的肉体的自我意识是不存在的,“单一的理念的人”只能是思辨唯心主义的空想。不仅如此,马克思还特别强调“现实的人”的本质特征并“不是人的胡子、血液、抽象的肉体本性,而是人的社会特质”。[3]270但这时的马克思还没有完全超越黑格尔,因为他同时也认为“现实的人”是诸多个体的存在,认为这些个体的存在是以家庭、社会、国家的形式达到其现实性的,这些个体的存在“只有在自己的类的存在中”才能成为人。[3]277人之成为人还在于人的类特征——理性与自由,马克思这时所强调的“社会特质”事实上也仍然是一种抽象的人类共性,也还是从思辨的理念出发去说明人的。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一方面强调,“人并不是抽象地栖息于世界之外的东西,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另一方面又认为,“宗教把人的本质变成了幻想的现实性,因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1]1马克思之所以在强调“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的同时又认为“人的本质没有真实的现实性”,就是因为私有制条件下的国家不是理性的国家、人不是自由的人。因而,马克思这时所坚持和主张的人的本质也仍然是一种抽象的、永恒的不变本质,他对宗教、现实的批判也就是要实现这种永恒不变的本质,这与成熟时期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的论述,与后来从现实的生产和社会发展中去说明人的本质的观点是根本不同的。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时期,马克思非常重视物质生产劳动、第一次将人的本质规定为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并进一步地强调了人的社会性特质。马克思指出,劳动的本来意义就是人的“生命活动”,“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即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4]53所有这些都突出地强调了劳动是人的最基本的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人类的存在及其本质都是由劳动所决定的。同时,马克思也进一步强调了人的社会性特质,“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他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他们就是动物的机能。”[4]51“自然界的人的本质只有对社会的人说来才是存在的”,[4]78人的活动总是类的活动,即具有社会性的活动。“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来说才是他的人的存在。”[4]79因而,以劳动为其本质的人也总是社会的人,劳动作为人的本质而使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也就在于,劳动使自然的人具有了社会性而成其为真正的人的存在。所以,马克思还特别强调在人的本质的理解上,“首先应当避免把‘社会’当作抽象的东西同个人对立起来,个人是社会的存在物。”[4]79把劳动规定为人的本质并特别强调人的社会性,可以说是马克思对人的本质的理解的重大突破与深化。可问题是,马克思这个时期所理解的劳动还不是现实的人类物质生产劳动,所强调的社会性还不是现实的社会及其社会关系,被马克思当作人的本质的劳动乃是一种自由自觉的、人类得以自我确证的理想劳动,而不是私有制条件下的异化了的、作为谋生手段的现实劳动。马克思正是从“异化的劳动、异化的生命、异化的人这一概念得出私有财产这一概念”的,[4]57他认为“物质的、直接感性的私有财产,是异化了的、人的生命的物质的、感性的表现”。[4]78把现实的社会关系及其社会历史看作是人的异化的表现,把现实的人看成是不具有其本质的异化的人,认为真正的人的社会只有通过对异化的扬弃才能实现,认为克服了异化的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4]79所有这些都表明,马克思在突破性地提出劳动是人的本质,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的同时,又深受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影响,认为人有抽象的、永恒的不变本质,而把现实存在着的人当成是异化的人、看成是非人的存在,这一思想虽然深刻地批判了私有制,但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对历史观的阐述,却还未能达到成熟规范的地步。

