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学术诚信与耻感文化

2011-12-24 21:38嵇少丞
民主与科学 2011年3期
关键词:耻感论文学术

■嵇少丞

2006年3月4日,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参加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民盟民进联组讨论时提出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中国的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其他不说,就说这第六条“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当下中国科教界一些人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骗取名誉和奖励的行为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却迟迟无人查处。科学与教育管理部门的一些官员对上述违背学术规范和学术腐败习以为常,根本就不把胡主席“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话当回事。这足以说明,胡主席倡导的耻感文化根本没有贯彻下去,这或是学术不端愈演愈热现象的一个最重要的外在因素。

世界上有“罪感文化”,也有“耻感文化”。

“罪感文化”提倡人们按照心中的绝对道德法则行事,正如太阳系星云起源学说的创立者、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在《实践理性批判》的最后一章的结论部分写道的那样:“唯有二事,常驻吾心,敬而畏之,与时俱新:上为宇宙星辰,内为道德法则。”基于“罪感文化”,我们人类心中必须要有道德法则,这是人与动物本质的区别所在,它提升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地位,为人类提供了理性生存的终极价值。人类在认识自然的过程(即科学实践)中,不能有半点虚假甚至马虎,否则就违背“爱因斯坦的上帝”让人类寻找他的秘密的本意,必受能见“群山在流动”的永生上帝的惩罚。心中的道德法则让我们要有理想、有信仰、敬畏自然、敬畏宇宙、有职业操守,不弄虚作假是科学工作者最起码的道德底线和禁忌。弄虚作假、伪造数据、骗名骗利,这种人不配做科学家,应该离开科学界,因为他们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科学研究的本质,而且带坏了学风,教坏了青年。所以,康德说的这两件事就是,人类不仅要懂得需要认识什么或认识对象是什么,而且更要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和不该做什么,要“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孟子·尽心上》)。一旦犯错,即使别人毫无察觉,也要向上帝忏悔,并痛苦自责。中国的先哲们同样对心中的道德法则有很多论述,例如:“真实无妄”,“不以二心为体,不以假话为用”,“独行不愧对影子,独睡不愧对衣被”,“从外省察自己不欺万物,从内省察没有欺骗于心”。佛家有“不打妄语”,荀子有“内不自诬,外不自欺”,“君子心中,常存敬畏,虽然听不到看不见,却不敢忽视”,讲的和康德所说的一样,都是心中应有的道德法则。

“耻感文化”,这种文化特别在乎周围的别人怎么说、怎么看、怎么议论,故其行为被以诸多的外在社会因素和标准规范所制约、支配。例如,儒家强调,“耻”感是道德的基础,“羞恶之心,义之端也”(《孟子·公孙丑上》),并把“礼、义、廉、耻”称为四德,当作为人处世的根本。《礼记·哀公问》曰:“物耻足以振之,国耻足以兴之。”孟子又说:“人不可以无耻,无耻之耻,无耻矣。”(《孟子·尽心上》),甚至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说:“人有耻则能有所不为。”(《朱子语录·卷十三》)清末的龚自珍更认识到个人的知耻对国家兴亡的重要性,“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士不知耻,为国之大耻”(《明良论二》)。有耻感的人,在被人揭发举报之后,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

诚信历来是儒家思想的要点。孔子提倡以“不信”为耻,人应该言而有信,言行一致,“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在中国的历史书里,诚信的故事比比皆是,吴国“季札挂剑”;商鞅“立木南门”,取信于民;燕昭王“千金买骨”,取信于世;“千金一诺”、“言必信,行必果”、“民无信不立”、“君子重诺”、“一言既出驷马难追”早就家喻户晓。

儒家的耻感文化传到邻国日本和韩国变得比在它的发源地更加强大。二战和二战前,日本士兵一旦战败就切腹自杀向天皇谢罪。2009年,韩国前总统卢武铉,受贿案曝光后于当年5月23日跳崖自杀谢罪。2004年,韩国爆发了用极不卫生的下脚料制作劣质饺子的丑闻,引起举国愤慨,最终,该国“景象食品公司”负责人投江自杀向国民谢罪。这种极端的自杀谢罪的耻感文化不能不说它也是建立在精神信仰层面的理性自觉。

