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肩上的重任

2011-12-25 00:34
民生周刊 2011年21期
关键词:重任监管部门问责

□ 潘 阳

监管部门肩上的重任

□潘阳

近些年,我们在给各种社会问题“开药”之时,“加强监管”越来越多地成为一味主药。原因很简单,仅凭道德约束难以让社会实现良治,还必须有行政和法律制约,这其中,有关部门的监管必不可少。

盘点近期热点新闻,我们既遭遇了多个领域出现的旧病新疾,也看到了有关部门在加强监管方面的积极努力,如何拥有让人放心的监管,值得期待。

今年是我国保障房建设大提速的一年,根据中央部门的战略部署,要在年内保质保量完成开工建设1000万套保障房的硬任务。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些地方政府念起了“歪经”。江苏、河南等地被曝将在建的教师宿舍和企业员工宿舍纳入保障房房源,使得这项安居工程严重缩水;福建龙岩市经济适用房被某些公职人员“团购”,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占申购者比例近20%;此外,湖南衡山县电力局、安徽电力公司、央行苏州支行等违规集资建房,也有将保障房变成“翻版福利房”的嫌疑。

作为一项民生工程,保障房体系建设被公众寄予厚望,也被视为让房价回归理性空间的有力举措。然而,目前出现的种种乱象表明,一些利益集团的违规牟利已成群众“安居乐业”的拦路虎。要想恪守保障房的公益属性,身负监管之职的有关部门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与保障房建设领域的监管不力相比,食品安全领域的问题也不容小觑。食品安全问题久病不治,生产环节的违规操作难辞其咎,监管环节的疏漏也是一个突出问题。上周二,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7.4%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其中89.7%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负“主要责任”。这组调查数据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监管部门的期待,也给解决食品安全问题指明了道路——回归到完善制度、健全法制的轨道,进一步明晰责任。

5月17日,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家税务总局透露:2010年审计机关对部分中央部门已报销的可疑发票抽查发现,近两成发票为假发票。

公款消费不透明,发票管理不规范,财务把关不严格,“浑水”财务给了一些人“摸鱼”的机会。查处出来的假发票挽回不了纳税人的钱打了水漂的损失;假发票无形加大了民众为社会埋单的成本。“招待费是个筐,什么都能装”的顺口溜表达的是普通民众的不满。

在这样的背景下,监管部门承担着提振民众信心的重任。可喜的是,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近日,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了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审计部门要求揪出发票中的“李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开具虚假发票的违纪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坚决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报销虚假发票,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司法机关要坚决追究刑事责任。凡此种种,都让我们感受到了政府建立和完善监管制度的诚意。

当然,这些只是第一步,更须以制度化的手段建立严苛的问责机制,无论是保障房领域出现的问题,还是食品安全、公共消费领域出现的违规现象,一旦明晰了相关主体的责任,就要依法对其进行严厉问责。只有监管和问责形成配套机制,才能不负民众的期待。

□编辑周婕□美编王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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