只是在《神圣家族》时期,马克思才完全超越了费尔巴哈人本主义,而指出历史的发展源地就在粗糙的物质生产中,认为现实的人“即生活在现实的实物世界中并受这一世界制约的人”。[5]245同时,马克思也彻底否定了人的不变本质,十九世纪的人“不是古代共和国的人”,“正像他的经济状况和工业状况不是古代的一样”。[5]156这种从现实的人的世界出发、强调人的社会性,认为人与人的产品及人与他人的关系都是社会关系,指出现实的人就是处于这一社会关系的制约之中的特定的人的观点,表明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关于人的社会性的理解,已经完全超出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但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思想的彻底的清算,却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时期。在《提纲》和《形态》中马克思以明晰的语言、科学的概念明确地表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明确地把现实的物质生产劳动作为人区别于动物的根本所在,明确地指出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马克思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不在于人有意识、以自己的类为对象,而在于人从事物质生产劳动。“可以根据意识、宗教或随便别的什么来区别人和动物。一当人们自己开始生产他们所必需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他们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1]24-25显然,马克思这里所说的劳动已不再是《手稿》中的理想的自由自觉的人类自我确证活动,而是现实的由人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由人的需要所引起的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劳动。人们这种现实的生产劳动“表现他们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怎样”。[1]25劳动不仅使人区别于动物而成为人,而且使人区别于他人而成为自身,正是劳动决定了人的存在方式、存在状况和本质特征。因此,“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1]30而且,这种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也并“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1]31所以,马克思才在批判费尔巴哈人本主义时强调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18人在以其物质生产劳动创造自己的物质生活的同时,必然要与他人相交往而发生一定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从而构成特定的社会关系,人类的“生产本身又是以个人之间的交往为前提的”,只有在交往中、在人与人的社会联系中,人们的生产劳动才得以进行,劳动总是处在一定的交往形式之下的、处于一定的社会联系之中的人的劳动。当然,人们之间这种特定的社会联系、“这种交往的形式又是由生产决定的”,[1]25有什么样的物质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关系。劳动与其所处于其中的社会关系是密切相关、相互作用、彼此制约的,也正是这种密切相关、相互作用才构成了不断发展着的人类历史,才造就了处于这一发展过程之中的具体的现实的人。因而,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又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才应该是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在《提纲》和《形态》中,马克思不再从人的理想本质(自由自觉的劳动)出发去说明私有制条件下的劳动异化和人的异化,不再认为人的解放就是人性的复归、理想本质的实现了。相反,马克思是从物质生产出发、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出发来说明人的本质、说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人类自身的解放的。马克思曾经批判费尔巴哈“没有从人们现有的社会联系,从那些使人们成为现在这种样子的周围生活条件来观察人们”,因而也“没有看到真实存在着的、活动的人,而是停留在抽象的‘人’上”,[1]50指出费尔巴哈虽然强调感性直观,却没有看到感性直观是物质生产劳动所提供的,没有物质生产,则费尔巴哈的直观能力、甚至他本人也就不存在了。马克思也曾批判黑格尔说,“哲学家们关于现实的人不是人这一荒谬的判断,只是实际上存在于人们的关系和要求之间的普遍矛盾在抽象范围之内的最普遍最广泛的表达。……。哲学家们宣布人是非人的,这并不是因为人们不符合于人的概念,而是因为人的概念在这些人那里不符合真正的人的概念,或者是因为他们没有关于人的真正意识。”[6]505这不仅是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单一的理念的人”的唯心思辨的深刻批判,而且也是对他自己此前所持有的理想的永恒不变的人本观的彻底清算。

综上所述,马克思只是在《提纲》与《形态》中,才以明晰的语言、科学的概念明确地表述了唯物史观的基本思想,才形成了对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在《手稿》中马克思虽然强调了劳动,指出了劳动是人的本质特征,但这种劳动却是一种理想状态之中的非现实的劳动。只是在《形态》中,马克思才真正从现实的物质生产、从现实的劳动出发来说明社会、说明处于这一社会及其社会关系之中的人。马克思在《形态》中不仅阐明了劳动是人的本质所在,而且进一步说明了人的劳动本质在其现实性上也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现实的”、“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们”,也就是“受着自己的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直到它的最遥远的形式)的制约”的人。[1]30成熟时期的马克思在人的本质问题上,不仅是以物质生产劳动将人与动物相区别,从而规定了人类存在的根本特征,而且是从社会关系出发,规定说明了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生产条件下的具体的现实的人的本质特征。人之区别于动物而成为人,就在于人能够以其物质生产劳动去有意识地改造和利用自然,而人的这种生产劳动却又是具体的历史条件之下的特定物质生产活动,又是受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制约的特定历史活动。因而以这种物质生产劳动为其本质的人也只能是受生产力的一定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适应的交往的制约的具体的人,即生活于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关系中的人。也正因为如此,马克思才在指出人的本质就是物质生产劳动的同时又认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作为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应该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基本规定。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四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B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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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7408(2011)01-0029-03

马智(1969-),男,宁夏彭阳人,哲学博士,西安邮电学院人文社科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古典哲学;阎春荣(1969-),女,西安人,哲学硕士,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

[责任编辑: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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