而在现今的中国呢?犯错误的人只有当被别人发现和揭露时才有些羞耻感,一旦失去外来强制力便要瞒天过海。不仅没有听说过哪个生产假冒伪劣的老板向社会谢罪,而常看到的是某些厂家屡教不改、誓把造假进行到底,如三鹿集团和济源双汇公司,早就知道“三聚氰胺”和“瘦肉精”有毒,但仍不公开纠错和赔偿,仍然我行我素,出售他们的“产品”。学术界,谁又有见过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骗取名誉和奖励的教授、博导、院士主动向社会谢罪呢?只要上级主管领导不管不问,就继续瞒天过海、文过饰非、推卸责任,打击、威胁、报复举报者。

当今中国,包括科教界,本来就没有罪感文化,现在又抛弃了耻感文化中的羞耻心,个别院士学术上笑骂由人、不怕丢脸、丝毫没有羞耻心,造假被揭露后继续装模作样端坐会议主席台、评审席。如此一来,无怪乎各级领导和院士的威信日益衰败。

1984年8月26日、27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南博院长姚迁以权谋私侵占科研人员学术成果》、《姚迁在执行知识分子政策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等三篇报道,并配发评论员文章《知识分子的智力成果不容侵占》。这三篇文章点名批评南京博物院院长姚迁以权谋名,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院长姚迁在南博工作近二十年,过去从未发表学术文章。但是自一九七九年至一九八二年短短几年中,以个人名义或跟别人联合署名发表文章有二十余篇(本)之多。据调查,有姚迁署名的论文,没有一篇是他自己撰写的。一九七九年“全国太平天国史学术讨论会”之前,姚明确要求南博研究人员王少华替他单独写一篇论文,后又提出“合作”。这篇署名姚迁、王少华的论文中,姚的全部“贡献”是加了“被”、“地”、“所”、“的时候”等二十四个字。王同时还有另一篇论文拟一起提交大会,姚借口“不成熟”,不同意打印。但次年当姚再次让王代写文章参加另一次讨论会时,王在该论文上加了姚的名字后,姚便说是“很有分量的论文”,批准打印。姚以此手段与王“合作”发表六篇论文。

南京博物院姚迁院长的这些“事情”要是放在今日的中国任何大学和研究所,根本就不是事,更不会在《光明日报》上曝光!可是在当时姚迁竟然自杀谢罪。与今日那些学术造假者相比,因涉嫌没有花什么劳动而挂名论文、专著,自杀谢罪的姚院长实在令人肃然起敬!

众所周知,学术失范最终会使社会的健康状况急剧恶化,导致道德秩序遭受破坏,行为规范失去效力,青年失去希望,整个社会凸显病态的征兆。学术抄袭、剽窃、伪造或篡改数据、骗取名誉和奖励显然是最严重的学术失范之一,如果放任下去,必将后患无穷。

在清朝无垢道人所著的《八仙得道传》中,倒骑毛驴的张果老竟然预言:一千年以后,世上会出现“在官则不顾公家,只知贿赂。贿赂可以公行,苞苴不必暮夜,是即鬼魂抢夺羹饭的情况也。在普通人民,则孝道可以废除,淫风可以倡导。只求有利于己,不问廉耻礼义”。他还说,兵荒马乱、四面八方的战争还不算真乱,因为战争时人还是人,人心未乱。而真正的乱世是“人心皆死,人化为鬼、人心欺倒,天道反变”的时代。

是啊,一个国家,在发展历史中难免会有种种挫折和灾难。不怕地震海啸这样的自然灾难,就怕精神上的整体沦丧。天灾之后,只要万众一心,仅需几年都能复原。最可怕的是道德诚信等民族精神的严重缺失,因为一旦缺失,就不是几年能复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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